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4日 星期一

台灣的「公平」考試邏輯

某年我的香港朋友來台灣玩,住在台北車站附近的飯店。他很驚訝的問我為什麼晚上十點鐘還見到穿著校服的學生滿街走,不是放學很久嗎? 我說,他們是補習班下課的學生,這是台灣很普遍但並不尋常的現象。

在台灣,補習大多是為了應付升學及就業。說補習為了升學,相信香港人都能理解,因為香港也有為升學而辦的補習班。但說就業,可能香港人不一定能理解。因為在台灣很多行業都需要考試入職(起碼要考證照),而且主要是筆試。而職業性考試的最大宗就是公務人員考試,台灣通稱為「國家考試」。在香港,沒有聽過什麼公務員考試補習班。為什麼?因為香港的公務員考試是無法事先準備,因為考題範圍十分有彈性,也會牽涉到事時分析,既然無法透過事前密集操練來應考,自然就不會出現那些幫你死記硬背的 cram school。

香港這種情況對台灣人而言可能是不可思議,因為他們不能夠接受事先不能準備的考試。這裡所謂「準備」是指有明確的考試參考書,供考生事先準備。有學生認為,可以能使考生有所「準備」的考試才能算是「公平」考試。如果這邏輯應用於學校或升學的考試,或許香港人會理解及接受,因為這些考試本身就是測驗學生在固定範圍內的學術知識;但是應用於職業性的應徵考試,香港人則不一定會接受這說法。

能有所「準備」的考試才算公平之邏輯是,每一個人都能知道確實考試範圍,都能有相同機會閱讀到考題範圍的讀物,所以就不會有差別待遇,每一個皆在同一條起跑線上。這邏輯的謬誤是,僱主(包括政府)為什麼要讓每一位考生都站在同一條起跑線上?職業考試的功能就是找一些一早就跳出起跑線之傑出人才,他們能夠立刻應付各種考驗,有高度專業應變能力,以此來應付工作。其實,如其說沒有給考生準備機會,倒不如說僱主假設他們在過去學校(大學)教育中早已準備好了。

有趣的是,台灣的公務人員考試其實主要是考學術及課本知識,基本上是考一些可能大學已經學過的東西,不會考一些思考性及時事性的問題,但這些才是公務人員的基本能力所需,且無法補習的東西。而且,多數公務人員考試是沒有面試,即考生僅經過筆試就能做公務人員。明顯地,面試會有主觀性,使考試「不公平」。

以上的考試「公平觀」使民眾有一種趨向什麼考試皆要統一之傾向。舉一例。在台灣,持有教師資格的人要取得中小學校教席也要經過考試。少數是學校自行舉辦,多數是由地方政府教育局舉辦,因應成績分發到各學校任職。最近有一位我指導她寫論文的學校人事人員就主張,為了使準教師不用奔波各地考試(因為現在僧多粥少,教席不多),也不用準備各地各校不同的考試,不如全國統一考試分發(當然也沒有面試),全國考一次就好了。這又是公務人員「考試分發」的邏輯,免去因為教席競爭大所引起的紛爭,學校主管也免了涉入人事問題,應付關說。

其實,這邏輯是不對的。每一間學校皆有它個別的特色及需求,學校主管/校長的人事權不僅是「權」,也是一種「責任」;即是選「對」的人擔任教職是學校主管的責任。如果他沒有這人事權,他如何能承擔學校表現的責任?學校主管放棄人事權,將權力上交給政府機關,表面上是表現中立,最公平,實際上是不負責任。因此,縱然要準老師南北奔波,多作準備,也不應該將問題一直往中央集中。

這種很簡單的邏輯在台灣好像是一種「邪說」;相反,我跟一些香港人提及這台灣邏輯,他們卻覺得不可思議。

台灣近年一直推動教改,希望減少學生壓力,但面對台灣民眾上述的「公平」考試邏輯,我想教育部如何做都是不對。你說多元入學,希望使學生不用太多準備,但效果卻是使考生更多「準備」;如果你說考一些不能準備的東西(如課本以外的東西),民眾又會說不能準備的如何考?我想這種台灣文化最大的既得利益者就是補習班,任何可以準備東西,他們都可以幫你補;但對我而言,補習班才是敗壞台灣教育的根源所在!

7 則留言:

  1. 不會有差別待遇,就是在同一條起跑線上嗎?同樣的考試範圍難道全體考生都是初學者、菜鳥?因為考試範圍固定所以考生裡就沒有一早就跳出起跑線之傑出人才?固定考試範圍有那麼不合邏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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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第一, 我強調是"確實"考試範圍, 題目是有固定教科書出處, 可以死背。
      第二, 在沒有差別待遇下, 當然仍會有人跳得比較快, 但他們是在應付(筆)考試上勝人一籌; 但問題這裡所指是職業考試, 非升學考試, 國家是要找一些有能力應付千變萬化的公共事務之人才。所以考試題目應更為靈活, 與未來工作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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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同意死題目的鑑別力太有限,不過即使公共事務千變萬化也不是一人萬能,所以固定考試範圍或教科書目的在於對專業是否具備整體性知識體系。題目或者是案例分析,應答或者是批判申論,即使指定教科書還是可以出活題目。姑且不論現實上死題目多寡,主試者心裡只有死答案的話那麼活題目也不盡然比死題目公平,而這樣的不公平未必有利能人,恐怕更多時候只是同好、同黨惺惺相惜。再就人才評鑑的成本來考量職業考試的話,其實各職等的題目靈活度本來就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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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想一想, 企業用人會不會在一早公布考試範圍, 他只會公告, 我要那方面的專業人才, 你符合基本條件就來考吧! 因為他假設你本身就已經受過相關教育或訓練, 他更想測試你非學術或非死知識的部分。

      想一想, 為什麼很多國家都不會如台灣般在公務人員考試上考學校學術知識? 連大陸近年發展的公務人員考試也不會這樣考?

      公務人員考試不是證照考試, 因此應該按用人機關各自業務需求考投考者, 也要面試投考者, 瞭解他們的臨場反應, 不要發生我時常聽到的進用到一些 "怪卡" 或只會考試不會工作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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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從選才的立場看,從越多角度評鑑越能暸解一個人的整體能力,例如知識測驗、壓力測驗等評估外顯或內隱的能力。不過這種多元測驗一方面成本高,再者評定程序的品質不一,有可能發生相同品質的人卻得到不同的評價。獨厚記憶型考生可能有怪咖,但是其評定程序的品質明顯比多重觀察測驗穩定,畢竟不是只有怪咖記性好。進用是一關卡,進場後的淘汰也是,不會工作的人早晚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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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面試就可以篩走部分"怪咖"; 進場後再篩?在台灣現制度下, 很難!!!在台灣過分強調對公務人員的保障制度下, 根本不能篩走他們。除了犯了嚴重錯誤外, 我們的制度根本很難淘汰績效不佳的人員, 你看公務人員對修改"公務人員考績法"的反應就知 (我不是贊成考試院的版本)。

    對, 多元評鑑成本高 (其實僅適合高級文官的進用)。 更重要是, 一般公務人員進用不在於找"最優"人才。 我們受科舉思維影響太深, 將國家考試等同古代的科舉的考試, 要網羅天下精英。不同的是古代考試的科目跟現代的不一樣而已, 精神根本沒變。

    其實, 機關用人是要找"適當的"人, 不是找最"優秀的"人, 只有用人機關才有最佳的鑑別能力 (特別是最後決定上), 因為這是 tacit knowledge, 基層公務人員的工作也是 job matching, 是用人機關與投考者之的matching。所以考試機關只需做門檻式的鑑別就可以, 最後應由用人機關做決選。 (其實基層公務人員只是古代的"吏"員而已, 不是"官")

    考試院應集中精神及時間於鑑別及培養管理性與領導性公務人員, 如香港的administrative class 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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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一方面詬病 但自己進入公務員這個集團後 卻也"不想被篩走"
    於是做的然仍是鞏固自己集團利益
    一方面痛恨補習文化與病態的考試文化 卻又不敢離開這個遊戲...可憐的台灣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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