好像瞬間一刻,2012年就結束了。大家在慶幸12月21日世界沒有末日之餘,其實希望世界可以重新開始,因為沒有末日也代表問題依舊,甚至繼續累積,不知危機何時爆發。人們希望政府出手干預制止危機,可惜政府一般僅能拖延危機,沒有一位政治領導敢按reboot,最好還是留待「自然審判」。政府干預根本是沒效的。
我是左派思想者(即解讀性或分析性),但我並不是左派行動者,因為我從來不相信在資本主義生態邏輯裡,左派行動者能創造不一樣的社會,特別是認為政府干預能達成左派理想。
最近台灣有「人民向左轉」的聲音湧現,好像突破以往僅有「藍」「綠」沒有「左」「右」二分之局面。但我聽到這論述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台灣不是一直都很「左」嗎?當然,這個「左」是指政府干預程度之「左」。台灣的國家政府一直扮演「父母」的角色。在台灣「兒時」,國家是嚴父,但沒錢,所以一方面管得很嚴,又管得很廣很細(戒嚴,除了私人領域外,社會經濟所有領域都要插一腳,管一管),另一方面國家又無法好好照顧眾多的孩子(市場經濟下的經濟落後),所以很多孩子其實都要靠自己打拼。但「野孩子」往往能經得起考驗挫折,茁壯成長。
台灣長大了,國家有錢了,但管不了兒女了。不過,長大了的兒女還是國家的孩子,不過今非昔比,現在有民主了,父母反而要聽他們的。所謂聽他們的,並非是要自立,而是要父母給他們更多,照顧更好,以前「插了的腳」不要抽出來,還要你多插幾腳,不過插腳不是要你「管」我,而是要你「埋單」而已。腳插錯了,插不好,父母還要挨罵,說「怎樣為人父母的」!
以上就是華人「家國」遇上民主的情境。
聽媒體描述政府首長是「父母官」;警察是「人民褓母」,我不禁起雞皮疙瘩。我們仍沒有脫離「家國」思想,縱然是民主了。
當大家今晚觀賞由政府辦的跨年煙火及演唱會時,想想地方政府有必要花這個錢嗎?很多其他地方的跨年節目都是由私人企業贊助的。我並不認為政府有責任花這個錢來哄「孩子」。
我在2002年來到台灣工作,至今近二十一年。雖然台灣也是華人社會,很多語言文化跟我長大的香港接近,但也有非常多生活面向的差異,特別是因為兩岸分治分隔多年所造成的思想制度之差異。作為一個社會科學及中國研究學者,有一些觀察值得和網友分享,希望給予華人研究界及關心華人社會的人士作為參考,也抒發我二十一年以來比較兩岸三地華人社會的感想。
2012年12月31日 星期一
2012年11月18日 星期日
公務人員有沒有言論自由?被忽略的"信任論"觀點
「敢言」是我對台灣公務人員其中一項評價。這評價可以是「正面」,也可以是「負面」。正面而言,代表台灣公務人員相對人性化,有血有肉,不會被官僚體系「去人格化」。但負面而言,這代表他們比較不慎言,通俗地說就是台灣的公務人員比較「大咀巴」。或許台灣的公務人員仍秉持著中國傳統「士大夫」精神,敢言直諫,但問題是在民主制度下公務人員應否如古代士大夫一樣的「政治化」呢?
十月中,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 (事務官) 在他的facebook發表批評政府政策的言論(反對陸生加入全民健保及美國給台灣的免簽待遇非真正的免簽),引起輿論的爭議。大家將爭議焦點放在公務人員是否享有言論自由的框架中作討論。一些人認為公務人員也是公民,應享有言論自由;另一些人認為公務人員在牽涉到公共政策領域,特別是自己職掌部分時,不應隨便公開發言。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有規定: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就算沒有牽涉自己負責的職務,基於行政倫理,其行為也不妥。
以上的論述基本上是一種「權」的切入觀點,即公務人員的言論自由權是絕對,還是有限的問題。一些法學專家也插入腳,加入討論,當然他們也是從法律上的「權利」「義務」觀討論這問題。我認為台灣一直以來之討論框架忽略了一個面向,就是如何維持政務官(執政黨)與事務官互相信任的問題。我稱之為「信任論」。公務人員的言論自由不是「法」及個人權利的問題,而是政府獲取公信力的問題;是公務人員如何獲取長官信任的問題。
2009年,台灣立法院通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範公務人員的政治行為,宣稱是世界唯一以典章立法方式規範公務人員政治行為的國家。當主政考試院標榜這「唯一」時,我會反問,為何其他國家都不會以立法方式作規範呢?我的回答是,因為這根本不是「法」的問題,而是政治/行政關係上的「政治管理」問題。而我國的文官中立立法又忽略了文官在非選舉政治上的言論規範問題,使文官中立的「根本性」問題到現在一直沒有被解決。
文官中立「根本性」問題並非如現在台灣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所關注的防止公務人員利用職權圖利政黨或政治人物的問題,而是如何在可能出現政黨輪替之情境下,建立永業制文官與不同執政者的長期合作關係。英國是文官中立制度之始祖,該制度建立的目的就是希望文官隊伍以相同的效能服務不同的政府。以生動方式描述就是文官要做「忠誠的」政治「牆頭草」。要達至這弔詭的境界就要靠所謂「匿名性」(anonymity)機制,即基於部長責任制,文官(特別是高級文官)可參與政策制定,特別在提供政務官意見上,但作為「顧問」角色的文官必須以私下不公開的方式參與決策,以免因曝光而被貼上政治標籤,因而不能擔任不同執政黨的官員。因此,為使這「匿名性」能落實,政治任命官員必須為一切決策及執行後果承擔責任,不能將責任推諉給文官,也不能行使人事權力進行秋後算帳。當然,文官也有義務忠誠執行政治任命官員的決策,不論他有沒有採納文官的意見,或其決策與文官本身想法相違背。為避免出現尷尬情況,文官不能以私人身分對外發表政治言論,特別是相關所屬機關業務之言論,這包括投稿報刊、發表論文及接受媒體採訪。這種要求文官保持沉默的作法是為了避免一旦出現與機關立場相違背之言論會使政府陷於尷尬狀況,及造成資訊混亂。
以上規範並非建基於法條,而是一種約定俗成的做法,因為這做法對政務官及事務官雙方皆有好處,所以不需要動用強制力,雙方就有這樣的工作默契。
當台灣在一九九零年代建立文官中立制度時,考試院也有參考英國之制度,但當時銓敘部官員只懂蒐集白紙黑字的條例,對上述非訴諸於文字法條的做法一竅不通 (其實如果有看西方學術文獻就會瞭解),結果台灣考試院官員(包括學術界)一直不懂「匿名性」機制之意義。
「匿名性」簡單而言就是要建立文官與政務官之間的互信,這並非說文官沒有言論自由,或言論自由被限制,而是文官要「發揮」他的「公開」言論自由,你就要承擔所有非法律後果,包括你無法取信於你的政務官上司,他無法再跟你在工作上合作,你自己的政治曝光也會被政治標籤,影響你日後的官運。施文儀的私人政治言論曝光後,馬上被國民黨立委標籤為民進黨的抓耙子。這標籤不一定代表事實,可能對施文儀是一種十分不公道的指摘。問題是,若你不「大咀巴」,誰能夠標籤你呢!
可惜是台灣的學術界及政界一直沒有意識到我上述提出的觀點,沒有這認知,再加上言論自由觀在民主化後不斷膨漲,所以台灣文官欠缺言論「自律」的觀念。或許台灣受到中國傳統士人觀念影響,認為做「官」的,談論國家大事並無不可。實際上,台灣的公務人員常常具名在媒體發表個人政策意見,機關也鼓勵公務人員做研究,在機關或學術刊物上發表文章,又舉辦相關政府行政議題的徵文比賽。當然這做法可改善文官的思考能力,也可成為文官政策參與的方式,但其潛在不少危險陷阱,特別文官發表一些激烈的批評言論時。
美國之音駐台灣記者曾致電訪問我,要我對施文儀事件發表意見。該記者也指出縱然美國沒有「匿名性」機制,但美國的官員都會很慎言,不會像台灣公務人員那麼「大咀巴」。
簡言之,公務人員有沒有言論自由?當然有。但「有」就是否代表不需要自我約束嗎?我認為「信任論」比台灣流行的「泛法律主義」觀點更能點出問題之重點。
十月中,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 (事務官) 在他的facebook發表批評政府政策的言論(反對陸生加入全民健保及美國給台灣的免簽待遇非真正的免簽),引起輿論的爭議。大家將爭議焦點放在公務人員是否享有言論自由的框架中作討論。一些人認為公務人員也是公民,應享有言論自由;另一些人認為公務人員在牽涉到公共政策領域,特別是自己職掌部分時,不應隨便公開發言。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有規定: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就算沒有牽涉自己負責的職務,基於行政倫理,其行為也不妥。
以上的論述基本上是一種「權」的切入觀點,即公務人員的言論自由權是絕對,還是有限的問題。一些法學專家也插入腳,加入討論,當然他們也是從法律上的「權利」「義務」觀討論這問題。我認為台灣一直以來之討論框架忽略了一個面向,就是如何維持政務官(執政黨)與事務官互相信任的問題。我稱之為「信任論」。公務人員的言論自由不是「法」及個人權利的問題,而是政府獲取公信力的問題;是公務人員如何獲取長官信任的問題。
2009年,台灣立法院通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範公務人員的政治行為,宣稱是世界唯一以典章立法方式規範公務人員政治行為的國家。當主政考試院標榜這「唯一」時,我會反問,為何其他國家都不會以立法方式作規範呢?我的回答是,因為這根本不是「法」的問題,而是政治/行政關係上的「政治管理」問題。而我國的文官中立立法又忽略了文官在非選舉政治上的言論規範問題,使文官中立的「根本性」問題到現在一直沒有被解決。
文官中立「根本性」問題並非如現在台灣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所關注的防止公務人員利用職權圖利政黨或政治人物的問題,而是如何在可能出現政黨輪替之情境下,建立永業制文官與不同執政者的長期合作關係。英國是文官中立制度之始祖,該制度建立的目的就是希望文官隊伍以相同的效能服務不同的政府。以生動方式描述就是文官要做「忠誠的」政治「牆頭草」。要達至這弔詭的境界就要靠所謂「匿名性」(anonymity)機制,即基於部長責任制,文官(特別是高級文官)可參與政策制定,特別在提供政務官意見上,但作為「顧問」角色的文官必須以私下不公開的方式參與決策,以免因曝光而被貼上政治標籤,因而不能擔任不同執政黨的官員。因此,為使這「匿名性」能落實,政治任命官員必須為一切決策及執行後果承擔責任,不能將責任推諉給文官,也不能行使人事權力進行秋後算帳。當然,文官也有義務忠誠執行政治任命官員的決策,不論他有沒有採納文官的意見,或其決策與文官本身想法相違背。為避免出現尷尬情況,文官不能以私人身分對外發表政治言論,特別是相關所屬機關業務之言論,這包括投稿報刊、發表論文及接受媒體採訪。這種要求文官保持沉默的作法是為了避免一旦出現與機關立場相違背之言論會使政府陷於尷尬狀況,及造成資訊混亂。
以上規範並非建基於法條,而是一種約定俗成的做法,因為這做法對政務官及事務官雙方皆有好處,所以不需要動用強制力,雙方就有這樣的工作默契。
當台灣在一九九零年代建立文官中立制度時,考試院也有參考英國之制度,但當時銓敘部官員只懂蒐集白紙黑字的條例,對上述非訴諸於文字法條的做法一竅不通 (其實如果有看西方學術文獻就會瞭解),結果台灣考試院官員(包括學術界)一直不懂「匿名性」機制之意義。
「匿名性」簡單而言就是要建立文官與政務官之間的互信,這並非說文官沒有言論自由,或言論自由被限制,而是文官要「發揮」他的「公開」言論自由,你就要承擔所有非法律後果,包括你無法取信於你的政務官上司,他無法再跟你在工作上合作,你自己的政治曝光也會被政治標籤,影響你日後的官運。施文儀的私人政治言論曝光後,馬上被國民黨立委標籤為民進黨的抓耙子。這標籤不一定代表事實,可能對施文儀是一種十分不公道的指摘。問題是,若你不「大咀巴」,誰能夠標籤你呢!
可惜是台灣的學術界及政界一直沒有意識到我上述提出的觀點,沒有這認知,再加上言論自由觀在民主化後不斷膨漲,所以台灣文官欠缺言論「自律」的觀念。或許台灣受到中國傳統士人觀念影響,認為做「官」的,談論國家大事並無不可。實際上,台灣的公務人員常常具名在媒體發表個人政策意見,機關也鼓勵公務人員做研究,在機關或學術刊物上發表文章,又舉辦相關政府行政議題的徵文比賽。當然這做法可改善文官的思考能力,也可成為文官政策參與的方式,但其潛在不少危險陷阱,特別文官發表一些激烈的批評言論時。
美國之音駐台灣記者曾致電訪問我,要我對施文儀事件發表意見。該記者也指出縱然美國沒有「匿名性」機制,但美國的官員都會很慎言,不會像台灣公務人員那麼「大咀巴」。
簡言之,公務人員有沒有言論自由?當然有。但「有」就是否代表不需要自我約束嗎?我認為「信任論」比台灣流行的「泛法律主義」觀點更能點出問題之重點。
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台灣民眾不要做「大雄」;台灣政府不要做「哆啦A夢」
我來台灣十年多了,有一套卡通這十年來都沒有中斷的在華視重複播放,就是「哆啦A夢」。雖然很多大人及小朋友都很喜歡「哆啦A夢」這套卡通,我也時常看,但其實我一點都不喜歡裡面的男主角,即大雄,這個沒有出息的人。在平常播放的電視版中,十個故事中大概有五、六個都是說大雄看到小夫(大陸及香港版叫「阿福」)炫耀新玩意兒,很羡慕,然後跑去找哆啦A夢,哭哭鬧鬧的要哆啦A夢弄一個給他玩。雖然這些橋段都很好笑,但在現實生活中,大家不會認同這種哭哭鬧鬧做法,特別是家長。
其實,在台灣天天都在上演哆啦A夢這故事橋段。南韓一直被台灣視為發展的競敵,近年在經濟發展上被南韓遠遠拋離,一直心心不忿。最近,「台北暗殺星」在世界電玩賽中擊敗南韓死敵,奪取冠軍,吐氣揚眉,輿論一片歡呼。但同時輿論也借此時機批評政府不及南韓政府在推動電玩行業積極,沒有相關產業政策。
在悲情DNA作祟下,台灣輿論很愛跟人家比,希望台灣能見度不斷提升。同時,看見週邊國家地區有什麼,我們就想要什麼,今天南韓DRAM很成功,我們要跟;人家電玩很棒,我們也要跟。其實想跟,沒關係;但不要什麼事都像大雄一樣跟哆啦A夢哭哭鬧鬧,哆啦A夢就是「政府」。而我們的政府也真的很像哆啦A夢。不願意,不願意,鬧了一下,政府就會心軟,拿道具出來給大雄用。就對電玩選手升學輔導,立法委員要求教育部做相關配套,蔣偉寧就回應說會制定政策。
問題是,大家有慎思過,真的要發展電玩產業嗎?有隊伍贏了比賽就一定要發展這行業嗎?如果這理由是合理的話,那麼有人在澳門贏了幾百萬回來,是否也要發展賭博事業,在大學培養賭神嗎?身為教育部部長,希望不要那麼反智.......
產業政策是一項策略性議題,不能用起哄的方式制定。也不能人家有什麼,我就跟什麼。過去,台灣高科技產業最成功的部分就是人家沒有的部分,晶圓專業代工是張忠謀自己發展出來的新領域,在八零年代,其他國家都沒有的。相反,你看看其他國家先有的產業,台灣有多少是發展成功的,特別是由政府推動的,汽車、軟體、生物科技....... 通通都不突出。
期望民眾媒體不要做大雄,政府更不要做哆啦A夢。每次哆啦A夢借了道具給大雄都沒有好下場,大雄回家還罵哆啦A夢的不是。這正是台灣政府的寫照,但大家面對這個哆啦A夢應該笑不出口。
其實,在台灣天天都在上演哆啦A夢這故事橋段。南韓一直被台灣視為發展的競敵,近年在經濟發展上被南韓遠遠拋離,一直心心不忿。最近,「台北暗殺星」在世界電玩賽中擊敗南韓死敵,奪取冠軍,吐氣揚眉,輿論一片歡呼。但同時輿論也借此時機批評政府不及南韓政府在推動電玩行業積極,沒有相關產業政策。
在悲情DNA作祟下,台灣輿論很愛跟人家比,希望台灣能見度不斷提升。同時,看見週邊國家地區有什麼,我們就想要什麼,今天南韓DRAM很成功,我們要跟;人家電玩很棒,我們也要跟。其實想跟,沒關係;但不要什麼事都像大雄一樣跟哆啦A夢哭哭鬧鬧,哆啦A夢就是「政府」。而我們的政府也真的很像哆啦A夢。不願意,不願意,鬧了一下,政府就會心軟,拿道具出來給大雄用。就對電玩選手升學輔導,立法委員要求教育部做相關配套,蔣偉寧就回應說會制定政策。
問題是,大家有慎思過,真的要發展電玩產業嗎?有隊伍贏了比賽就一定要發展這行業嗎?如果這理由是合理的話,那麼有人在澳門贏了幾百萬回來,是否也要發展賭博事業,在大學培養賭神嗎?身為教育部部長,希望不要那麼反智.......
產業政策是一項策略性議題,不能用起哄的方式制定。也不能人家有什麼,我就跟什麼。過去,台灣高科技產業最成功的部分就是人家沒有的部分,晶圓專業代工是張忠謀自己發展出來的新領域,在八零年代,其他國家都沒有的。相反,你看看其他國家先有的產業,台灣有多少是發展成功的,特別是由政府推動的,汽車、軟體、生物科技....... 通通都不突出。
期望民眾媒體不要做大雄,政府更不要做哆啦A夢。每次哆啦A夢借了道具給大雄都沒有好下場,大雄回家還罵哆啦A夢的不是。這正是台灣政府的寫照,但大家面對這個哆啦A夢應該笑不出口。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台灣的公務人員考試是另類「分贓制度」
所有念公共行政的學生都會知道,以「功績制」(meritocracy)替代是「分贓制」(spoils system)是十九世紀中葉後美國現代文官制度建立的理想。所謂「分贓制」就是民選官員或執政黨安排政黨支持者擔任官職,將官職安排視為一種選戰後的戰利品,所以是一種分贓行為。而「功績制」則是以客觀職業能力進用文官,排除政黨忠誠或政治偏好因素之考慮。
中國傳統上一直以科舉考試用人引以自豪,它有上千年的歷史,就算孫中山要革封建制度的命,也沒有說要放棄科舉考試制度,並要發揚光大之,認為科舉制度能補西方的民主缺失。
然而,在國府遷台後,其發揚光大似乎僅在於程序公平性及匿名性,將古代的考試闈場變成防止洩露試題的考試工作人員闈場,考試更多使用選擇題,避免面試,減少人為操控,申論題大多僅止於答案背誦,欠缺己見發揮的可能性。就算不斷研究如何透過題目設計技巧來增加鑑別度,但公務人員考試大多不能找到突出的人才,題目作答根本不容許創意發揮,因為要將閱卷者的主觀判斷性降到最低,減少爭議性。所以這種考試最多能找到優秀的行政技術工匠,並不能找到公務菁英。
縱然一直有學者批評現今的公務人員考試方式,但考選部似乎只覺得這僅是考試設計技術問題。其實,越追求程序公平性,越不能夠解決問題,越來越走向形式化,變成清朝為人詬病的八股文考試。最終,我覺得台灣的公務人員考試與分贓制無異,不過它是另類分贓制。
怎會?怎可以將公平考試制度污蔑為分贓制?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八條寫道: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這條往往被解讀為一種類似基本人權的人民權利。人人都可以「考試服公職」,但總不可能兩千三百萬人都當官吧!就算每年僅幾萬人要當官也受不了。所以就要「考試」。考試是為了「公平地」分配這些稀缺性公共資源。「公平」是大家天天喊著的絕對價值,不能質疑。當然,要做到絕對公平,用人機關絕不能涉入考試用人過程,先不講有關說用人之可能,各個機關也不可能用單一標準進用人力,A機關覺得好的人,B機關可能覺得不夠好,因為A與B機關需求不一定相同。如果是我們學術機構各自用自己喜歡的人,大家就算了,公職名位是「公共財」,不能!!
就是因為大家將公務人員職位變成「公共財」,但又是稀缺性的,所以大家會覺得公平分配是最重要,不會將私部門以管理者的判斷偏好用人視為具正當性。對不少公務人員而言,能在多年刻苦及激烈競爭中考上公職,是一種猶如古代科舉考到進士的一種榮譽,差不多成為他們的人生目的之一;更可怕的是有些一直考不上的會好像古代那些鬱鬱不得志的秀才一樣,抱憾終身,有時更出現思想鑽牛角尖,憤世嫉俗。
我覺得這個公務人員考試制度實在「太可怕」。縱然我上課時常講考上公務人員沒有什麼了不起,但對台灣一般民眾而言,這不僅是一份job,它本身就是一種榮譽及利益,縱然做公務人員不會使你成為有錢人,但它就有如「魔戒」一樣時常使人喪失理智,甚至精神分裂;當民眾天天罵公務人員表現不佳時,大家心裡其實多想插一腳進去。所以公務人員作為要做事的「公僕」與公務人員作為「公共財」是兩回事。
這還不是一種分贓嗎?不過是一種公平分贓的過程而已。至於分完後,他們是否能滿足公務需求,這是之後的事,與考試不需要有直接掛勾。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八條真實意思應該是:人民有應考試「分」公職之「利」。這才是正解。
中國傳統上一直以科舉考試用人引以自豪,它有上千年的歷史,就算孫中山要革封建制度的命,也沒有說要放棄科舉考試制度,並要發揚光大之,認為科舉制度能補西方的民主缺失。
然而,在國府遷台後,其發揚光大似乎僅在於程序公平性及匿名性,將古代的考試闈場變成防止洩露試題的考試工作人員闈場,考試更多使用選擇題,避免面試,減少人為操控,申論題大多僅止於答案背誦,欠缺己見發揮的可能性。就算不斷研究如何透過題目設計技巧來增加鑑別度,但公務人員考試大多不能找到突出的人才,題目作答根本不容許創意發揮,因為要將閱卷者的主觀判斷性降到最低,減少爭議性。所以這種考試最多能找到優秀的行政技術工匠,並不能找到公務菁英。
縱然一直有學者批評現今的公務人員考試方式,但考選部似乎只覺得這僅是考試設計技術問題。其實,越追求程序公平性,越不能夠解決問題,越來越走向形式化,變成清朝為人詬病的八股文考試。最終,我覺得台灣的公務人員考試與分贓制無異,不過它是另類分贓制。
怎會?怎可以將公平考試制度污蔑為分贓制?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八條寫道: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這條往往被解讀為一種類似基本人權的人民權利。人人都可以「考試服公職」,但總不可能兩千三百萬人都當官吧!就算每年僅幾萬人要當官也受不了。所以就要「考試」。考試是為了「公平地」分配這些稀缺性公共資源。「公平」是大家天天喊著的絕對價值,不能質疑。當然,要做到絕對公平,用人機關絕不能涉入考試用人過程,先不講有關說用人之可能,各個機關也不可能用單一標準進用人力,A機關覺得好的人,B機關可能覺得不夠好,因為A與B機關需求不一定相同。如果是我們學術機構各自用自己喜歡的人,大家就算了,公職名位是「公共財」,不能!!
就是因為大家將公務人員職位變成「公共財」,但又是稀缺性的,所以大家會覺得公平分配是最重要,不會將私部門以管理者的判斷偏好用人視為具正當性。對不少公務人員而言,能在多年刻苦及激烈競爭中考上公職,是一種猶如古代科舉考到進士的一種榮譽,差不多成為他們的人生目的之一;更可怕的是有些一直考不上的會好像古代那些鬱鬱不得志的秀才一樣,抱憾終身,有時更出現思想鑽牛角尖,憤世嫉俗。
我覺得這個公務人員考試制度實在「太可怕」。縱然我上課時常講考上公務人員沒有什麼了不起,但對台灣一般民眾而言,這不僅是一份job,它本身就是一種榮譽及利益,縱然做公務人員不會使你成為有錢人,但它就有如「魔戒」一樣時常使人喪失理智,甚至精神分裂;當民眾天天罵公務人員表現不佳時,大家心裡其實多想插一腳進去。所以公務人員作為要做事的「公僕」與公務人員作為「公共財」是兩回事。
這還不是一種分贓嗎?不過是一種公平分贓的過程而已。至於分完後,他們是否能滿足公務需求,這是之後的事,與考試不需要有直接掛勾。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八條真實意思應該是:人民有應考試「分」公職之「利」。這才是正解。
2012年9月9日 星期日
從「聽風者」看國民教育
上週五我在「台灣」看了由梁朝偉及周迅主演的電影「聽風者」。在台灣看這部電影其實會有著很特殊的意義。因為這部電影是講述中國大陸解放初期中共與國民黨在大陸的特務戰。當然,這部由中港合作拍攝的電影,不會將國民黨變成正義一方。如果這部電影是在台灣解嚴前拍成,一定不能在台灣上映。現在能在台灣上映一方面表明了台灣已不再是「老蔣」的時代,但也表明了台灣的民主開放。換轉是電影「八二三炮戰」(故事劇情描述在一九五八年期間,台灣官兵及民眾如何共同抵抗解放軍對金門等地的炮擊,保衛大陸的最後疆土),我想就算現在大陸多開放也不能容許它上映。
其實「聽風者」是一部商業電影,不是一些在大陸電視頻道時常看到的擺明歌頌中共的電影或電視連續劇。所以,電影內容並沒有太多政治話題,純粹突顯瞎了卻擁有超乎常人聽力的主角梁朝偉如何透過尋找國民黨的特務通訊電台及破解密碼,為中共打贏這場特務戰。不過,就算是商業製作也非沒有意識形態。在整個故事舖陳上,「聽風者」很潛在地將中共變成正義的一方;而國民黨特務變成邪惡的一方。當周迅的中共特務身份因被國民黨特務群「重慶」識破,而被暗刺身亡時,觀眾的情感會被引領到「同情」這位女主角的氛圍中,並將「重慶」標籤為「壞蛋」;當「重慶」最終被逮到,並逐一擊斃,為周迅報仇時,觀眾會被潛移默化地灌輸「正義終得伸張」。這或許就是香港現在反國民教育所說的「洗腦」。
不過,對出生在不同地方及不同年紀的人,洗腦的效果應不會太一樣,因為洗腦是一種「歷史路徑依賴」的過程。如果一個人從一出生一直都是看類似的電影,不會接觸其他類型的電影,他會將電影給予的訊息視為真實,對其他或相反的價值觀會十分反彈。對中國大陸的觀眾而言,就算已看了很多好萊塢電影,思想變得很多元,但其已累積沉澱多年的主軸價值觀仍應會與「聽風者」的正邪角色分配一致,因為中共就算現在多腐敗,在他們的認知上,打倒蔣匪建立新中國,仍然是中共的「功」。再加上商業包裝後,「聽風者」在大陸票房大賣。
相反,在香港,非常「重口味」的港式電影「低俗喜劇」竟然比「聽風者」票房收入多出幾倍。有論者就認為就是港人對「聽風者」的親共路線之反彈。在土生土長的港人認知上,中共建國並沒有如大陸官方論述上那麼正面,因為我們接收到的資訊及上一代父母的灌輸大多對中共給予不高的評價。正如我在以前的文章指出,香港是難民營,市民大多是從大陸逃難來港的難民,就算我們並沒有經歷上一代在大陸生活的苦難,但在認知上不太可能接受中共那一套,因為我們也有累積沉澱多年的主軸價值觀。所以對現在香港政府推動國民教育的反彈,也是我們過去「非正式國民教育」所產生的本能反應。
由於香港難民營就是逃離「國家苦海」的地方,故香港人的國家認同是混亂的,所以在香港的系絡上,正如我在前文指出,很多人選擇「無國家主義」,大多數人偏愛都會式的「公民主義」。
如果「聽風者」的故事180度扭轉,變成梁朝偉為國民黨特務群「重慶」服務,破解龐大的中共特務群圍剿,解救處於「劣勢」的國民黨特務,土生土長的香港觀眾應該會覺得無所謂,甚至頗為受落,更夠戲劇性!但中國大陸的觀眾就不會埋單,甚至出現如「反日」般的情緒反應。
其實「聽風者」是一部商業電影,不是一些在大陸電視頻道時常看到的擺明歌頌中共的電影或電視連續劇。所以,電影內容並沒有太多政治話題,純粹突顯瞎了卻擁有超乎常人聽力的主角梁朝偉如何透過尋找國民黨的特務通訊電台及破解密碼,為中共打贏這場特務戰。不過,就算是商業製作也非沒有意識形態。在整個故事舖陳上,「聽風者」很潛在地將中共變成正義的一方;而國民黨特務變成邪惡的一方。當周迅的中共特務身份因被國民黨特務群「重慶」識破,而被暗刺身亡時,觀眾的情感會被引領到「同情」這位女主角的氛圍中,並將「重慶」標籤為「壞蛋」;當「重慶」最終被逮到,並逐一擊斃,為周迅報仇時,觀眾會被潛移默化地灌輸「正義終得伸張」。這或許就是香港現在反國民教育所說的「洗腦」。
不過,對出生在不同地方及不同年紀的人,洗腦的效果應不會太一樣,因為洗腦是一種「歷史路徑依賴」的過程。如果一個人從一出生一直都是看類似的電影,不會接觸其他類型的電影,他會將電影給予的訊息視為真實,對其他或相反的價值觀會十分反彈。對中國大陸的觀眾而言,就算已看了很多好萊塢電影,思想變得很多元,但其已累積沉澱多年的主軸價值觀仍應會與「聽風者」的正邪角色分配一致,因為中共就算現在多腐敗,在他們的認知上,打倒蔣匪建立新中國,仍然是中共的「功」。再加上商業包裝後,「聽風者」在大陸票房大賣。
相反,在香港,非常「重口味」的港式電影「低俗喜劇」竟然比「聽風者」票房收入多出幾倍。有論者就認為就是港人對「聽風者」的親共路線之反彈。在土生土長的港人認知上,中共建國並沒有如大陸官方論述上那麼正面,因為我們接收到的資訊及上一代父母的灌輸大多對中共給予不高的評價。正如我在以前的文章指出,香港是難民營,市民大多是從大陸逃難來港的難民,就算我們並沒有經歷上一代在大陸生活的苦難,但在認知上不太可能接受中共那一套,因為我們也有累積沉澱多年的主軸價值觀。所以對現在香港政府推動國民教育的反彈,也是我們過去「非正式國民教育」所產生的本能反應。
由於香港難民營就是逃離「國家苦海」的地方,故香港人的國家認同是混亂的,所以在香港的系絡上,正如我在前文指出,很多人選擇「無國家主義」,大多數人偏愛都會式的「公民主義」。
如果「聽風者」的故事180度扭轉,變成梁朝偉為國民黨特務群「重慶」服務,破解龐大的中共特務群圍剿,解救處於「劣勢」的國民黨特務,土生土長的香港觀眾應該會覺得無所謂,甚至頗為受落,更夠戲劇性!但中國大陸的觀眾就不會埋單,甚至出現如「反日」般的情緒反應。
2012年8月8日 星期三
香港的國民教育:外國沒有的「認親」教育
相關香港的國民教育,這幾天輿論好像在爭論外國有沒有推動「如此」的國民教育。香港政府教育局為了推動國民教育所發出的「德育及國民教育科課程指引」提及法國、美國及澳洲皆有推動國民教育,以此為香港推動國民教育給予正當性。但反對者近日不斷反駁指出這些西方國家主要是推動公民教育,建立國家認同的國民教育並不是重點。
我看到這爭辯,真是笑到「咀到爆」。只有香港那班受到西方「荼毒」極深的「假洋鬼子」教育局官員才會用西方經驗來佐證國民教育之正當性。現在被人家扯著鼻子走也是活該。如果我是中共官員,一定想罵死這班「窩囊廢」;要不然就認為他們故意「消極」作為。
外國當然不會推動「香港的」國民教育。那會有一個父母要天天對著自己生自己養大的孩子說:「你是我的孩子...你是我的孩子」。那個孩子從一出生就知道他們就是自己的父母,不會天天問:「你們是我的親生父母嗎?」這是法、美、澳的情況。但香港不同,香港是「棄嬰」,自小被老外養大,養到肥肥白白,英文比中文好,雖然天天見到親生父母(因為就在毗鄰),但以前要不是「窮鬼」(經濟落後),就是「瘋子」(不斷搞政治運動)。改革開放後,最多就是一個「暴發戶」。現在棄嬰被迫回歸,就是要認祖歸宗。國民教育本身就是這「認親」的動作,如何能找外國範例作比較?只有香港「不中不西」的官僚才會跟反對者扯西方有沒有國民教育這問題。
香港根本是特例,殖民地以回歸另一個國家而非獨立方式脫離原宗主國是一種很特殊的情況,台灣脫離日治回歸祖國的情況或許與香港相似,但由於台灣非以原台灣住民自治方式回歸,而是由「外省人」接管台灣;加上國民黨大陸政權失守,中華民國偏安台灣,使國家認同慢慢移向「本土」,這又使台灣案例不同於香港。
正如我前文指出,香港與其他國家(包括台灣)的國家認同問題不一樣是在於「客體化」的國家。法國人認同法國,其原本就是法國的一部分,就如同自己對自己身軀的認同,是不需要教育的。但香港的「國民教育」並非要認同香港本身(這個是不用政府做的事),而是認同跟自己出身、想法、制度根本不一樣的人是「自己」。在一國兩制下,就算掛了五星旗十五年,中國仍然是「客體」。要將「客體」變「本體」才是國民教育的真相。看著香港內部摸不著邊際的討論國民教育,中共一定氣死。或許香港的官員真的是故意「消極」作為,反對者應該心裡由衷感謝他們。
我看到這爭辯,真是笑到「咀到爆」。只有香港那班受到西方「荼毒」極深的「假洋鬼子」教育局官員才會用西方經驗來佐證國民教育之正當性。現在被人家扯著鼻子走也是活該。如果我是中共官員,一定想罵死這班「窩囊廢」;要不然就認為他們故意「消極」作為。
外國當然不會推動「香港的」國民教育。那會有一個父母要天天對著自己生自己養大的孩子說:「你是我的孩子...你是我的孩子」。那個孩子從一出生就知道他們就是自己的父母,不會天天問:「你們是我的親生父母嗎?」這是法、美、澳的情況。但香港不同,香港是「棄嬰」,自小被老外養大,養到肥肥白白,英文比中文好,雖然天天見到親生父母(因為就在毗鄰),但以前要不是「窮鬼」(經濟落後),就是「瘋子」(不斷搞政治運動)。改革開放後,最多就是一個「暴發戶」。現在棄嬰被迫回歸,就是要認祖歸宗。國民教育本身就是這「認親」的動作,如何能找外國範例作比較?只有香港「不中不西」的官僚才會跟反對者扯西方有沒有國民教育這問題。
香港根本是特例,殖民地以回歸另一個國家而非獨立方式脫離原宗主國是一種很特殊的情況,台灣脫離日治回歸祖國的情況或許與香港相似,但由於台灣非以原台灣住民自治方式回歸,而是由「外省人」接管台灣;加上國民黨大陸政權失守,中華民國偏安台灣,使國家認同慢慢移向「本土」,這又使台灣案例不同於香港。
正如我前文指出,香港與其他國家(包括台灣)的國家認同問題不一樣是在於「客體化」的國家。法國人認同法國,其原本就是法國的一部分,就如同自己對自己身軀的認同,是不需要教育的。但香港的「國民教育」並非要認同香港本身(這個是不用政府做的事),而是認同跟自己出身、想法、制度根本不一樣的人是「自己」。在一國兩制下,就算掛了五星旗十五年,中國仍然是「客體」。要將「客體」變「本體」才是國民教育的真相。看著香港內部摸不著邊際的討論國民教育,中共一定氣死。或許香港的官員真的是故意「消極」作為,反對者應該心裡由衷感謝他們。
2012年8月4日 星期六
國民v.s.公民 國民教育v.s.公民教育
特區政府推動「國民教育」再次搞到香港沸沸揚揚,像2003年推「23條」一樣鬧到幾萬人上街遊行反對。很多輿論批評國民教育搞「愛國洗腦」,說實在,任何教育工作都就有一定的洗腦作用,問題是大家認為這是「正面」還是「負面」的洗腦,正面的叫「教育」,負一點的叫「灌輸」,最負的叫「洗腦」。其實叫學生培養獨立思考,一樣是一種洗腦,不過我們的學生不太「受洗」而已。
當輿論批評政府推動國民教育背後的動機,及有反對者認為在欠缺民主的國情下推動國民教育的不適宜時 (我不是否定這些批評) 時,難道香港人本身就沒有一些說不出口或不能說的真相嗎?這裡也想反過來思考香港人的國家觀念問題。其實,反對國民教育說穿了就是香港人對國家認同的保留。我們在香港殖民地出生的一代,從來都沒有什麼國家觀念,就算在殖民地時代,我們不會說英國是祖國;而因為語言文化關係,我們的確認同文化根源的「中國」,我們都會讀中國歷史,受到中國千年文化的感染「洗腦」,但作為一個現代觀念的國家 ─「中國」,其在我們心中僅是生活當中的「客體」,非我們的「本體」。
來到台灣,我常遇到跟香港不同的修辭習慣,就是這裡對「國」字的普遍使用,香港一般叫的官立或公立學校,這裡公立大學通常叫「國立大學」,小學叫「國民小學」,初中就叫「國民中學」;香港叫的公眾假期,這裡叫「國定假期」;台灣最高階的高速公路叫「國道」;7-11便宜實惠的便當叫「國民便當」;香港的公共屋邨,這裡叫「國宅」。台灣人就算如何有「國家身分」認同的爭拗,但不會對「國家」有所排斥,不管他心裡的「國」是中華民國,還是台灣國。這應該也是從小就被「洗腦」成習慣,這跟民主與否沒有什麼關係。
台灣對「國家」的本體化可以從「國語」「國文」一詞之使用反映出來。香港過去未受中國大陸「普通話」這詞入侵前,「國語」是作為中國普遍使用語言的「代名詞」,我們僅簡單理解「國語」就是「北京話」或「官話」(Mandarin)的代名詞而已。來到台灣,我發覺台灣這裡其實是理解「國語」為一國的官定語言,所以美國、日本都有「國語」。在台灣看外國電視劇,一位日本人講不流利的英文,另一位日本人叫他「請講國語!」。這裡不是要他講Mandarin,是要他講日語。但在香港,我們都會將語言文字「客體化」─ 中文、英文、日文。我們甚少說請講或寫「國語/文」。當然,這問題某程度牽涉到香港人對廣東話文化高度歸屬感問題,我們不能說廣東話是「國語」,但又不想將Mandarin變成我們日常生活使用的「國語」。
香港比較愛用「公」字,某程度是因為英文較多用public一字之影響,老外不會將national天天掛在口邊。不管西方國家講的public是否等同華語講的「國」,但在西化的華語理解系絡下,香港人似乎對「國」字沒有什麼好感,認為「國家」是一種由上而下民族主義壓抑自由的象徵。「公共」才代表都會市民共同利益的象徵。最明顯例子就是「香港電台」,它一直強調自己是公營廣播電台,這個「公」字是為市民,而非為國家或政府發聲,因此出現一個政府所屬電台天天罵政府的「奇景」。
另一方面,感情習慣上,香港人也難以接受「國家」一詞的普遍使用。開玩笑的說,我相信沒有人喜歡公共屋邨叫「國宅」或「國家屋邨」,如果將7-11的廉價食品叫做「國民.....」,我想一定銷量大跌。我們就是愛用「市民」或「公民」,就是不要「國民」;我們寧願要「公民教育」,也不要「國民教育」。 香港人不想有「國家價值」泰山壓頂地凌駕在香港的公共價值上,「公民教育」是一種「市民為基」(citizien-based)的價值體現,其強調都會居民的集體利益性,非國家性。或許香港經驗就是超越「國族主義」(nationalism),建立新「政治體」典範的重要先驅。香港人絕非「無政府主義者」,但相信不少人是「無國家主義者」。
2012年7月17日 星期二
別將 Herzberg 的motivator factor 誤解為「工作激勵」因子
除了D. McGregor 的X、Y理論常被人誤喻為「性善性惡論」之外 (參看本部落格2011年11月18日),我發現另一個組織管理學理論 F. Herzberg 的 Motivation-Hygiene Theory 「激勵-保健雙因子理論」也是常被人誤解。
誤解之處是對其「激勵因子」的內涵。Herzberg研究發現,導致職場工作人員對工作不滿及滿意的因素是有明顯的區隔:薪資、監督、人際關係、組織政策行政及工作環境等是主要導致員工不滿的來源因素,這些因素稱為「保健因素」;導致滿意的因素是工作成就、被人肯定、工作本身、責任、升遷等,這些因素稱為「激勵因素」。
Herzberg指出在工作上獲得保健因素並不會達至工作「滿意」,僅防止對工作「不滿意」。只有激勵因素才能幫助員工達至工作滿意。
有些本土研究反駁認為,「薪資」也是「激勵因素」,不僅對商業部門,就算對政府公務人員,利用績效獎金也能激勵他們努力工作。不錯,用錢能激勵員工付出額外努力工作,這是不用腦袋都知道,是可以的,俗語話「有錢使得鬼推磨」。問題是Herzberg所指的motivator並非指能推動員工工作的因素,而是如同D. McGregor Y理論所指的「對工作的投入承諾」(work commitment)。
Herzberg 所強調中文翻譯為的「激勵因素」是指能對「工作本身」產生滿意的因素。Herzberg 所指的motivator factor是指能使員工產生 job satisfaction的因素,並非指能使員工努力工作的因素。舉例說,你給我很多錢做事,但我不一定喜歡這份工作,我是完全看在錢份上做事,所以才願意花時間去做,在 Herzberg眼中這僅是保健因素。因為一旦沒錢或減我薪水的話,我就不會努力工作。所以Herzberg警告,太用薪資待遇作為激勵工具的話,員工會對薪資待遇變化「過度反應」,若薪資待遇無法維持的話,他們會極度反彈及不滿。這就是保健因素的表現。所以我並不贊同政府過度使用獎金方式做激勵 (因為政府無法如私部門般給那麼多錢,而一旦減他們一點點薪水或福利,他們可能會很反彈,或很影響士氣)。
所以要使員工產生滿意,還是回到從工作本身著手,使員工對工作投入,有成就感,就如同Y理論主張一樣。以我個人經驗看,當教授主要是因為對這工作本身的興趣作為最優先的考量 (當然收入是一個基本因素,但也僅是保健因素)。我最近接了考試院一個研究案做,錢不多,但我對議題有興趣,所以我願意花時間,甚至主動規劃做一些比委託機關要求還要花時間精神的項目;但說改考試院考卷,我想大部分老師都是看在錢份上,不會太有興趣做,甚至有些老師覺得錢少又花時間,所以拒絕幫考試院改考卷。
所以再一次由於我們「望『中』文生義」,沒有從作者原文出發,理解概念,如同對X、Y理論般對人家之理論「本土化」地扭曲理解。
誤解之處是對其「激勵因子」的內涵。Herzberg研究發現,導致職場工作人員對工作不滿及滿意的因素是有明顯的區隔:薪資、監督、人際關係、組織政策行政及工作環境等是主要導致員工不滿的來源因素,這些因素稱為「保健因素」;導致滿意的因素是工作成就、被人肯定、工作本身、責任、升遷等,這些因素稱為「激勵因素」。
Herzberg指出在工作上獲得保健因素並不會達至工作「滿意」,僅防止對工作「不滿意」。只有激勵因素才能幫助員工達至工作滿意。
有些本土研究反駁認為,「薪資」也是「激勵因素」,不僅對商業部門,就算對政府公務人員,利用績效獎金也能激勵他們努力工作。不錯,用錢能激勵員工付出額外努力工作,這是不用腦袋都知道,是可以的,俗語話「有錢使得鬼推磨」。問題是Herzberg所指的motivator並非指能推動員工工作的因素,而是如同D. McGregor Y理論所指的「對工作的投入承諾」(work commitment)。
Herzberg 所強調中文翻譯為的「激勵因素」是指能對「工作本身」產生滿意的因素。Herzberg 所指的motivator factor是指能使員工產生 job satisfaction的因素,並非指能使員工努力工作的因素。舉例說,你給我很多錢做事,但我不一定喜歡這份工作,我是完全看在錢份上做事,所以才願意花時間去做,在 Herzberg眼中這僅是保健因素。因為一旦沒錢或減我薪水的話,我就不會努力工作。所以Herzberg警告,太用薪資待遇作為激勵工具的話,員工會對薪資待遇變化「過度反應」,若薪資待遇無法維持的話,他們會極度反彈及不滿。這就是保健因素的表現。所以我並不贊同政府過度使用獎金方式做激勵 (因為政府無法如私部門般給那麼多錢,而一旦減他們一點點薪水或福利,他們可能會很反彈,或很影響士氣)。
所以要使員工產生滿意,還是回到從工作本身著手,使員工對工作投入,有成就感,就如同Y理論主張一樣。以我個人經驗看,當教授主要是因為對這工作本身的興趣作為最優先的考量 (當然收入是一個基本因素,但也僅是保健因素)。我最近接了考試院一個研究案做,錢不多,但我對議題有興趣,所以我願意花時間,甚至主動規劃做一些比委託機關要求還要花時間精神的項目;但說改考試院考卷,我想大部分老師都是看在錢份上,不會太有興趣做,甚至有些老師覺得錢少又花時間,所以拒絕幫考試院改考卷。
所以再一次由於我們「望『中』文生義」,沒有從作者原文出發,理解概念,如同對X、Y理論般對人家之理論「本土化」地扭曲理解。
2012年7月14日 星期六
台灣的民主只處理了黨政關係, 沒有處理政行關係
我在去年9月「關鍵不是『黨政分開』而是『政行分開』」一文指出,中共一直強調以「黨政分開」作為改革目標,並沒有解決問題,因為就算黨政分開後,政治仍然無處在不在地干預行政,干預獨立專業判斷。其實看看台灣的個案就非常清楚。
台灣一九九零年代民主化後,在行政體系上的改變最主要就是「黨政分開」廢除了以往如中共列寧式政黨「以黨領政」的制度,黨部撤出機關,軍隊國家化,這的確是一大進步。政府機關內的公務人員縱然仍可以加入政黨,但必須在處理公務上採取中立態度,不能利用職權或公共資源圖利政黨或政客,及影響他人的政治行為,特別在選舉中,即台灣所謂的「行政中立」。
但這僅解決了「政黨政治」問題,並沒有解決「政策政治」問題,即政府日常行政及政策運作中,政務官與機關外部政治人物的不合理干預行為。最近林世益的貪污收賄案就是最好的範例,縱然已民主化十幾二十年,民意代表「關說」傳統一直沒有改變,民意代表獲得選民選票Mandate後,就以為自己是皇帝一樣,隨便對行政機關指手劃腳,恣意妄為;行政機關不順他們的意,就在議會修理你,擋你預算。民眾也愛什麼事都找民代向政府機關施壓,說好聽一點這叫做「選民服務」,實際上就是「民粹服務」。其實,很多民代的關說行徑不一定是代表多數人,而是服務少數個別人士而已。民代這樣做是一種扭曲民主的行為,將民意代表貶為如服務行業的服務員,即是要服務每一位客戶,不會得罪任何一位客戶,以極大化選票(如鈔票)。
其實在民主化後,民意代表應集中在立法及監督政府決策的大問題上,其他相關行政事務問題應由行政機關自己或行政監督機關處理(如國外的ombudsman),如果民代什麼事都插一腳,這會將行政事務「政治化」。台灣的公務人員 (就算是中下階的) 其中一項重要生存技能就是應付民代,其實這才是將公務人員工作「政治化」,違反文官中立原則。
除了民代之外,行政機關內的政務官也是「不合理」干預來源之一。雖然政務官是機關的行政首長,但這並不代表他的權力可以一管管到底,機關內大小事項都可以管。在英式民主國家中,部長僅可以直接指揮常務次長,其餘執行事項及組織人事管理皆由常務次長負責,這是一種重要的「政行分際」。雖然這可能導致官僚權力過大,可以斟酌,但「政行分際」仍然必須處理,否則政務官就變成「四年皇帝」,隨便改變政策及管理。最近看了一篇西方針對台北市政府運作的人類學研究就一針見血地指出,民主化後,民選官員將下屬官僚體系變成「封邑」(fiefdom) 般管理,每換一位首長,就會將前一任的政策計畫通通丟棄。公務人員也會變成政治奴才。
跟中國大陸一樣,台灣也應該好好處理「政行分開」或「政行分際」問題。受到美國新公共行政思潮影響,台灣好像認為政治/行政不能二分,所以一直沒有處理這問題。實際上,「政行分際」並非是指政治與行政截然二分,而是政務官與事務官的權責歸屬上必須明確,政務官對行政機關的權力也必須有界線 (如政務官不應干預直屬人員以下公務人員之考核),這才能使台灣政府行政運作正常化及減少政治化。
台灣一九九零年代民主化後,在行政體系上的改變最主要就是「黨政分開」廢除了以往如中共列寧式政黨「以黨領政」的制度,黨部撤出機關,軍隊國家化,這的確是一大進步。政府機關內的公務人員縱然仍可以加入政黨,但必須在處理公務上採取中立態度,不能利用職權或公共資源圖利政黨或政客,及影響他人的政治行為,特別在選舉中,即台灣所謂的「行政中立」。
但這僅解決了「政黨政治」問題,並沒有解決「政策政治」問題,即政府日常行政及政策運作中,政務官與機關外部政治人物的不合理干預行為。最近林世益的貪污收賄案就是最好的範例,縱然已民主化十幾二十年,民意代表「關說」傳統一直沒有改變,民意代表獲得選民選票Mandate後,就以為自己是皇帝一樣,隨便對行政機關指手劃腳,恣意妄為;行政機關不順他們的意,就在議會修理你,擋你預算。民眾也愛什麼事都找民代向政府機關施壓,說好聽一點這叫做「選民服務」,實際上就是「民粹服務」。其實,很多民代的關說行徑不一定是代表多數人,而是服務少數個別人士而已。民代這樣做是一種扭曲民主的行為,將民意代表貶為如服務行業的服務員,即是要服務每一位客戶,不會得罪任何一位客戶,以極大化選票(如鈔票)。
其實在民主化後,民意代表應集中在立法及監督政府決策的大問題上,其他相關行政事務問題應由行政機關自己或行政監督機關處理(如國外的ombudsman),如果民代什麼事都插一腳,這會將行政事務「政治化」。台灣的公務人員 (就算是中下階的) 其中一項重要生存技能就是應付民代,其實這才是將公務人員工作「政治化」,違反文官中立原則。
除了民代之外,行政機關內的政務官也是「不合理」干預來源之一。雖然政務官是機關的行政首長,但這並不代表他的權力可以一管管到底,機關內大小事項都可以管。在英式民主國家中,部長僅可以直接指揮常務次長,其餘執行事項及組織人事管理皆由常務次長負責,這是一種重要的「政行分際」。雖然這可能導致官僚權力過大,可以斟酌,但「政行分際」仍然必須處理,否則政務官就變成「四年皇帝」,隨便改變政策及管理。最近看了一篇西方針對台北市政府運作的人類學研究就一針見血地指出,民主化後,民選官員將下屬官僚體系變成「封邑」(fiefdom) 般管理,每換一位首長,就會將前一任的政策計畫通通丟棄。公務人員也會變成政治奴才。
跟中國大陸一樣,台灣也應該好好處理「政行分開」或「政行分際」問題。受到美國新公共行政思潮影響,台灣好像認為政治/行政不能二分,所以一直沒有處理這問題。實際上,「政行分際」並非是指政治與行政截然二分,而是政務官與事務官的權責歸屬上必須明確,政務官對行政機關的權力也必須有界線 (如政務官不應干預直屬人員以下公務人員之考核),這才能使台灣政府行政運作正常化及減少政治化。
2012年6月22日 星期五
現今要 accountable 最好就是有「水晶球」: 泰利颱風的啟示
雖然上文指出,accountability as active/subjective responsibility 強調公務人員的「當責」這種基於德道驅動的積極作為,但最終關鍵仍是 accountability holder 是否對 accountable holdee 感到滿意。由此,accountability其實是一種「期望管理」,即服務提供者是否能使民眾滿意,符合他們的期待。但如果民眾對政府期望要求過高的話,「當責」的政府一樣是不討好的政府。
剛襲台的泰利颱風,對台灣並沒有造成很大的破壞,應該是一件好事。但由於負責預測天氣的氣象局大大高估了颱風所帶來的雨量及影響,結果仍是被媒體及民眾砲轟。雖然是高估了破壞程度,但如果沒有造成重大人命傷亡,為什麼還要砲轟氣象局?看來有部分是經濟原因,因為對颱風的高破壞預期,使很多商業活動要暫停,帶來經濟損失。另外,由於高的警戒規格,也為民眾帶來一些生活上的不便。簡單而言,就是政府沒有給予民眾「準確」訊息,造成民眾「不必要」的恐慌及損失。
但在泰利颱風這事件上,問題其實並非政府有沒有給予民眾「準確」的訊息,它根本不可能給大家「準確」的訊息 (應該說是「應驗的預言」),但大家往往以「結果」來判斷政府做事的表現得失,有點像賭博擲骰子,一定要「買大開大」,「買小開小」這才算做「對」事情。換句話說,一個accountable的政府就必須要有「水晶球」才行了。
著名的英國公共行政學者Christopher Hood在1991年發表的經典論文A Public Management for All Seasons?就指出,公共行政存在三套核心價值,其中Lambda-type value就是要維護社會的安全,預防災難危機。為此,政府行為上會加大保險係數,儲存大量後備資源。簡單而言,政府要做到以防萬一。所以在面臨泰利颱風鮮有的路徑,而且是罕有地從西面進入台灣領域,氣象局在預測上加大保險係數實是合理,也是「盡責任」之表現。但好像「盡責任」並不是民眾的要求,「買中」才是民眾所要的。
說穿了,民眾已經將政府簡單化為一個「服務提供者」而已,其下屬的氣象局是賣「天氣預報服務」,就像算命服務一樣,要算得準才算棒。今天報章報導地方政府已開始找民間氣象專家做預測,認為他們沒有官方包袱,提供更客觀準確的預測。的確,非官方的氣象專家不會顧慮太多,最主要是他們不需要直接面對群眾,向他們交代,受輿論壓力,壓力實集中在做最後決策(要不要停班停課)的政府首長上。
這次颱風以及過往類似的氣象預測事件某程度表明了,氣象局或許不應直接向外交代 (externally accountable),它僅應作為政府決策機關的幕僚,減少因政治課責交待所造成對其專業獨立性之損害。
說穿了,民眾已經將政府簡單化為一個「服務提供者」而已,其下屬的氣象局是賣「天氣預報服務」,就像算命服務一樣,要算得準才算棒。今天報章報導地方政府已開始找民間氣象專家做預測,認為他們沒有官方包袱,提供更客觀準確的預測。的確,非官方的氣象專家不會顧慮太多,最主要是他們不需要直接面對群眾,向他們交代,受輿論壓力,壓力實集中在做最後決策(要不要停班停課)的政府首長上。
這次颱風以及過往類似的氣象預測事件某程度表明了,氣象局或許不應直接向外交代 (externally accountable),它僅應作為政府決策機關的幕僚,減少因政治課責交待所造成對其專業獨立性之損害。
2012年6月8日 星期五
Accountability 與 Responsibility 的微妙關係
在我的部落格文章中,最多人閱讀的文章是「Accountability不只是問責」,反映不少人對這概念的關注。經近日再深入閱覽相關文獻及思索後,我想作一些延伸討論,特別是Accountability與Responsibility之間的關係。
正如前文指出,Accountability與Responsibility並非同義詞,不過兩者關係十分密切、重疊,卻又十分弔詭。要求某人accountable,首先他必須responsible,即他是基於自由意志接受任務,並接受其所衍生的責任;但我們會聽到批評說:某人accountable but irresponsible。既然being responsible 是being accountable的前題,為何會有accountable but irresponsible。問題是前者的responsible跟後者的(ir)-responsible是有著不同的涵意。
前者的responsible僅是指對事前「被賦予」的責任或目標之履行,並能依既定程序要求對其所作為作出解釋。這種accountability 可理解為accountability as passive/objective responsibility。但就算「作為者」的行為符合所有既定政策及規定,但不一定符合(公眾的)期待。這便是上面所指的irresponsible。例如香港特首曾蔭權最近因其「豪華」外訪被輿論詬病,但由於他的作為可能沒有違反既有規定,所以他仍然可能是accountable,但由於他不符合大眾的期望,而且這豪華的花費是明顯不必要的,所以他的花費決定是「不負責任」。
這種「不負責任」可能是由於事前被賦予的責任有漏洞或不明確,也可能是被賦予的責任在某些情境下是會違背公共利益,例如大陸地方政府被賦予追求GDP增長的任務時,他們常常會犧牲環保及其他重要社會價值。
那麼如何避免以上的情況?其實accountability as passive/objective responsibility是一種外部施加的機制(參看上圖)。在這機制下,要擔當好的accountability holdee只需要「盡本份」、「不犯錯」、「服從命令及規則」就可以了。但從積極面出發,這是不夠的,所以近年對accountability概念開始有不同的解讀。有台灣學者引進西方商業理論之發展,提出「當責」概念來演繹accountability。所謂「當責」就是指「當責不讓」的意思,冀求組織成員不僅「盡本份」,更要額外付出努力使組織變得更好。驅使組織成員如此作為的力量來自他們對工作的「歸屬感」(ownership),所以「當責」不是純粹外部施加的壓力,它更多是內在心理之驅動力。
其實公共行政也有類似的理論,即謂accountability as active/subjective responsibility。公務員會基於(公共)道德責任來履行職責,不會盲目服從上司及規定,能隨機應變彈性地處理事情,促進公共利益,即會適當地行使裁量權。
當然,公務員純粹基於自己的道德責任感來履行職責,會是十分危險的,就算不是基於自利之原因,也有可能出現responsible but not accountable,例如濫用權力、執法過當、浪費公帑...。所以必須以事後的評估來決定公務員的決定及作為是否符合公眾期望或公共利益(參看上圖),這才是完整的accountability as active/subjective responsibility。這機制之正當性是立基於一項重要前提,即真心為「公」的公務員,就算有抗命及違法的舉動,其任何決定及作為應經得起事後的公眾檢驗。
前者的responsible僅是指對事前「被賦予」的責任或目標之履行,並能依既定程序要求對其所作為作出解釋。這種accountability 可理解為accountability as passive/objective responsibility。但就算「作為者」的行為符合所有既定政策及規定,但不一定符合(公眾的)期待。這便是上面所指的irresponsible。例如香港特首曾蔭權最近因其「豪華」外訪被輿論詬病,但由於他的作為可能沒有違反既有規定,所以他仍然可能是accountable,但由於他不符合大眾的期望,而且這豪華的花費是明顯不必要的,所以他的花費決定是「不負責任」。
這種「不負責任」可能是由於事前被賦予的責任有漏洞或不明確,也可能是被賦予的責任在某些情境下是會違背公共利益,例如大陸地方政府被賦予追求GDP增長的任務時,他們常常會犧牲環保及其他重要社會價值。
那麼如何避免以上的情況?其實accountability as passive/objective responsibility是一種外部施加的機制(參看上圖)。在這機制下,要擔當好的accountability holdee只需要「盡本份」、「不犯錯」、「服從命令及規則」就可以了。但從積極面出發,這是不夠的,所以近年對accountability概念開始有不同的解讀。有台灣學者引進西方商業理論之發展,提出「當責」概念來演繹accountability。所謂「當責」就是指「當責不讓」的意思,冀求組織成員不僅「盡本份」,更要額外付出努力使組織變得更好。驅使組織成員如此作為的力量來自他們對工作的「歸屬感」(ownership),所以「當責」不是純粹外部施加的壓力,它更多是內在心理之驅動力。
其實公共行政也有類似的理論,即謂accountability as active/subjective responsibility。公務員會基於(公共)道德責任來履行職責,不會盲目服從上司及規定,能隨機應變彈性地處理事情,促進公共利益,即會適當地行使裁量權。
當然,公務員純粹基於自己的道德責任感來履行職責,會是十分危險的,就算不是基於自利之原因,也有可能出現responsible but not accountable,例如濫用權力、執法過當、浪費公帑...。所以必須以事後的評估來決定公務員的決定及作為是否符合公眾期望或公共利益(參看上圖),這才是完整的accountability as active/subjective responsibility。這機制之正當性是立基於一項重要前提,即真心為「公」的公務員,就算有抗命及違法的舉動,其任何決定及作為應經得起事後的公眾檢驗。
2012年5月14日 星期一
台灣的「公平」考試邏輯
某年我的香港朋友來台灣玩,住在台北車站附近的飯店。他很驚訝的問我為什麼晚上十點鐘還見到穿著校服的學生滿街走,不是放學很久嗎? 我說,他們是補習班下課的學生,這是台灣很普遍但並不尋常的現象。
在台灣,補習大多是為了應付升學及就業。說補習為了升學,相信香港人都能理解,因為香港也有為升學而辦的補習班。但說就業,可能香港人不一定能理解。因為在台灣很多行業都需要考試入職(起碼要考證照),而且主要是筆試。而職業性考試的最大宗就是公務人員考試,台灣通稱為「國家考試」。在香港,沒有聽過什麼公務員考試補習班。為什麼?因為香港的公務員考試是無法事先準備,因為考題範圍十分有彈性,也會牽涉到事時分析,既然無法透過事前密集操練來應考,自然就不會出現那些幫你死記硬背的 cram school。
香港這種情況對台灣人而言可能是不可思議,因為他們不能夠接受事先不能準備的考試。這裡所謂「準備」是指有明確的考試參考書,供考生事先準備。有學生認為,可以能使考生有所「準備」的考試才能算是「公平」考試。如果這邏輯應用於學校或升學的考試,或許香港人會理解及接受,因為這些考試本身就是測驗學生在固定範圍內的學術知識;但是應用於職業性的應徵考試,香港人則不一定會接受這說法。
能有所「準備」的考試才算公平之邏輯是,每一個人都能知道確實考試範圍,都能有相同機會閱讀到考題範圍的讀物,所以就不會有差別待遇,每一個皆在同一條起跑線上。這邏輯的謬誤是,僱主(包括政府)為什麼要讓每一位考生都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職業考試的功能就是找一些一早就跳出起跑線之傑出人才,他們能夠立刻應付各種考驗,有高度專業應變能力,以此來應付工作。其實,如其說沒有給考生準備機會,倒不如說僱主假設他們在過去學校(大學)教育中早已準備好了。
有趣的是,台灣的公務人員考試其實主要是考學術及課本知識,基本上是考一些可能大學已經學過的東西,不會考一些思考性及時事性的問題,但這些才是公務人員的基本能力所需,且無法補習的東西。而且,多數公務人員考試是沒有面試,即考生僅經過筆試就能做公務人員。明顯地,面試會有主觀性,使考試「不公平」。
以上的考試「公平觀」使民眾有一種趨向什麼考試皆要統一之傾向。舉一例。在台灣,持有教師資格的人要取得中小學校教席也要經過考試。少數是學校自行舉辦,多數是由地方政府教育局舉辦,因應成績分發到各學校任職。最近有一位我指導她寫論文的學校人事人員就主張,為了使準教師不用奔波各地考試(因為現在僧多粥少,教席不多),也不用準備各地各校不同的考試,不如全國統一考試分發(當然也沒有面試),全國考一次就好了。這又是公務人員「考試分發」的邏輯,免去因為教席競爭大所引起的紛爭,學校主管也免了涉入人事問題,應付關說。
其實,這邏輯是不對的。每一間學校皆有它個別的特色及需求,學校主管/校長的人事權不僅是「權」,也是一種「責任」;即是選「對」的人擔任教職是學校主管的責任。如果他沒有這人事權,他如何能承擔學校表現的責任?學校主管放棄人事權,將權力上交給政府機關,表面上是表現中立,最公平,實際上是不負責任。因此,縱然要準老師南北奔波,多作準備,也不應該將問題一直往中央集中。
這種很簡單的邏輯在台灣好像是一種「邪說」;相反,我跟一些香港人提及這台灣邏輯,他們卻覺得不可思議。
台灣近年一直推動教改,希望減少學生壓力,但面對台灣民眾上述的「公平」考試邏輯,我想教育部如何做都是不對。你說多元入學,希望使學生不用太多準備,但效果卻是使考生更多「準備」;如果你說考一些不能準備的東西(如課本以外的東西),民眾又會說不能準備的如何考?我想這種台灣文化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就是補習班,任何可以準備東西,他們都可以幫你補;但對我而言,補習班才是敗壞台灣教育的根源所在!
在台灣,補習大多是為了應付升學及就業。說補習為了升學,相信香港人都能理解,因為香港也有為升學而辦的補習班。但說就業,可能香港人不一定能理解。因為在台灣很多行業都需要考試入職(起碼要考證照),而且主要是筆試。而職業性考試的最大宗就是公務人員考試,台灣通稱為「國家考試」。在香港,沒有聽過什麼公務員考試補習班。為什麼?因為香港的公務員考試是無法事先準備,因為考題範圍十分有彈性,也會牽涉到事時分析,既然無法透過事前密集操練來應考,自然就不會出現那些幫你死記硬背的 cram school。
香港這種情況對台灣人而言可能是不可思議,因為他們不能夠接受事先不能準備的考試。這裡所謂「準備」是指有明確的考試參考書,供考生事先準備。有學生認為,可以能使考生有所「準備」的考試才能算是「公平」考試。如果這邏輯應用於學校或升學的考試,或許香港人會理解及接受,因為這些考試本身就是測驗學生在固定範圍內的學術知識;但是應用於職業性的應徵考試,香港人則不一定會接受這說法。
能有所「準備」的考試才算公平之邏輯是,每一個人都能知道確實考試範圍,都能有相同機會閱讀到考題範圍的讀物,所以就不會有差別待遇,每一個皆在同一條起跑線上。這邏輯的謬誤是,僱主(包括政府)為什麼要讓每一位考生都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職業考試的功能就是找一些一早就跳出起跑線之傑出人才,他們能夠立刻應付各種考驗,有高度專業應變能力,以此來應付工作。其實,如其說沒有給考生準備機會,倒不如說僱主假設他們在過去學校(大學)教育中早已準備好了。
有趣的是,台灣的公務人員考試其實主要是考學術及課本知識,基本上是考一些可能大學已經學過的東西,不會考一些思考性及時事性的問題,但這些才是公務人員的基本能力所需,且無法補習的東西。而且,多數公務人員考試是沒有面試,即考生僅經過筆試就能做公務人員。明顯地,面試會有主觀性,使考試「不公平」。
以上的考試「公平觀」使民眾有一種趨向什麼考試皆要統一之傾向。舉一例。在台灣,持有教師資格的人要取得中小學校教席也要經過考試。少數是學校自行舉辦,多數是由地方政府教育局舉辦,因應成績分發到各學校任職。最近有一位我指導她寫論文的學校人事人員就主張,為了使準教師不用奔波各地考試(因為現在僧多粥少,教席不多),也不用準備各地各校不同的考試,不如全國統一考試分發(當然也沒有面試),全國考一次就好了。這又是公務人員「考試分發」的邏輯,免去因為教席競爭大所引起的紛爭,學校主管也免了涉入人事問題,應付關說。
其實,這邏輯是不對的。每一間學校皆有它個別的特色及需求,學校主管/校長的人事權不僅是「權」,也是一種「責任」;即是選「對」的人擔任教職是學校主管的責任。如果他沒有這人事權,他如何能承擔學校表現的責任?學校主管放棄人事權,將權力上交給政府機關,表面上是表現中立,最公平,實際上是不負責任。因此,縱然要準老師南北奔波,多作準備,也不應該將問題一直往中央集中。
這種很簡單的邏輯在台灣好像是一種「邪說」;相反,我跟一些香港人提及這台灣邏輯,他們卻覺得不可思議。
台灣近年一直推動教改,希望減少學生壓力,但面對台灣民眾上述的「公平」考試邏輯,我想教育部如何做都是不對。你說多元入學,希望使學生不用太多準備,但效果卻是使考生更多「準備」;如果你說考一些不能準備的東西(如課本以外的東西),民眾又會說不能準備的如何考?我想這種台灣文化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就是補習班,任何可以準備東西,他們都可以幫你補;但對我而言,補習班才是敗壞台灣教育的根源所在!
2012年5月4日 星期五
猩猩比人類「理性」,還是猩猩比人類「單純」
上星期政大社科院有一場演講,題目為「猩猩比人類理性?行為經濟學的啟示」。這題目看來十分有趣吸引。大家可能會問:猩猩竟然比人類理性?但我看到題目的反應是:有什麼奇怪,因為這是經濟學家所說的「理性」;基此,猩猩比人類理性是必然的。
我沒有聽該演講,但之後所發新聞稿中提到演講者以賽局理論「分錢遊戲」(Ultimate Game)為例,指出經濟學理論認為:當提案破裂,雙方都無法得到任何好處,所以即使勞方只能拿到一點點好處,無論1/5或1/10,至少都大於0,因此經濟學預測,「提案者會給得越少越好,因回覆者在理性考量下都會接受。」 但實際上,多數受試者不會接受不公平分配,還是希望選擇「五五分」,甚至可能因為分配金額不如預期而全盤拒絕。相較於人類的實驗結果不支持經濟學預測,有學者針對黑猩猩做此實驗,發現猩猩的反應反而符合假設,即使只拿到一點點也會覺得滿足,因而得出「猩猩比人類聰明」的結論。
講者解釋,人類會受到情緒左右,覺得拿太少、不甘心或不高興,就不接受提案,最後什麼都沒拿到。但黑猩猩沒有這種問題,不會跟錢過不去,對經濟學家而言,「這才是理性的決定。」
正如我在去年八月「什麼是『理性』?再解讀」一文所點出,人類大部分時間所作出的決定都是「不理性」,但我對「理性」之定義並非必然以經濟學家的狹義「自利觀」作為出發點。而是定義其為計算性的決策模式,因應決策者的目的,排除「感情」和「信任」,「冷漠地」獨立地作出最佳的選擇。 就此,在以上的分錢遊戲中,人類不接受妥協性的提案,並不一定代表他們不理性,也不一定是情緒左右,他們也可以基於冷靜的判斷。關鍵是,他們的目的是否為了追求「所分的金錢極大化」,我們也要看他們的價值優先順序為何。若果他們將「公平分配」視為最高的價值,不惜代價來維護這價值,那麼他們堅持「五五分」也是十分理性。就算最後一毛錢都分不到,也不代表他們不理性。
所謂「猩猩比人類理性(甚至聰明)」之結論倒不如說是「猩猩比人類單純」,牠們仍停留在馬斯洛(Maslow)的低層次需求。當然「單純」並非不好,有時「單純」的人會比較快樂。但當你不再單純時,你就很難回到單純。
人類社會也比猩猩社會複雜多,在大部分情況下,人類要處理的決策都不可能如以上賽局那麼純粹,考慮角度也比較多元,社會規約也比較多。猩猩社會談不攏,就大打一場,勝者為王。人類現代文明不太多可能那麼單純,那麼究竟考慮較多因素的決策是比較理性;還是如猩猩般的單純決策是比較理性呢?似乎我們不能這樣比較。請經濟學家不要以猩猩的單純角度來看人類,包括經濟學家自己.....
我沒有聽該演講,但之後所發新聞稿中提到演講者以賽局理論「分錢遊戲」(Ultimate Game)為例,指出經濟學理論認為:當提案破裂,雙方都無法得到任何好處,所以即使勞方只能拿到一點點好處,無論1/5或1/10,至少都大於0,因此經濟學預測,「提案者會給得越少越好,因回覆者在理性考量下都會接受。」 但實際上,多數受試者不會接受不公平分配,還是希望選擇「五五分」,甚至可能因為分配金額不如預期而全盤拒絕。相較於人類的實驗結果不支持經濟學預測,有學者針對黑猩猩做此實驗,發現猩猩的反應反而符合假設,即使只拿到一點點也會覺得滿足,因而得出「猩猩比人類聰明」的結論。
講者解釋,人類會受到情緒左右,覺得拿太少、不甘心或不高興,就不接受提案,最後什麼都沒拿到。但黑猩猩沒有這種問題,不會跟錢過不去,對經濟學家而言,「這才是理性的決定。」
正如我在去年八月「什麼是『理性』?再解讀」一文所點出,人類大部分時間所作出的決定都是「不理性」,但我對「理性」之定義並非必然以經濟學家的狹義「自利觀」作為出發點。而是定義其為計算性的決策模式,因應決策者的目的,排除「感情」和「信任」,「冷漠地」獨立地作出最佳的選擇。 就此,在以上的分錢遊戲中,人類不接受妥協性的提案,並不一定代表他們不理性,也不一定是情緒左右,他們也可以基於冷靜的判斷。關鍵是,他們的目的是否為了追求「所分的金錢極大化」,我們也要看他們的價值優先順序為何。若果他們將「公平分配」視為最高的價值,不惜代價來維護這價值,那麼他們堅持「五五分」也是十分理性。就算最後一毛錢都分不到,也不代表他們不理性。
所謂「猩猩比人類理性(甚至聰明)」之結論倒不如說是「猩猩比人類單純」,牠們仍停留在馬斯洛(Maslow)的低層次需求。當然「單純」並非不好,有時「單純」的人會比較快樂。但當你不再單純時,你就很難回到單純。
人類社會也比猩猩社會複雜多,在大部分情況下,人類要處理的決策都不可能如以上賽局那麼純粹,考慮角度也比較多元,社會規約也比較多。猩猩社會談不攏,就大打一場,勝者為王。人類現代文明不太多可能那麼單純,那麼究竟考慮較多因素的決策是比較理性;還是如猩猩般的單純決策是比較理性呢?似乎我們不能這樣比較。請經濟學家不要以猩猩的單純角度來看人類,包括經濟學家自己.....
2012年4月3日 星期二
當今論述下的「政治」是什麼?
上篇貼文提出一個觀點,就是「政治」實際就是管理「集體情緒」。這是我對「政治」的重新定義。為何我會作出如此的定義呢?
孔子日: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對孔子而言,政治就是領導人行正道,作為全民的表率。
孫中山對政治的定義開始變得工具性:政是眾人之事,治是管理,政治就是管理眾人之事。
政治在西方政治學而言就是行使「強制力」(coercive power)的問題,即相對於經濟學的自願交換,政治就是利用強制力來作資源分配。在民主國家,強制力必須是經過全民授權的政府行使才有正當性。
當以上所論的政治仍是一種有秩序的「權力」運作時,當今的論述慢慢將政治與非理性、非專業、非法律、民粹等概念扯上密切關係。任何出現想跳脫既有秩序來處理問題之意圖,就會被賦予「政治化」標籤。大學要不要漲學費,不是學校財政問題,是民眾的反應問題;燃油漲價不僅是國外原油漲價所帶來的成本問題,更是中油管理不善,使民眾反感的問題。縱然以上種種問題皆有箇中的實務因由,也牽涉管理弊端,但對大眾而言,就是感覺「不舒服」、「不爽」的問題。而現在政客及官員的工作就是如何使大家「舒服」一點,所以就不能用既有的方法處理問題,就是不斷否定既有秩序來處理問題,即是一般所指的「政治手段」(如凍漲學費)。以此來(暫時)撫平民眾的情緒。
不管是有民主的台灣,還是沒有民主的香港及中國大陸,政治的涵義越來越是管理大眾「集體情緒」。在現今資訊發達之世代(特別是互聯網出現後),每天都有人在「煽動」「集體情緒」,官員就是疲於奔命處理「集體情緒」,現在流行的「危機管理」某程度上就是擺平集體情緒或集體不安。我雖然用「煽動」一詞,但這並非全是貶意,因為在政治市場中,你不煽動一下,沒有人會管你,也達不到你想人家注意的目的。
其實大部分人「心理上」都不愛「政治」,但有趣的是,正如亞利士多德所說的,人是政治動物。人的行為是非常政治的,因為人總是愛跳到公共空間「公議」事情(包括人家的私事),說「是非」,不知不覺製造公眾壓力及情緒。
當人們越來越對既有制度不信任時,他們必然會「政治化」地要求打破既有秩序。雖然過去的歷史也是如此,但現在好像大家都愛「破而不立」、「立而不用」,永遠都在集體情緒中徘徊.....
孔子日:政者,正也。子帥以正,孰敢不正?對孔子而言,政治就是領導人行正道,作為全民的表率。
孫中山對政治的定義開始變得工具性:政是眾人之事,治是管理,政治就是管理眾人之事。
政治在西方政治學而言就是行使「強制力」(coercive power)的問題,即相對於經濟學的自願交換,政治就是利用強制力來作資源分配。在民主國家,強制力必須是經過全民授權的政府行使才有正當性。
當以上所論的政治仍是一種有秩序的「權力」運作時,當今的論述慢慢將政治與非理性、非專業、非法律、民粹等概念扯上密切關係。任何出現想跳脫既有秩序來處理問題之意圖,就會被賦予「政治化」標籤。大學要不要漲學費,不是學校財政問題,是民眾的反應問題;燃油漲價不僅是國外原油漲價所帶來的成本問題,更是中油管理不善,使民眾反感的問題。縱然以上種種問題皆有箇中的實務因由,也牽涉管理弊端,但對大眾而言,就是感覺「不舒服」、「不爽」的問題。而現在政客及官員的工作就是如何使大家「舒服」一點,所以就不能用既有的方法處理問題,就是不斷否定既有秩序來處理問題,即是一般所指的「政治手段」(如凍漲學費)。以此來(暫時)撫平民眾的情緒。
不管是有民主的台灣,還是沒有民主的香港及中國大陸,政治的涵義越來越是管理大眾「集體情緒」。在現今資訊發達之世代(特別是互聯網出現後),每天都有人在「煽動」「集體情緒」,官員就是疲於奔命處理「集體情緒」,現在流行的「危機管理」某程度上就是擺平集體情緒或集體不安。我雖然用「煽動」一詞,但這並非全是貶意,因為在政治市場中,你不煽動一下,沒有人會管你,也達不到你想人家注意的目的。
其實大部分人「心理上」都不愛「政治」,但有趣的是,正如亞利士多德所說的,人是政治動物。人的行為是非常政治的,因為人總是愛跳到公共空間「公議」事情(包括人家的私事),說「是非」,不知不覺製造公眾壓力及情緒。
當人們越來越對既有制度不信任時,他們必然會「政治化」地要求打破既有秩序。雖然過去的歷史也是如此,但現在好像大家都愛「破而不立」、「立而不用」,永遠都在集體情緒中徘徊.....
2012年3月10日 星期六
香港特首:好人、工人、蠢人、壞人
如果我們將過去、現任及正在競逐香港特首的候選人給予簡單標籤的話,大家可以用好人、工人、蠢人、壞人來形容。「好人」是形容董建華。雖然他因政策失誤而黯然下台,但大家會同意董伯伯是個好人,只是好心做壞事,不適合做政治家。「工人」是形容曾蔭權。煲呔曾因董伯伯腳痛,意外地做了特首,一個打了三十幾四十年的公務員,一向聽聽話話做事就可以的人,突然要他由工人變老闆好像不太適應,縱然嘗試由「打好份工」轉為做「政治家」,但他似乎最多僅能做個「工頭」,最近這「工頭」出事,就有評論認為由於沒人「head 住他」,所以失去分寸了。如果這評論是中肯的話,證明他只配做個「工人」,做了七年特首都未upgrade。
競逐未來特首有三位候選人,其中何俊仁由於本身有點陪跑心態 (我想日後真的有直選必不會找他上陣),似乎無法(被)突出什麼形像,所以不好意思,必須將他繼續邊緣化。至於「蠢人」,不言而喻是指唐英年;而「壞人」,就是梁振英。
如果現在時空錯亂,這四位「人兄」一起選特首,香港人也可以投票的話,最多香港人會選誰呢?我想是董建華。因為起碼董伯伯是有「心」做事的人;煲呔曾只會小人得道,得意忘形;唐英年不用講;梁振英則怕「hold唔住佢」,都不知道他心裡想什麼,一定是壞透的人。
但對我而言,我仍會維持我在《台港四「英」對決的聯想》的想法,挑「壞人」梁振英。其實經過一定政治歷練的香港應該知道「好人」是做不好特首的,他無法駕馭社會複雜的狀況,特別現在已不是殖民地時代那麼好管治。政治實際就是管理「集體情緒」。所以「工人」煲呔曾一定做不好,煲呔曾只會打政治「順境ball」,一面對政治逆境就失態了。不要說管理社會「集體情緒」,連自己的情緒也管不好。
有些人會認為在「蠢人」與「壞人」之間,他們寧願選「蠢人」,因為現在揭發唐所犯的錯誤都是私人問題,跟公眾利益無關;而梁的「疑案」都涉及公眾利益。面對「蠢人」,香港人會比較放心,hold 得住他,最多多點笑話。但我會說「蠢人」並非不是「壞人」,是壞起來很蠢而已,人家都看得到,他以為人家看不到;有時做錯事都不知道,被人利用都不知道的「傻」壞人。
其實,梁到現在都沒有給人家拿到什麼確實做壞事的證據。如果他真的是「壞人」,那麼他在這「壞透」的政治社會中生存能力算頗高,以他沒有很多政商密友的關係下,理應一早給人家捅死才對?香港人要習慣假設政治人物就是「壞人」,不要打算選好人,只要他做給我們看的事對香港有利就可以。現在媒體那麼發達,我們一直盯著這壞人就可以了,這壞人一定不會隨便做壞事。其實,現在真的壞人是不會愛做那麼高曝光度的角色,他們會愛做低調的幕後黑手。我們最怕是蠢的壞人,因為「人蠢冇藥醫」,一大堆真的壞人(如大財團)會從幕後操控這蠢人,但大家無法盯著他們。如果梁振英是一個孤獨的壞人,那麼我們比較放心才對。
競逐未來特首有三位候選人,其中何俊仁由於本身有點陪跑心態 (我想日後真的有直選必不會找他上陣),似乎無法(被)突出什麼形像,所以不好意思,必須將他繼續邊緣化。至於「蠢人」,不言而喻是指唐英年;而「壞人」,就是梁振英。
如果現在時空錯亂,這四位「人兄」一起選特首,香港人也可以投票的話,最多香港人會選誰呢?我想是董建華。因為起碼董伯伯是有「心」做事的人;煲呔曾只會小人得道,得意忘形;唐英年不用講;梁振英則怕「hold唔住佢」,都不知道他心裡想什麼,一定是壞透的人。
但對我而言,我仍會維持我在《台港四「英」對決的聯想》的想法,挑「壞人」梁振英。其實經過一定政治歷練的香港應該知道「好人」是做不好特首的,他無法駕馭社會複雜的狀況,特別現在已不是殖民地時代那麼好管治。政治實際就是管理「集體情緒」。所以「工人」煲呔曾一定做不好,煲呔曾只會打政治「順境ball」,一面對政治逆境就失態了。不要說管理社會「集體情緒」,連自己的情緒也管不好。
有些人會認為在「蠢人」與「壞人」之間,他們寧願選「蠢人」,因為現在揭發唐所犯的錯誤都是私人問題,跟公眾利益無關;而梁的「疑案」都涉及公眾利益。面對「蠢人」,香港人會比較放心,hold 得住他,最多多點笑話。但我會說「蠢人」並非不是「壞人」,是壞起來很蠢而已,人家都看得到,他以為人家看不到;有時做錯事都不知道,被人利用都不知道的「傻」壞人。
其實,梁到現在都沒有給人家拿到什麼確實做壞事的證據。如果他真的是「壞人」,那麼他在這「壞透」的政治社會中生存能力算頗高,以他沒有很多政商密友的關係下,理應一早給人家捅死才對?香港人要習慣假設政治人物就是「壞人」,不要打算選好人,只要他做給我們看的事對香港有利就可以。現在媒體那麼發達,我們一直盯著這壞人就可以了,這壞人一定不會隨便做壞事。其實,現在真的壞人是不會愛做那麼高曝光度的角色,他們會愛做低調的幕後黑手。我們最怕是蠢的壞人,因為「人蠢冇藥醫」,一大堆真的壞人(如大財團)會從幕後操控這蠢人,但大家無法盯著他們。如果梁振英是一個孤獨的壞人,那麼我們比較放心才對。
2012年2月27日 星期一
我為什麼來到台灣? 來台十年感言(三)
以前寫了我為什麼離開香港,但沒有寫過我為什麼來到台灣。很多人第一次認識我的時候都會問為什麼我會來台灣工作。我的簡單回答是:偶然機會 ─ 在澳洲國立大學(我攻讀博士的學校)一次學術研討會認識了一位來自台灣同一博士論文指導教授的學長介紹我來台灣工作。
其實,任何決定都不會是偶然,雖然機會是偶然。我在遇到那位學長之前就有想過來台灣發展,不過當時台灣學術界對外頗為封閉,最後想不到我真的來了,還待了那麼久。就如同我人生幾個重大轉折點一樣(理科中學畢業後轉去讀文科大學預科; 大學歷史系畢業,轉去讀政治學碩士),一切好像是我的選擇,但有時又覺得是命運在幫我舖排一條特殊的道路,在命運的選擇上引導我到這裡來,因為每次的抉擇也不是真的有很多可選的選項。
我剛來到服務的私立大學也不是什麼名校,起薪比我離開香港(1998年)去澳洲攻讀博士前的助教工作還要低,試想想有多少人願意屈就做這樣的工作?但最後在不看好香港學術界的前景下,我毅然踏出這一步,來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且不是台北,而是生活機能一點都不方便的高雄郊區。
更可怕的是,當工作半年後,系內人事大地震,原本系內共有五位老師(不包括我),竟然一次出走三位,剩下三個人做事。雖然很快補了一個人,但在香港的大學工作過的我,很難想像如何一個系只有三、四位老師撐著。但正是這樣的突變,我可以參與更多的策劃工作,更快瞭解台灣的情況,也很快輪到我當上系主任,由此建立更多的人脈。回頭看,這也是因禍得福。只要把握機會,「危」也可以轉「機」。
六年半的高雄生活後,我來到台北現在的大學工作。這也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因為我竟然變成一個公共行政學者,且集中在人事行政/人力資源的議題。其實我並非公共行政學出身,雖然有攻讀政治學碩士,但主要集中在中國研究,絕非公共行政領域。不過,我過去也非完全沒有觸踫公共行政的東西,在香港中文大學當助教時,我就是幫忙公共行政的科目,所以以往已看了一些公共行政著作。大部分公共行政的東西都是無師自通。有時候想,這樣沒有框框綁著自己的摸索性及問題導向學習或許對研究工作更有幫助。我在公共行政學界所發表的文章大多不依傳統台灣公共行政學者的寫作習慣,不論寫作風格及命題都跳出他們的習慣框架。雖然面對一定的阻力,但不少本地學術界的前輩及同儕也對我寄予肯定,特別就我的理論論述上;考試院的長官也注意到我的研究成果,邀請進行相關人事政策的研究計畫。回頭看,相信如果我在香港發展的話,一定不會有這樣的成果。最起碼,香港政府不會對我的研究有任何重視(應該說在香港很難做到我在台灣做的研究),或許說我在香港僅會繼續做中國研究的項目,其實務作用應該會更少。
不過,縱然在台灣待了那麼久,我並沒有很「台灣」,大部分本地人不會覺得很我是台灣人,我也愛拉香港與台灣比較;但回到香港,朋友也覺得我已經不是香港人,因為我也會在香港朋友面前講台灣的優點。不知不覺中,我將自己與香港和台灣都保持著一種arm's length的距離,不想作太強烈的身分認同或以太香港或台灣本位出發。現在人家問我是什麼人,我都會回答,我是地球人,更愛說我是外星人....
其實,任何決定都不會是偶然,雖然機會是偶然。我在遇到那位學長之前就有想過來台灣發展,不過當時台灣學術界對外頗為封閉,最後想不到我真的來了,還待了那麼久。就如同我人生幾個重大轉折點一樣(理科中學畢業後轉去讀文科大學預科; 大學歷史系畢業,轉去讀政治學碩士),一切好像是我的選擇,但有時又覺得是命運在幫我舖排一條特殊的道路,在命運的選擇上引導我到這裡來,因為每次的抉擇也不是真的有很多可選的選項。
我剛來到服務的私立大學也不是什麼名校,起薪比我離開香港(1998年)去澳洲攻讀博士前的助教工作還要低,試想想有多少人願意屈就做這樣的工作?但最後在不看好香港學術界的前景下,我毅然踏出這一步,來到一個完全陌生的地方,且不是台北,而是生活機能一點都不方便的高雄郊區。
更可怕的是,當工作半年後,系內人事大地震,原本系內共有五位老師(不包括我),竟然一次出走三位,剩下三個人做事。雖然很快補了一個人,但在香港的大學工作過的我,很難想像如何一個系只有三、四位老師撐著。但正是這樣的突變,我可以參與更多的策劃工作,更快瞭解台灣的情況,也很快輪到我當上系主任,由此建立更多的人脈。回頭看,這也是因禍得福。只要把握機會,「危」也可以轉「機」。
六年半的高雄生活後,我來到台北現在的大學工作。這也是一個重要的轉折點。因為我竟然變成一個公共行政學者,且集中在人事行政/人力資源的議題。其實我並非公共行政學出身,雖然有攻讀政治學碩士,但主要集中在中國研究,絕非公共行政領域。不過,我過去也非完全沒有觸踫公共行政的東西,在香港中文大學當助教時,我就是幫忙公共行政的科目,所以以往已看了一些公共行政著作。大部分公共行政的東西都是無師自通。有時候想,這樣沒有框框綁著自己的摸索性及問題導向學習或許對研究工作更有幫助。我在公共行政學界所發表的文章大多不依傳統台灣公共行政學者的寫作習慣,不論寫作風格及命題都跳出他們的習慣框架。雖然面對一定的阻力,但不少本地學術界的前輩及同儕也對我寄予肯定,特別就我的理論論述上;考試院的長官也注意到我的研究成果,邀請進行相關人事政策的研究計畫。回頭看,相信如果我在香港發展的話,一定不會有這樣的成果。最起碼,香港政府不會對我的研究有任何重視(應該說在香港很難做到我在台灣做的研究),或許說我在香港僅會繼續做中國研究的項目,其實務作用應該會更少。
不過,縱然在台灣待了那麼久,我並沒有很「台灣」,大部分本地人不會覺得很我是台灣人,我也愛拉香港與台灣比較;但回到香港,朋友也覺得我已經不是香港人,因為我也會在香港朋友面前講台灣的優點。不知不覺中,我將自己與香港和台灣都保持著一種arm's length的距離,不想作太強烈的身分認同或以太香港或台灣本位出發。現在人家問我是什麼人,我都會回答,我是地球人,更愛說我是外星人....
2012年2月3日 星期五
從低級難民營到高級難民營的香港 :來台十年感言 (二)
最近在香港買了一本論文集「香港 .生活.文化」(Oxford 2011) ,其收錄了一篇我以前大學同學,現任香港樹仁大學社會學系老師張少強 (以前我們同學愛叫他綽號:珠姐) 的一篇論文:「香港:地緣政治與香港研究」。其文中序言寫道:「﹝回歸後的香港﹞要變的沒有變,不要變的卻在變,一切都是好像改不過去但又留不下來,已起變化但又原封不動,總令香港深陷煩厭的自我鬥爭,但又看不見令人愉悅的結果,反而只有一輪接一輪無奈的現實,迫使港人的自我追求長期撲空,找不著屬於自己的終點。」 珠姐引用Ackbar Abbas的politics of disappearance (我譯為:消逝式政治)概念,指出香港的事物永遠處於同時出現,又同時消失的狀態。
若聯繫到前文「來台十年感言(一)」的「難民營 」論述,不難解釋這種奇特的「消逝式政治」產生的緣由。為什麼「要變的沒有變,不要變的卻在變,一切都是好像改不過去但又留不下來,已起變化但又原封不動」? 想變但變不了的是香港是一個難民營之本質,不要變但留不住的也是難民營本身。因為難民營是一個來去匆匆的地方,沒有人想長期待在那裡,所以來自不同地方的難民會不斷進進出出,所以難民營的外觀(特別是難民,及其居住空間)是不斷在變。難民營的生活種種及來自不同難民自發發展出來的文化對某些人而言會成為一些值得回味及想竭力保留的文化遺產。然而由於難民不會在難民營扎根(最多只有兩代),所以很難保留這些零碎的文化片段,因為來自不同文化的難民或新來的難民不會對這些「零碎」過去有任何感情,所保留的僅為一些有商業價值的文化糟粕,例如茶餐廳。這種不斷的變化正是難民營的本質不變所導致。所以香港不變正是它的「失憶文化」,這也是難民營文化。
台灣雖然是移民社會,也有不少從大陸移台的難民,但由於經歷超過百年的扎根生活,所以早已擺脫難民營的本質。而隨國民黨來台的外省人也已被本省文化同化。以前外省的國軍眷村就像本文所指的「難民營」一樣,來自大陸各省各地的難民聚居在一起,發展出自己的獨立的生活文化,但現在眷村已經逐漸消逝,走入博物館(新竹就建立了眷村博物館)作為歷史記錄了。
但香港仍然擺脫不了難民營文化之窠臼,而且自以為不斷翻新難民營的外觀就是發展,將過去的低級難民營upgrade到高級難民營就是進步。這高級難民營的意識形態就是:
這些人的新意識跟香港難民營的本質處於強烈的緊張關係,但這些處於弱勢的落地生根者根本無法進入建制,同時也沒法抗拒「難民營」意識形態「霸權」的誘惑 (自由資本主義)及代表其之一切論述。所以不難理解為何會感到「總令香港深陷煩厭的自我鬥爭,但又看不見令人愉悅的結果,反而只有一輪接一輪無奈的現實,迫使港人的自我追求長期撲空,找不著屬於自己的終點」。
若聯繫到前文「來台十年感言(一)」的「難民營 」論述,不難解釋這種奇特的「消逝式政治」產生的緣由。為什麼「要變的沒有變,不要變的卻在變,一切都是好像改不過去但又留不下來,已起變化但又原封不動」? 想變但變不了的是香港是一個難民營之本質,不要變但留不住的也是難民營本身。因為難民營是一個來去匆匆的地方,沒有人想長期待在那裡,所以來自不同地方的難民會不斷進進出出,所以難民營的外觀(特別是難民,及其居住空間)是不斷在變。難民營的生活種種及來自不同難民自發發展出來的文化對某些人而言會成為一些值得回味及想竭力保留的文化遺產。然而由於難民不會在難民營扎根(最多只有兩代),所以很難保留這些零碎的文化片段,因為來自不同文化的難民或新來的難民不會對這些「零碎」過去有任何感情,所保留的僅為一些有商業價值的文化糟粕,例如茶餐廳。這種不斷的變化正是難民營的本質不變所導致。所以香港不變正是它的「失憶文化」,這也是難民營文化。
台灣雖然是移民社會,也有不少從大陸移台的難民,但由於經歷超過百年的扎根生活,所以早已擺脫難民營的本質。而隨國民黨來台的外省人也已被本省文化同化。以前外省的國軍眷村就像本文所指的「難民營」一樣,來自大陸各省各地的難民聚居在一起,發展出自己的獨立的生活文化,但現在眷村已經逐漸消逝,走入博物館(新竹就建立了眷村博物館)作為歷史記錄了。
但香港仍然擺脫不了難民營文化之窠臼,而且自以為不斷翻新難民營的外觀就是發展,將過去的低級難民營upgrade到高級難民營就是進步。這高級難民營的意識形態就是:
- 貪新惡舊:一切阻礙經營(更大)生意的舊事物都要踢走,除非你將舊東西重新包裝成(更有)商業價值的(新)東西;所以很多香港的老店都不保,讓渡給可帶來更大回報的商店。
- 愛富厭貧:要富有的難民,不要窮難民,更不要那些來搶福利的弱勢難民;包括已住在難民營的舊弱勢難民也有共同的想法;
- 對難民輸出地既愛且怕:要多點跟大陸融合,方便輸出難民及他們手上所擁有的資源;但又怕與大陸太融合,使香港與大陸的區隔模糊化,失去香港難民營的商業的價值。
這些人的新意識跟香港難民營的本質處於強烈的緊張關係,但這些處於弱勢的落地生根者根本無法進入建制,同時也沒法抗拒「難民營」意識形態「霸權」的誘惑 (自由資本主義)及代表其之一切論述。所以不難理解為何會感到「總令香港深陷煩厭的自我鬥爭,但又看不見令人愉悅的結果,反而只有一輪接一輪無奈的現實,迫使港人的自我追求長期撲空,找不著屬於自己的終點」。
2012年2月1日 星期三
香港(仍)是超載的中國政治經濟難民營: 來台十年感言(一)
到了今年一月底,我已在台工作十年。台港這十年的變化是驚人的,所謂「驚人」並非指其跳出我預期之軌跡(參看我部落格的前文),而是在我預期的軌跡中加速前進。當然也有一些我意想不到的發展,特別是台港關係的緊密性提升。我在十年前來台時,香港與台灣的「深度」交流仍然很少,我選擇來台工作是非常異數。但近年台港兩地交流密切,除了旅遊外,學術界甚至政界(政黨)交流都變得活躍。香港以往的優勢形象也因近年台灣的多方面發展躍升而被黯然失色,除了民主化外,文化藝術、產業發展以至環保政策等面向縱然面對很多障礙及挫折,但仍比香港邁進更多的步伐。而以「吏」治市的香港在很多方面仍然是原地踏步,甚至使人感到倒退。
近日相關大陸與香港人的衝突問題更突顯香港地位的原地踏步。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大陸暴發戶炒貴香港房地產、搶奶粉、(總的而言就是)搶生活空間,在在反映以上之論點。什麼論點?就是香港仍如97回歸前在大中華地區扮演政治經濟難民營的角色,而且現在是「超載」的。一般香港輿論對以上問題的回應大多基於香港本位出發,將焦點放在法律、中港文化及價值差異之框架上,以一般土生土長的香港人心態以「衝擊」回應「衝擊」。
我也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但就這問題,我想用一個歷史大框架分析。香港如台灣一樣是一個移民社會,但跟台灣不一樣的是,香港的移民潮並沒有像台灣般明顯間斷,從1840年代開埠以來,移民不斷,而且大部分是從中國內地移入,大部分的移民都是為了「避禍」或「求生」而來到香港的「難民」。我的祖宗也是因大陸1949年解放避禍求生而來到香港生活。這些避禍求生的移民成為香港發展的重要養分,也成為負擔。所謂養分是他們帶來資本(解放後來港的上海資本),帶來各式各樣的勞動力。在自由經濟體制下,他們獲得發揮的機會;在中國大陸處於體制落後、內戰及封閉下,高速獲得成就。移民之負擔是人口高速膨漲下的生活空間問題,例如我小時候,山邊木屋問題就長期困擾香港,直到公屋及居屋政策出台後,才獲至基本解決。
雖然香港一直是移民社會,但這不僅是移入,也有移出的過程。不少新界原居民,在英殖民地統治下,移民英國;日治時期又「趕」走了一批;97回歸又「嚇」走了一批。所以這移民社會一直是有流動性,沒有歸屬性,但97前後留下來的,在香港落地生根的,開始「發現/展」自己的本土性,開始跟大陸新移民或大陸來港者區隔。對一些異於港人生活習慣或衝擊土生土長者利益的行為開始「反彈」。回顧歷史,這種區隔及反彈並非始於97年,大家還記得70~80年代的越南難民問題嗎?我們不是很反彈越南人嗎? 我們80年代說大陸新移民是「阿燦」是另一例子。
但97後之反彈跟回歸前之反彈不一樣是在於過去的「難民」大多是「弱勢難民」,而現在的大多是「強勢難民」。難民也有「強勢」?有的,解放時期來港的為數不多的上海資本家不是難民嗎?但因為他們為香港帶來經濟發展養分,香港之本土性也沒有發展起來,所以沒有人會(或有能力)反彈他們而已。近年來香港搶生活空間的也是難民?大陸不是經濟起飛嗎?香港越來越靠大陸生存,還有難民嗎?弔詭的是,大陸經濟那麼好,他們還來香港彈丸之地搶東西,這不是很奇怪嗎?對,他們也是難民而已,在大陸政府糟糕的管治下,他們要來香港買「非」黑心產品,來香港可靠的醫療體系產子,為下一代獲取香港人身分,接受香港的教育。 他們仍然是「可憐」之難民,但香港人現在不太想可憐他們,因為他們是「強勢」及有「侵略性」的可憐人 (如電影「阿凡達」中的地球人)。
在大陸,這批相對有錢的人並沒有安全感,他們還在「走難」(搵快錢、插隊、在港鐵車廂吃飯也是「走難」DNA的表現);最有能力的會「走難」去歐美國家。香港只是他們的次選,不過香港是最方便的選擇,因為香港已經回歸,但其回歸後仍然是「自由」的世界,政府仍然如英殖民時代扮演「政治中立」角色。而香港作為「境外」地區,也方便大陸貪官暴發戶「難民」來港「洗錢」及「藏錢」。香港仍然是最佳的中國政治經濟避難所。
不少大陸知識分子希望香港回歸後要「撐住」,扮演中國和平演變的推手。但這對香港(人)太沉重了,大部分土生土長的香港人也無心為「祖國」奉獻,因為自己都「顧唔掂」(大陸現在時髦說法是「hold不住」)。香港仍然僅是中國政治經濟發展多方缺陷下的避難港,但跟97回歸前不一樣的是,現在已經「超載」了 ,香港人的外移流動已經減緩了。現在中港的民間矛盾之惡化正是這種「超載」的表現。
說到底,香港並不想做難民營,縱然在擔任難民營中意外地獲得好處。香港也沒有能力處理這難民營問題 (什麼修法僅能治標而已),因為問題根本是在中國大陸。在大吹大擂三十年改革開放之成就時,為什麼還有一大批「難民」到香港「避難」?如果改革開放真的成功,還會有人來香港搶東西嗎?中國大陸政府領導人應多作反省吧!香港的輿論也要跳脫香港本位思考這問題,因為從香港本位看這問題是看不到這問題的本質及真相。
近日相關大陸與香港人的衝突問題更突顯香港地位的原地踏步。內地孕婦來港產子、大陸暴發戶炒貴香港房地產、搶奶粉、(總的而言就是)搶生活空間,在在反映以上之論點。什麼論點?就是香港仍如97回歸前在大中華地區扮演政治經濟難民營的角色,而且現在是「超載」的。一般香港輿論對以上問題的回應大多基於香港本位出發,將焦點放在法律、中港文化及價值差異之框架上,以一般土生土長的香港人心態以「衝擊」回應「衝擊」。
我也是土生土長的香港人,但就這問題,我想用一個歷史大框架分析。香港如台灣一樣是一個移民社會,但跟台灣不一樣的是,香港的移民潮並沒有像台灣般明顯間斷,從1840年代開埠以來,移民不斷,而且大部分是從中國內地移入,大部分的移民都是為了「避禍」或「求生」而來到香港的「難民」。我的祖宗也是因大陸1949年解放避禍求生而來到香港生活。這些避禍求生的移民成為香港發展的重要養分,也成為負擔。所謂養分是他們帶來資本(解放後來港的上海資本),帶來各式各樣的勞動力。在自由經濟體制下,他們獲得發揮的機會;在中國大陸處於體制落後、內戰及封閉下,高速獲得成就。移民之負擔是人口高速膨漲下的生活空間問題,例如我小時候,山邊木屋問題就長期困擾香港,直到公屋及居屋政策出台後,才獲至基本解決。
雖然香港一直是移民社會,但這不僅是移入,也有移出的過程。不少新界原居民,在英殖民地統治下,移民英國;日治時期又「趕」走了一批;97回歸又「嚇」走了一批。所以這移民社會一直是有流動性,沒有歸屬性,但97前後留下來的,在香港落地生根的,開始「發現/展」自己的本土性,開始跟大陸新移民或大陸來港者區隔。對一些異於港人生活習慣或衝擊土生土長者利益的行為開始「反彈」。回顧歷史,這種區隔及反彈並非始於97年,大家還記得70~80年代的越南難民問題嗎?我們不是很反彈越南人嗎? 我們80年代說大陸新移民是「阿燦」是另一例子。
但97後之反彈跟回歸前之反彈不一樣是在於過去的「難民」大多是「弱勢難民」,而現在的大多是「強勢難民」。難民也有「強勢」?有的,解放時期來港的為數不多的上海資本家不是難民嗎?但因為他們為香港帶來經濟發展養分,香港之本土性也沒有發展起來,所以沒有人會(或有能力)反彈他們而已。近年來香港搶生活空間的也是難民?大陸不是經濟起飛嗎?香港越來越靠大陸生存,還有難民嗎?弔詭的是,大陸經濟那麼好,他們還來香港彈丸之地搶東西,這不是很奇怪嗎?對,他們也是難民而已,在大陸政府糟糕的管治下,他們要來香港買「非」黑心產品,來香港可靠的醫療體系產子,為下一代獲取香港人身分,接受香港的教育。 他們仍然是「可憐」之難民,但香港人現在不太想可憐他們,因為他們是「強勢」及有「侵略性」的可憐人 (如電影「阿凡達」中的地球人)。
在大陸,這批相對有錢的人並沒有安全感,他們還在「走難」(搵快錢、插隊、在港鐵車廂吃飯也是「走難」DNA的表現);最有能力的會「走難」去歐美國家。香港只是他們的次選,不過香港是最方便的選擇,因為香港已經回歸,但其回歸後仍然是「自由」的世界,政府仍然如英殖民時代扮演「政治中立」角色。而香港作為「境外」地區,也方便大陸貪官暴發戶「難民」來港「洗錢」及「藏錢」。香港仍然是最佳的中國政治經濟避難所。
不少大陸知識分子希望香港回歸後要「撐住」,扮演中國和平演變的推手。但這對香港(人)太沉重了,大部分土生土長的香港人也無心為「祖國」奉獻,因為自己都「顧唔掂」(大陸現在時髦說法是「hold不住」)。香港仍然僅是中國政治經濟發展多方缺陷下的避難港,但跟97回歸前不一樣的是,現在已經「超載」了 ,香港人的外移流動已經減緩了。現在中港的民間矛盾之惡化正是這種「超載」的表現。
說到底,香港並不想做難民營,縱然在擔任難民營中意外地獲得好處。香港也沒有能力處理這難民營問題 (什麼修法僅能治標而已),因為問題根本是在中國大陸。在大吹大擂三十年改革開放之成就時,為什麼還有一大批「難民」到香港「避難」?如果改革開放真的成功,還會有人來香港搶東西嗎?中國大陸政府領導人應多作反省吧!香港的輿論也要跳脫香港本位思考這問題,因為從香港本位看這問題是看不到這問題的本質及真相。
2012年1月21日 星期六
我的思想十幾廿年來都頗一致: 重載1995年一篇評論: 對宗教化商業機構的批判
對宗教化商業機構的批判(原載於香港聯合報1995年4月15日)
所謂宗教化商業機構,是指那些強調提供商業服務為一種「幫助」客戶解決困難及需要的公司。這些公司主要包括傳銷及保險業。其他服務性行業雖然亦強調幫助客戶 (如銀行、旅遊業),但它們商業味道較重。而以上舉出的宗教化商業機構在提供服務時則盡量強調對客戶提供幫助,而低調處理其牟利性質。更甚者,它們在意識形態上加添所謂「神聖」色彩。
這些公司都是依賴一班「代理人」即是傳銷商及經紀去與客戶直接觸及提供服務或供應商品。公司向他們灌輸一套思想,強調他們工作是「神聖」的,主要是去幫助朋友及大眾,報酬是其次 (當然亦強調工作表現好,收入是可觀的)。無可否認,透過這套思想的確可以加強代理人對公司之凝聚力及對工作之投入感,在商業管理上是一種突破。但從另一個角度看,這是一個極危險的手段。
問題是代理人之任務是「神聖」這一點上。一旦任務是神聖,手段就不用計較。代理人為了達成這「神聖」任務,手段層出不窮:利誘、欺瞞、隨便拿取人家個人資料等什麼可用的手段都出動,使對象接受其商品,甚至加入其行列。雖然它們行內有一套工作行為守則希望代理人遵守,但由於公司與代理人之間並非僱主與僱員關係,所以這些守則根本不能約束代理人之操守。公司亦無意施以太大干涉,因為公司並非真的甚麼神聖機構,又希望獲取最多利潤。結果公司不需負擔任何因代理人操守不當之責任。但它們實際是「罪惡」的根源。
因為公司對代理人灌輸了一套所謂「任務神聖」的理論,又強他們之服務、產品是最完善,沒有其他公司能比得上。不少代理人真的自我陶醉其中,深深信服。其中一些為求達到推銷目的,不擇手段。被人家揭發後,還會辯稱他們所作所為都是為了「幫人」,沒有什麼錯誤。筆者不排除他們當中的確有人是這樣想,因為他們被公司灌輸一套「商業宗教信仰」。筆者不認為公司會刻意要他們不擇手段地做事,但正如我在前段指出:當任務被定為神聖,手段就不用計較。無論如何,問題之根源最終是商業機構對代理人的管理方針上。
另一方面,雖然公司透過這方法「支配」代理人是一種效率高而責任少的手段,但若有個別產品服務出了岔子,便可能出現信仰危機,影響整體工作。這事情若發生在一般商業機構是相對地影響不大,因為公司職員沒有「商業宗教信仰」。
本文所指出的觀點不單可作為對宗教化商業機構之理解,對其他機構 (除了真正宗教組織外) 特別是政治組織一樣可以應用得上。當政治組織背後之意識形態是聖神 (如民主、馬克思主義、民族主義),手段便可不計較。所以恐怖主義、獨裁政治等手段之使用能得到合理性。筆者希望透過此批判刺激大家對這種宗教化組織之警覺,因為近年它們正加強對我們社會之滲透。 (作者為香港大學政治公共行政學系研究生)
所謂宗教化商業機構,是指那些強調提供商業服務為一種「幫助」客戶解決困難及需要的公司。這些公司主要包括傳銷及保險業。其他服務性行業雖然亦強調幫助客戶 (如銀行、旅遊業),但它們商業味道較重。而以上舉出的宗教化商業機構在提供服務時則盡量強調對客戶提供幫助,而低調處理其牟利性質。更甚者,它們在意識形態上加添所謂「神聖」色彩。
這些公司都是依賴一班「代理人」即是傳銷商及經紀去與客戶直接觸及提供服務或供應商品。公司向他們灌輸一套思想,強調他們工作是「神聖」的,主要是去幫助朋友及大眾,報酬是其次 (當然亦強調工作表現好,收入是可觀的)。無可否認,透過這套思想的確可以加強代理人對公司之凝聚力及對工作之投入感,在商業管理上是一種突破。但從另一個角度看,這是一個極危險的手段。
問題是代理人之任務是「神聖」這一點上。一旦任務是神聖,手段就不用計較。代理人為了達成這「神聖」任務,手段層出不窮:利誘、欺瞞、隨便拿取人家個人資料等什麼可用的手段都出動,使對象接受其商品,甚至加入其行列。雖然它們行內有一套工作行為守則希望代理人遵守,但由於公司與代理人之間並非僱主與僱員關係,所以這些守則根本不能約束代理人之操守。公司亦無意施以太大干涉,因為公司並非真的甚麼神聖機構,又希望獲取最多利潤。結果公司不需負擔任何因代理人操守不當之責任。但它們實際是「罪惡」的根源。
因為公司對代理人灌輸了一套所謂「任務神聖」的理論,又強他們之服務、產品是最完善,沒有其他公司能比得上。不少代理人真的自我陶醉其中,深深信服。其中一些為求達到推銷目的,不擇手段。被人家揭發後,還會辯稱他們所作所為都是為了「幫人」,沒有什麼錯誤。筆者不排除他們當中的確有人是這樣想,因為他們被公司灌輸一套「商業宗教信仰」。筆者不認為公司會刻意要他們不擇手段地做事,但正如我在前段指出:當任務被定為神聖,手段就不用計較。無論如何,問題之根源最終是商業機構對代理人的管理方針上。
另一方面,雖然公司透過這方法「支配」代理人是一種效率高而責任少的手段,但若有個別產品服務出了岔子,便可能出現信仰危機,影響整體工作。這事情若發生在一般商業機構是相對地影響不大,因為公司職員沒有「商業宗教信仰」。
本文所指出的觀點不單可作為對宗教化商業機構之理解,對其他機構 (除了真正宗教組織外) 特別是政治組織一樣可以應用得上。當政治組織背後之意識形態是聖神 (如民主、馬克思主義、民族主義),手段便可不計較。所以恐怖主義、獨裁政治等手段之使用能得到合理性。筆者希望透過此批判刺激大家對這種宗教化組織之警覺,因為近年它們正加強對我們社會之滲透。 (作者為香港大學政治公共行政學系研究生)
2012年1月20日 星期五
2012年台灣選舉真的很進步嗎? - 寫在總統大選之後
今年台灣總統大選正如我所期待的由馬英九連任。不過在投票前夕,不知為何週邊很多人都跟我說蔡英文會勝選。就算大批人出來力挺九二共識,好像蔡英文仍然會贏。聲稱很準的政治大學未來事件交易所,其預測仍然是蔡英文會贏,使我的理性直覺不得不動搖。幸好,我的理性直覺仍然「正常」。台灣仍然是經濟理性主導大選結果。
這次大選特別吸引香港及大陸傳媒的注意,而且一般評論都十分正面。對落選的蔡英文表現也表示讚揚,認為她在開票結果出來後馬上承認失敗,恭喜馬英九,並承擔敗選責任,辭去黨魁一職,在在表現君子風範。香港媒體更有評論認為民進黨在蔡英文領導下已擺脫貪腐形象。但如果真正全程觀察這場選戰的話,以上的評論實言過其實。
首先,蔡英文除了敗選宣言比較像樣外,其他就針對她政策路線澄清及弊案問題的回應都完全不像樣,這也是她敗選的原因之一。雖然今年選舉最後並沒有發生什麼如2004年總統大選兩顆子彈的「奧步」(賤招),但政黨互相揭弊或抺黑仍然是選舉主軸,跟以往沒有太大分別。理性政策辯論仍然欠奉,總統候選人的政策辯論仍然是各說各話,沒有交集。台灣選戰仍然是充滿著感性訴求,候選人仍然要跟人群「搏感性」,馬蔡兩人光握手都握到受傷 (這或許屬於政治家職業傷害,應可申請國賠,哈哈),周美青頂著腰傷還要跟每位民眾鞠躬,這真是「太感動」的場面。
其次,在選舉中揭發的弊案,好像仍然僅作為訴求於選民判斷信任的選舉策略,檢調司法部門在選舉期間都放假休息,不敢觸踫敏感案件,怕被人家標籤司法迫害。這些案子在過去經驗上就算在選舉過後還是不了了之。其實,以宇昌案為例,蔡英文一早就應該自動引咎退選。台灣公務員服務法第14-1條已明文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蔡英文明顯是違法,但仍然會一大團人幫她辯護(包括李遠哲),選民對這些基本問題都不能冷靜判斷,或仍然是不問是非,只問立場。
選後,民進黨前發言人梁文傑因台灣女首富王雪紅在投票前夕公開挺九二共識而在臉書發起抵制HTC運動,說「要抵制宏達電產品,寧可用韓國三星手機、讓韓國人賺」;「王雪紅可以商人無祖國,我也可以消費者無祖國」,一大批網民也響應。反駁梁文傑這做法的人,認為這抵制才是不愛國,因為三星一直欺壓台灣公司,而且三星產品很多都在大陸生產,而HTC的生產線大都在台灣。說對梁的言行感到悲哀。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梁十分「幼稚」,像小朋友輸了遊戲比賽後要跟支持對手的其他小朋友絕交,真的很小孩,但卻有很多人跟他一起玩這「兒戲」。我想王雪紅也只會不屑的一笑置之。
如果民進黨還是以這種態度面對未來的選舉的話,它將難以取信於絕大多數的民眾,這種不健康的反對黨對台灣的發展及在制衡國民黨上也沒有什麼好處。
所以說這次大選展現了台灣民主的進步,我會說「還好」。當然相對於沒有真正選舉的香港及大陸而言,這真是進步太多,但這不是因為2012年這次選舉所顯現,而是從1996年第一次直選總統後慢慢累積而成。縱然香港人相對台灣人更為理性,但我想香港在未來選舉上也要經過更多考驗及障礙,而且變數不會如同台灣所經歷的一樣,因為香港有「真正」的中國大陸主宰因素,中國大陸對台灣相對是間接因素。
這次大選特別吸引香港及大陸傳媒的注意,而且一般評論都十分正面。對落選的蔡英文表現也表示讚揚,認為她在開票結果出來後馬上承認失敗,恭喜馬英九,並承擔敗選責任,辭去黨魁一職,在在表現君子風範。香港媒體更有評論認為民進黨在蔡英文領導下已擺脫貪腐形象。但如果真正全程觀察這場選戰的話,以上的評論實言過其實。
首先,蔡英文除了敗選宣言比較像樣外,其他就針對她政策路線澄清及弊案問題的回應都完全不像樣,這也是她敗選的原因之一。雖然今年選舉最後並沒有發生什麼如2004年總統大選兩顆子彈的「奧步」(賤招),但政黨互相揭弊或抺黑仍然是選舉主軸,跟以往沒有太大分別。理性政策辯論仍然欠奉,總統候選人的政策辯論仍然是各說各話,沒有交集。台灣選戰仍然是充滿著感性訴求,候選人仍然要跟人群「搏感性」,馬蔡兩人光握手都握到受傷 (這或許屬於政治家職業傷害,應可申請國賠,哈哈),周美青頂著腰傷還要跟每位民眾鞠躬,這真是「太感動」的場面。
其次,在選舉中揭發的弊案,好像仍然僅作為訴求於選民判斷信任的選舉策略,檢調司法部門在選舉期間都放假休息,不敢觸踫敏感案件,怕被人家標籤司法迫害。這些案子在過去經驗上就算在選舉過後還是不了了之。其實,以宇昌案為例,蔡英文一早就應該自動引咎退選。台灣公務員服務法第14-1條已明文規定: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蔡英文明顯是違法,但仍然會一大團人幫她辯護(包括李遠哲),選民對這些基本問題都不能冷靜判斷,或仍然是不問是非,只問立場。
選後,民進黨前發言人梁文傑因台灣女首富王雪紅在投票前夕公開挺九二共識而在臉書發起抵制HTC運動,說「要抵制宏達電產品,寧可用韓國三星手機、讓韓國人賺」;「王雪紅可以商人無祖國,我也可以消費者無祖國」,一大批網民也響應。反駁梁文傑這做法的人,認為這抵制才是不愛國,因為三星一直欺壓台灣公司,而且三星產品很多都在大陸生產,而HTC的生產線大都在台灣。說對梁的言行感到悲哀。我的第一個反應就是梁十分「幼稚」,像小朋友輸了遊戲比賽後要跟支持對手的其他小朋友絕交,真的很小孩,但卻有很多人跟他一起玩這「兒戲」。我想王雪紅也只會不屑的一笑置之。
如果民進黨還是以這種態度面對未來的選舉的話,它將難以取信於絕大多數的民眾,這種不健康的反對黨對台灣的發展及在制衡國民黨上也沒有什麼好處。
所以說這次大選展現了台灣民主的進步,我會說「還好」。當然相對於沒有真正選舉的香港及大陸而言,這真是進步太多,但這不是因為2012年這次選舉所顯現,而是從1996年第一次直選總統後慢慢累積而成。縱然香港人相對台灣人更為理性,但我想香港在未來選舉上也要經過更多考驗及障礙,而且變數不會如同台灣所經歷的一樣,因為香港有「真正」的中國大陸主宰因素,中國大陸對台灣相對是間接因素。
2012年1月13日 星期五
一切還是回歸到兩岸關係 - 寫於總統大選前夕
明天大選投票,過去幾個月一切抄作之話題都突然間變得不重要。總統候選人能力、政績、清廉、願景...通通都不重要。最後決定勝負的是選擇追求社經穩定(選藍)與選擇挑戰對岸大陸對綠軍執政反應(選綠)之爭。中共對選情至今不發一語(除了堅持九二共識外),但中共其實才是這次選舉之真正之「主角」。這是我始料不及。
今天旁聽一班台灣智識分子討論選情,分析馬英九選情為何那麼困難,突然有所啟示。縱然一大堆人跳出來挺九二共識,怕綠軍上台後沒有九二共識,經濟會倒退,但馬的選情還是不樂觀。問題不是馬英九的政策及能力,或是過去三年有沒有政績。問題是對綠的選民來說,國民黨不能做兩岸交往的台灣代表,國民黨越能爭取中共的友善對待,綠的支持者反而更不放心。所以背後更大的潛議題是由誰跟中共談判。有沒有「九二共識」之話題其實僅是一個晃子,假議題,問題的背後實是誰有正當性跟中共談判。
當然,這又是一場賭博。賭中共不會因綠軍再次執政而180度改變對台政策路線。中共雖然已「擺平」了藍軍,但中共永遠不能用和平手段「擺平」一個在野的綠軍。所以一旦馬英九連任,縱然經濟上更能使台灣與中國大陸綁在一起,但還是無法「擺平」約30%左右的台灣人 (就算他們能受惠於兩岸交流)。民進黨執政可能是一個契機,提供中共直接「擺平」民進黨的機會;而民進黨也借這機會設法使中共調整對台政策,對台灣作出政治讓步,由此展現它是否有能力挾台灣民意來有效處理兩岸關係。
但這是一場高風險的賭博,對中共、台灣人民及民進黨皆是嚴峻考驗。中共是否真的不會改變對台的開放政策路線呢?他們學懂如何跟飄浮不定的民進黨交往嗎?對大部分經濟動物性的台灣人而言,他們是否能經得起另一次政治波動的考驗呢?最後關鍵是在民進黨。對我來說,問題關鍵不是綠軍執政,問題是他們真的堅持他們民進黨原有的理想精神嗎?還是他完全變成一個投機取巧的政治集團,利用那30%的堅持來綁架二千三百萬人跟他們一起犧牲。
今天旁聽一班台灣智識分子討論選情,分析馬英九選情為何那麼困難,突然有所啟示。縱然一大堆人跳出來挺九二共識,怕綠軍上台後沒有九二共識,經濟會倒退,但馬的選情還是不樂觀。問題不是馬英九的政策及能力,或是過去三年有沒有政績。問題是對綠的選民來說,國民黨不能做兩岸交往的台灣代表,國民黨越能爭取中共的友善對待,綠的支持者反而更不放心。所以背後更大的潛議題是由誰跟中共談判。有沒有「九二共識」之話題其實僅是一個晃子,假議題,問題的背後實是誰有正當性跟中共談判。
當然,這又是一場賭博。賭中共不會因綠軍再次執政而180度改變對台政策路線。中共雖然已「擺平」了藍軍,但中共永遠不能用和平手段「擺平」一個在野的綠軍。所以一旦馬英九連任,縱然經濟上更能使台灣與中國大陸綁在一起,但還是無法「擺平」約30%左右的台灣人 (就算他們能受惠於兩岸交流)。民進黨執政可能是一個契機,提供中共直接「擺平」民進黨的機會;而民進黨也借這機會設法使中共調整對台政策,對台灣作出政治讓步,由此展現它是否有能力挾台灣民意來有效處理兩岸關係。
但這是一場高風險的賭博,對中共、台灣人民及民進黨皆是嚴峻考驗。中共是否真的不會改變對台的開放政策路線呢?他們學懂如何跟飄浮不定的民進黨交往嗎?對大部分經濟動物性的台灣人而言,他們是否能經得起另一次政治波動的考驗呢?最後關鍵是在民進黨。對我來說,問題關鍵不是綠軍執政,問題是他們真的堅持他們民進黨原有的理想精神嗎?還是他完全變成一個投機取巧的政治集團,利用那30%的堅持來綁架二千三百萬人跟他們一起犧牲。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