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大學是:
1. 美食商圈的聚集中心:在台灣,人旺的地點 (即是有飲有食的地方) 附近時常總是有一所或以上的大學。所以會有電視台年年評比校園美食,走訪評定哪些大學附近的美食是最「讚」(台灣人的習慣語,即廣東人說「正」)。大學學生也會走到鏡頭前面拉票,好像為自己校園附近的商圈做推銷一樣。
2. 流浪狗天堂:很多台灣大學的校園內,總會見到不少流浪狗走動。很多「愛護」動物的學生認為不應趕走或清理校園內的流浪狗,也有一些學生餵飼牠們。各大學校方好像默許這情況的延續。
3. 教育愛穿高中校服大學生的學堂:近幾年不知為什麼,台灣的大學生總有幾天會穿上自己以前高中的校服來上課。他們大概很懷念以前高中的生活,或者很希望穿制服,因為大學沒有制服給他們穿。其實,台灣大部分高中的校服都不太好看,很多是白色的襯衣,還綉上自己的名字及學號。說句不好聽,有點像囚犯。香港的學生一定不愛這種校服,而就算中學校服多漂亮,也不會穿著它來上大學課。難道這裡的學生不想長大??
4. 歌唱比賽單位:電視台最愛辦歌唱比賽,它們也會上大學,做巡迴比賽,篩選學校代表,作全國大賽。學生社團組織也很愛搞歌唱比較,以前在義守大學,開學不久或到期中考之後,就晚晚吵翻天。A系辦完,就到B系辦。它們好像沒有別的東西可以做。「好彩」政大沒有如此這般,否則就煩死。
台灣的大學不是什麼?大約所有大學「應該」有的,除了硬件外表好像是有之外,好像通通都不是 → 不是作為批判性、獨立思考的地方、沒有導修課的地方....
我在2002年來到台灣工作,至今近二十一年。雖然台灣也是華人社會,很多語言文化跟我長大的香港接近,但也有非常多生活面向的差異,特別是因為兩岸分治分隔多年所造成的思想制度之差異。作為一個社會科學及中國研究學者,有一些觀察值得和網友分享,希望給予華人研究界及關心華人社會的人士作為參考,也抒發我二十一年以來比較兩岸三地華人社會的感想。
2009年12月13日 星期日
2009年12月12日 星期六
五區總辭:過程論v.s.結果論
最近沸沸揚揚就爭取未來香港達至全面普選之政改鬥爭路線,引發了泛民內部的激烈爭辯。面對毫無誠意的曾蔭權政府的政改路線,泛民中的激進左派祭出「五區總辭,變相公投」策略來衝擊當權者之保守主義。但泛民中的溫和路線,包括民主黨及民協等對這激進策略有所保留,認為若補選失敗 (就算是立法會少了一席也算是失敗) 會打擊香港民主運動,對現在的保守政府及建制派失去制衡力。也有論者認為而「變相公投」並非「真公投」;選民是「選人」不是就單一議題作議題投票,很容易使選舉背離這補選的「真正」議題。例如馮檢基就認為,在沒有確保泛民團結,不會自己人打自己人之條件下,不應進行「五區總辭」。劉慧卿也反映指出,很多民主黨支持者認為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不應辭職,因為投票的人在當初投票時沒有授權他們這樣做。
而激進派則認為,在沒有其他可選擇手段下,唯一的方法就是透過將決定權交由香港市民直接決定。在沒有正式公投制度之下,「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就是繞過限制的唯一方法。激進派也相信,透過宣傳動員,市民是會理解這補選並非純粹的補選,而是對2012年雙普選的表態。
筆者認為激進和溫和路線雙方爭拗之核心是「過程論」與「結果論」之爭。但大部分輿論好像都不能點出這關鍵點,所以筆者想在此作一說明闡釋。
所謂過程論,就是認為2012年是否有雙普選應交由香港市民決定,不論結果是否獲得香港市民支持,這也是由香港市民一人一票所決定,並非由少數人決定。這是激進派顯性或隱性的理念。當然,激進派相信香港人會支持他們的立場,也會透過各種動員教育方式改變原本保守或沈默的大多數市民之立場。但無論如何,過程論者重點不在結果,而是在過程。
結果論是溫和派的觀點,他們認為在沒有勝算之下,不應作這冒險行動,就算補選成功,中央也不一定視這為「公投」,到時白費心機;若選輸了,更賠了夫人又折兵。他們所關心是「結果」,沒有對泛民有利的條件下,不應貿然輕進。在面對那麼多制約下,應該採用漸進式方法,慢慢削弱保守力量。
激進派認為結果論的泛民溫和派是對香港市民無信心;溫和派則認為過程論的激進派是不顧後果,會將香港過去爭取到的民主成果/力量一次清袋。
筆者認為結果論是一種靜態的分析,認為市民立場是固定不變的(起碼在短期內),他們也的確表明對(部分)香港市民沒信心,因為他們承認有不少人支持保守建制派,加上民主派支持者之間的分裂立場,在理性計算下,的確不應作出對自己有所損害的策略。
過程論是一種動態分析,他們不介意大多數市民現在之立場如何,他們認為自己的「真理」必能感動市民,或起碼動員沈默的特別是弱勢的大多數起來反建制。
從靜態分析看,筆者會認同溫和派之立場,因為在沒有質變之下,「五區總辭」必然失敗。但靜態分析是消極的,而且過度功利主義。若要「五區總辭」成功,香港市民必須要有質變,而質變不一定需要漫長的時間,有時也會有突變的。若過程論的激進派能在短時期內催化質變之出現,我相信「五區總辭」是有可能成功,中央及特區政府也不會完全罔顧補選,甚至更激進行動之結果。
當然,這是一場智慧、勇氣,以及對自己信念堅信性之試煉。老實說,筆者對香港人是否能通過這試煉也的確沒有信心,因為香港的各種「先進」制度都不是由自己爭取形成而來的,而是由殖民者移植過來的,在回歸後,某些先進制度已出現腐化。在沒有更多的痛苦經歷下,我相信香港的民主制度是不可能輕易開花結果,這是歷史的教訓。
(註: 本文已刊登明報論壇版 [2009/12/22])
而激進派則認為,在沒有其他可選擇手段下,唯一的方法就是透過將決定權交由香港市民直接決定。在沒有正式公投制度之下,「五區總辭,變相公投」就是繞過限制的唯一方法。激進派也相信,透過宣傳動員,市民是會理解這補選並非純粹的補選,而是對2012年雙普選的表態。
筆者認為激進和溫和路線雙方爭拗之核心是「過程論」與「結果論」之爭。但大部分輿論好像都不能點出這關鍵點,所以筆者想在此作一說明闡釋。
所謂過程論,就是認為2012年是否有雙普選應交由香港市民決定,不論結果是否獲得香港市民支持,這也是由香港市民一人一票所決定,並非由少數人決定。這是激進派顯性或隱性的理念。當然,激進派相信香港人會支持他們的立場,也會透過各種動員教育方式改變原本保守或沈默的大多數市民之立場。但無論如何,過程論者重點不在結果,而是在過程。
結果論是溫和派的觀點,他們認為在沒有勝算之下,不應作這冒險行動,就算補選成功,中央也不一定視這為「公投」,到時白費心機;若選輸了,更賠了夫人又折兵。他們所關心是「結果」,沒有對泛民有利的條件下,不應貿然輕進。在面對那麼多制約下,應該採用漸進式方法,慢慢削弱保守力量。
激進派認為結果論的泛民溫和派是對香港市民無信心;溫和派則認為過程論的激進派是不顧後果,會將香港過去爭取到的民主成果/力量一次清袋。
筆者認為結果論是一種靜態的分析,認為市民立場是固定不變的(起碼在短期內),他們也的確表明對(部分)香港市民沒信心,因為他們承認有不少人支持保守建制派,加上民主派支持者之間的分裂立場,在理性計算下,的確不應作出對自己有所損害的策略。
過程論是一種動態分析,他們不介意大多數市民現在之立場如何,他們認為自己的「真理」必能感動市民,或起碼動員沈默的特別是弱勢的大多數起來反建制。
從靜態分析看,筆者會認同溫和派之立場,因為在沒有質變之下,「五區總辭」必然失敗。但靜態分析是消極的,而且過度功利主義。若要「五區總辭」成功,香港市民必須要有質變,而質變不一定需要漫長的時間,有時也會有突變的。若過程論的激進派能在短時期內催化質變之出現,我相信「五區總辭」是有可能成功,中央及特區政府也不會完全罔顧補選,甚至更激進行動之結果。
當然,這是一場智慧、勇氣,以及對自己信念堅信性之試煉。老實說,筆者對香港人是否能通過這試煉也的確沒有信心,因為香港的各種「先進」制度都不是由自己爭取形成而來的,而是由殖民者移植過來的,在回歸後,某些先進制度已出現腐化。在沒有更多的痛苦經歷下,我相信香港的民主制度是不可能輕易開花結果,這是歷史的教訓。
(註: 本文已刊登明報論壇版 [2009/12/22])
2009年9月5日 星期六
Accountability 不只是問責
近年,華人社會吹起一股問責風(台灣稱為「課責」),不僅公部門講「問責」,私部門也講「問責」,電視劇的情節對話也會用到「問責」的字眼,「問責」可說已變成時髦的用語。「問責」是一個舶來用語,原文名詞是 accountability ,形容詞是 accountable。什麼時候會聽到使用這字眼呢?我們時常聽到機構組織內出了狀況,犯了錯誤,就會有人說要「問責」了;現在香港政府實行主要官員問責制,所以政府部門運作一旦出了意外,就會要求政治任命官員負責,所以問責的意思就是找人「孭鑊」。這就等同民主國家一向都存在的部長責任制。如果「問責」就是找人「孭鑊」負責,那麼就叫主要官員責任制就好了,為什麼又要創造另一個名詞「問責」?用responsibility就好了,為什麼要弄一個accountability。難道又是一個文字上的同義反複(tautology)?
我認為將accountablility翻譯成「問責」或「課責」是一個很大的錯誤,因為accountability不僅是指責任的承擔問題,它是一種資訊流通的機制。Accountability是源於account一字,其所指為帳本或報表。組織的帳目負責人要定期做好報表,向老闆或股東,甚至員工做報告,說明組織的運作情況。所以accountability是一方對另一方交待的機制。政治學者Peter Steinberger在一篇論文寫道:
Being responsible is not the same as being accountable in the sense of being required to offer an account.
負責不等同accountable在於[後者]是被要求提供報告的。
Bovens就對accountability作出如下定義:
a social relationship in which an actor feels an obligation to explain and to justify his or her conduct to some significant other.
其意思就是:作為一種社會關係,當中一方的行動者認為有責任向另一方的重要人士作解釋或證成他/她的行為」。所以accountability也可以被理解為answerability(可回答性)或explainability(可解釋性)。因此,accountability就是指被賦予責任的一方能夠為其作為做「交待」之程度。所以我認為將accountability 翻譯成「交待」或「交待性」更為適合 (可能不算完美)。
要達成有所「交待」,這要先確定兩個的問題:1)被賦予責任者,他要向誰交待;2)被賦予責任者,他以什麼或為了什麼事情來做交待,即accountable to與accountable for。在企業中,CEO要向董事會/股東交待,並以其業績做交待。在政府部門中,行政首長要向立法機關及民眾做交待,但以什麼做交待則因不同部門而異,也會有很大的爭論性。例如警察單位,它們是負責社會的治安秩序,但具體要以什麼向立法機關及民眾做交待呢?可能是犯罪情況的報表做交待;或者是緝捕犯罪者的報表做交待。但兩者之間可能會出現互相矛盾的情況。無論如何,accountability的意義就是要被賦予責任的一方提供一些資訊,說明他們的表現,這些資訊是越多越好,所以accountability往往跟「透明」有緊密關係。我們希望上市公司公開披露更多的資料,使股民作出更正確的判斷,因而上市公司的accountability就提升了。所以accountability不像我們華人社會一般所理解的就是找人負責,找人「砍頭」下台那麼簡單。
提升accountability也常跟治理(governance)的改善聯繫起來。如果accountability意思就是找人負責,而相信找了人負責或為錯失下台,治理就會改善,這未免太天真了。Accountability如何改善治理是在於提供適當、充足、真實的資訊,使管理者及其他持份者(stakeholder)瞭解現在及過去組織運作上的問題,改善監督,鑒往開來,從而提出改善的方案。所以為什麼我認為accountability是一個資訊流通的機制。
現在兩岸三地華人社會的政府都說要加強accountability,但在「問責/課責」的誤譯下,大家就只管找人「砍頭」下台,不明accountability真正意涵。更重要是,不能透過accountability system來改善公共治理。
其實我們的政府最缺乏的,不是「負責人」,就算在中國大陸不民主的制度下,中央也隨時可以找負責官員下台。我們欠缺的是一個詳細的「交待」及「說明」,透明度不足的問題,使民眾無法作出有效監督。我們時常看到負責官員上上下下,但問題一直沒有改善解決,正是因為我們沒有透過說明交待,找出各種公共問題的癥結所在,官員一看到「問責」字眼,也只覺得是一種壓力而已,只想避禍,而忽略了accountability是一種自我改善治理的機制,透過搜集有用真確的資料來改善未來的管理。
香港回歸後,accountability有提升嗎?香港政府並沒有因為建立主要官員問責制(Principal Official Accountability System)就真的提升了「交待性」。我們政府運作仍然不太透明,我們做香港政府的研究遇到最大的困難就是,官員總是告訴你,這是機密;那是機密。學者為政府所做的研究報告也不可以公開,只作內部參考(在台灣,政府委託案的研究報告大多會放在網上公開)。政府也受苦於不透明的問題,香港迪士尼就沒有向政府/公眾公開它的帳目,使香港人任由它愚弄,完全沒有accountability。
所以不要只說「問責」,請多作「交待」吧!
我認為將accountablility翻譯成「問責」或「課責」是一個很大的錯誤,因為accountability不僅是指責任的承擔問題,它是一種資訊流通的機制。Accountability是源於account一字,其所指為帳本或報表。組織的帳目負責人要定期做好報表,向老闆或股東,甚至員工做報告,說明組織的運作情況。所以accountability是一方對另一方交待的機制。政治學者Peter Steinberger在一篇論文寫道:
Being responsible is not the same as being accountable in the sense of being required to offer an account.
負責不等同accountable在於[後者]是被要求提供報告的。
Bovens就對accountability作出如下定義:
a social relationship in which an actor feels an obligation to explain and to justify his or her conduct to some significant other.
其意思就是:作為一種社會關係,當中一方的行動者認為有責任向另一方的重要人士作解釋或證成他/她的行為」。所以accountability也可以被理解為answerability(可回答性)或explainability(可解釋性)。因此,accountability就是指被賦予責任的一方能夠為其作為做「交待」之程度。所以我認為將accountability 翻譯成「交待」或「交待性」更為適合 (可能不算完美)。
要達成有所「交待」,這要先確定兩個的問題:1)被賦予責任者,他要向誰交待;2)被賦予責任者,他以什麼或為了什麼事情來做交待,即accountable to與accountable for。在企業中,CEO要向董事會/股東交待,並以其業績做交待。在政府部門中,行政首長要向立法機關及民眾做交待,但以什麼做交待則因不同部門而異,也會有很大的爭論性。例如警察單位,它們是負責社會的治安秩序,但具體要以什麼向立法機關及民眾做交待呢?可能是犯罪情況的報表做交待;或者是緝捕犯罪者的報表做交待。但兩者之間可能會出現互相矛盾的情況。無論如何,accountability的意義就是要被賦予責任的一方提供一些資訊,說明他們的表現,這些資訊是越多越好,所以accountability往往跟「透明」有緊密關係。我們希望上市公司公開披露更多的資料,使股民作出更正確的判斷,因而上市公司的accountability就提升了。所以accountability不像我們華人社會一般所理解的就是找人負責,找人「砍頭」下台那麼簡單。
提升accountability也常跟治理(governance)的改善聯繫起來。如果accountability意思就是找人負責,而相信找了人負責或為錯失下台,治理就會改善,這未免太天真了。Accountability如何改善治理是在於提供適當、充足、真實的資訊,使管理者及其他持份者(stakeholder)瞭解現在及過去組織運作上的問題,改善監督,鑒往開來,從而提出改善的方案。所以為什麼我認為accountability是一個資訊流通的機制。
現在兩岸三地華人社會的政府都說要加強accountability,但在「問責/課責」的誤譯下,大家就只管找人「砍頭」下台,不明accountability真正意涵。更重要是,不能透過accountability system來改善公共治理。
其實我們的政府最缺乏的,不是「負責人」,就算在中國大陸不民主的制度下,中央也隨時可以找負責官員下台。我們欠缺的是一個詳細的「交待」及「說明」,透明度不足的問題,使民眾無法作出有效監督。我們時常看到負責官員上上下下,但問題一直沒有改善解決,正是因為我們沒有透過說明交待,找出各種公共問題的癥結所在,官員一看到「問責」字眼,也只覺得是一種壓力而已,只想避禍,而忽略了accountability是一種自我改善治理的機制,透過搜集有用真確的資料來改善未來的管理。
香港回歸後,accountability有提升嗎?香港政府並沒有因為建立主要官員問責制(Principal Official Accountability System)就真的提升了「交待性」。我們政府運作仍然不太透明,我們做香港政府的研究遇到最大的困難就是,官員總是告訴你,這是機密;那是機密。學者為政府所做的研究報告也不可以公開,只作內部參考(在台灣,政府委託案的研究報告大多會放在網上公開)。政府也受苦於不透明的問題,香港迪士尼就沒有向政府/公眾公開它的帳目,使香港人任由它愚弄,完全沒有accountability。
所以不要只說「問責」,請多作「交待」吧!
2009年8月18日 星期二
廣東話是否一種方言? 從對台語的觀察作反映
在台灣,當人家知道我是香港人時,有時會問我是否懂中文。「懂中文」主要是指「講」跟「寫」,有時候所謂「講」是指講國語。有些人覺得我講國語不錯,就會稱讚我:「你的中文不錯」。所以對很多人來說,學中文就是透過國語作為媒介,學「唸」及「寫」。
當他們知道香港人學中文時,是透過廣東話作為媒介學「唸」及「寫」時,他們都十分詫異。當他們知道我們不用學拼音,就能學中文時,就更詫異。他們的詫異是由於,對他們來說國語並非母語,所以必須透過拼音作為學習中介,去學習第二語言;而中文文字是依存於國語的,所以不學國語,也不能學中文文字。但在我們廣東人的觀念上,中文文字不一定依存在國語/北京話中。
其實,廣東話也有拼音,但我們的教育系統一直沒有將其納入於課程中,也沒有很明確的統一標準,以致時常有正音問題的爭議。這種沒有統一標準情況常常就是方言的特色,因為方言是透過口耳相傳來傳播的,並非透過文字。所以就算一種方言的發音也會有地域性的差異。台語或閩南語也是,客家話也是,但由於有很多共通點,所以就算有差異,但他們仍可以溝通。
正因為是透過口耳相傳,沒有太搭配文字,所以方言之表達常常有侷限性。所以在台灣,就算不愛/會講國語的台灣人都無法百分之一百以台語溝通,因為有一些概念是台語本身沒有的,他們就必須用國語來表達。所以時常會聽到講台語的會「國」「台」語夾雜。
方言一個時常出現的特色就是有「音」沒「字」,所以有時會以國語中類似發音的文字來代替,以作為文字表達,例如在卡拉OK,台語歌都會用一些很奇怪的中文字來列出歌詞,如「歹勢」就是台語中「不好意思」的表達。
雖然廣東話也會出現有「音」沒「字」,有時用廣東話同音字來表達,例如用「錫」來表達「吻」,有時甚至用英文字母來表達,例如助語詞「D」,但廣東話跟台語有一點很不一樣,就是廣東話有「字」必有「音」,所以我們才可以不需用普通話或國語做中介就可以學中文文字。而台語則有「字」不一定有「音」。我有時會遇到一些中文字眼,要台灣朋友用台語發音,他們會說不會,或說台語不會這樣講。例如台灣都會將一些商業購物區稱作「商圈」,但台語就沒有這個詞語的發音。高雄捷運站中,有一個叫「後驛」,但台語發音實是「後站」。所以台語是根據傳統習慣來發音,因為沒有文字帶動,所以一直無法更新表達方式。
從這點上看,廣東話則沒有這方面的缺陷,也使廣東話脫離一般方言的特色,而能繼續演化更新。而實際上,很多廣東話都是古語,有「音」有「字」,也能追溯原字,不過很多人都忘卻了,例如香港人常將「畀」誤作為「比」。台語專家也認為台語作為河洛文化的分支也是有文字的,但明顯地,長期以口耳相傳的方式承繼演化後,實很難重建之。
當他們知道香港人學中文時,是透過廣東話作為媒介學「唸」及「寫」時,他們都十分詫異。當他們知道我們不用學拼音,就能學中文時,就更詫異。他們的詫異是由於,對他們來說國語並非母語,所以必須透過拼音作為學習中介,去學習第二語言;而中文文字是依存於國語的,所以不學國語,也不能學中文文字。但在我們廣東人的觀念上,中文文字不一定依存在國語/北京話中。
其實,廣東話也有拼音,但我們的教育系統一直沒有將其納入於課程中,也沒有很明確的統一標準,以致時常有正音問題的爭議。這種沒有統一標準情況常常就是方言的特色,因為方言是透過口耳相傳來傳播的,並非透過文字。所以就算一種方言的發音也會有地域性的差異。台語或閩南語也是,客家話也是,但由於有很多共通點,所以就算有差異,但他們仍可以溝通。
正因為是透過口耳相傳,沒有太搭配文字,所以方言之表達常常有侷限性。所以在台灣,就算不愛/會講國語的台灣人都無法百分之一百以台語溝通,因為有一些概念是台語本身沒有的,他們就必須用國語來表達。所以時常會聽到講台語的會「國」「台」語夾雜。
方言一個時常出現的特色就是有「音」沒「字」,所以有時會以國語中類似發音的文字來代替,以作為文字表達,例如在卡拉OK,台語歌都會用一些很奇怪的中文字來列出歌詞,如「歹勢」就是台語中「不好意思」的表達。
雖然廣東話也會出現有「音」沒「字」,有時用廣東話同音字來表達,例如用「錫」來表達「吻」,有時甚至用英文字母來表達,例如助語詞「D」,但廣東話跟台語有一點很不一樣,就是廣東話有「字」必有「音」,所以我們才可以不需用普通話或國語做中介就可以學中文文字。而台語則有「字」不一定有「音」。我有時會遇到一些中文字眼,要台灣朋友用台語發音,他們會說不會,或說台語不會這樣講。例如台灣都會將一些商業購物區稱作「商圈」,但台語就沒有這個詞語的發音。高雄捷運站中,有一個叫「後驛」,但台語發音實是「後站」。所以台語是根據傳統習慣來發音,因為沒有文字帶動,所以一直無法更新表達方式。
從這點上看,廣東話則沒有這方面的缺陷,也使廣東話脫離一般方言的特色,而能繼續演化更新。而實際上,很多廣東話都是古語,有「音」有「字」,也能追溯原字,不過很多人都忘卻了,例如香港人常將「畀」誤作為「比」。台語專家也認為台語作為河洛文化的分支也是有文字的,但明顯地,長期以口耳相傳的方式承繼演化後,實很難重建之。
2009年8月17日 星期一
一語成讖: 重載1994年在香港聯合報所發表的一篇短文
以下是我在1994年6月26日於香港聯合報發表的一篇評論文章,我想我的看法在九七年後真的應驗了。
九七問題的真正隱憂
近年中共對香港政策的收緊,使香港人將九七問題焦點集中在中共會否落實「一國兩制」和「港人治港」方面,而忽略了探討港人如何學習「自治」這個更加重要的問題。政制的爭拗將大眾視線過分集中在直選問題上,彷彿直選議席之多少,將會與「港人自治」的程度成正比關係。
其實,香港人爭取得越多政治自主權力,並不等同港人越會懂得自治。在這個殖民地上,政治的運作是透過一個開明專制的政府作主導,伴隨一套由西方引入的高效率行政體制作為執行機關,再加上一個公平獨立的司法制度,使香港能在相對穩定的環境下發展起來。一般市民在政治中的角色並不重要,而市民對政治亦不關心及認識。雖然近年政治民主化,將香港的政治氣氛不斷提升,但這並不能使香港人對政治有真正的認識,相反由於不同政治問題的爭拗,加上中共因素,使很多港人對政治產生恐懼症及持負面的態度。
從客觀事實看,魯平其實說得沒錯,香港的確是一個「經濟城市」。不少我們的上一代,從大陸來港定居都是為了逃避大陸的政治災難,他們對政治的態度都是負面的,政治是骯髒的,國民黨、共產黨都是一樣。他們來港只是為了找個安定的居所,避開他們所厭惡的政治。而年青一代,在香港所受的教育中,亦是很少接觸政治的話題,現在所謂發展公民教育,亦非真正地談政治。所以香港人對政治的態度、經驗及認知都不足以應付「港人治港」的任務。而且大部分港人只是向「錢」看,對社會毫無使命感,像這樣的一個城市還不是「經濟城市」麼?
英國人的統治,使香港市民不需要擔負重要的政治角色,而且他們亦成為社會各方利益衝突的緩衝及平衡者 (雖然他們並非絕對公正)。但當我們將來接手英國人的角色時,將會面對香港前所未有的管治問題。例如將來由港人擔任的行政首長極可能出現利益衝突的現象,我們如何處理?香港社會逐漸多元化,亦會產生更多的的利益集團的衝突。這些利益集團必然會透過政治民主化,為自身爭取更多利益,我們如何去協調呢?這些問題就算沒有大陸因素,我們亦要面對,但我們似乎並沒有作出任何準備。
民主派以為只要港人獲取了民主,一切都會順風順水。其實民主只是「工具」,他的好與壞要看條件的。如果條件不足夠,民主的理想效果未必能實現。現在我們條件之不足處,是在於對民主政治運作經驗的缺乏,加上市民對政治的冷感被動及部分利益集團將政治成為爭取純粹私人利益的工具,使我們不能有效運用我們已爭取到的民主。所以我們現在更急切去思考的課題,是如何將民主制度配套於香港這個特殊社會;同時思考如何將香港社會過渡到民主階段,這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實現的。
筆者相信,「港人治港」應該能在九七年後落實。中共並不欲求在行政上直接干涉香港。因為一方面大陸沒有這方面的人才去管理這個中共本身亦認為十分優越的行政體制;另一方面,給予「港人治港」實在是不想加重中共的行政負擔。當然間接干涉是很難避免的,但在形勢穩定的情況下,這些干涉並不會傷害市民利益。其實問題關鍵是香港人本身能否有效管治自己,這才是我們應該更加注視的問題,亦是九七問題的真正隱憂。
(時為 香港大學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碩士生)
九七問題的真正隱憂
近年中共對香港政策的收緊,使香港人將九七問題焦點集中在中共會否落實「一國兩制」和「港人治港」方面,而忽略了探討港人如何學習「自治」這個更加重要的問題。政制的爭拗將大眾視線過分集中在直選問題上,彷彿直選議席之多少,將會與「港人自治」的程度成正比關係。
其實,香港人爭取得越多政治自主權力,並不等同港人越會懂得自治。在這個殖民地上,政治的運作是透過一個開明專制的政府作主導,伴隨一套由西方引入的高效率行政體制作為執行機關,再加上一個公平獨立的司法制度,使香港能在相對穩定的環境下發展起來。一般市民在政治中的角色並不重要,而市民對政治亦不關心及認識。雖然近年政治民主化,將香港的政治氣氛不斷提升,但這並不能使香港人對政治有真正的認識,相反由於不同政治問題的爭拗,加上中共因素,使很多港人對政治產生恐懼症及持負面的態度。
從客觀事實看,魯平其實說得沒錯,香港的確是一個「經濟城市」。不少我們的上一代,從大陸來港定居都是為了逃避大陸的政治災難,他們對政治的態度都是負面的,政治是骯髒的,國民黨、共產黨都是一樣。他們來港只是為了找個安定的居所,避開他們所厭惡的政治。而年青一代,在香港所受的教育中,亦是很少接觸政治的話題,現在所謂發展公民教育,亦非真正地談政治。所以香港人對政治的態度、經驗及認知都不足以應付「港人治港」的任務。而且大部分港人只是向「錢」看,對社會毫無使命感,像這樣的一個城市還不是「經濟城市」麼?
英國人的統治,使香港市民不需要擔負重要的政治角色,而且他們亦成為社會各方利益衝突的緩衝及平衡者 (雖然他們並非絕對公正)。但當我們將來接手英國人的角色時,將會面對香港前所未有的管治問題。例如將來由港人擔任的行政首長極可能出現利益衝突的現象,我們如何處理?香港社會逐漸多元化,亦會產生更多的的利益集團的衝突。這些利益集團必然會透過政治民主化,為自身爭取更多利益,我們如何去協調呢?這些問題就算沒有大陸因素,我們亦要面對,但我們似乎並沒有作出任何準備。
民主派以為只要港人獲取了民主,一切都會順風順水。其實民主只是「工具」,他的好與壞要看條件的。如果條件不足夠,民主的理想效果未必能實現。現在我們條件之不足處,是在於對民主政治運作經驗的缺乏,加上市民對政治的冷感被動及部分利益集團將政治成為爭取純粹私人利益的工具,使我們不能有效運用我們已爭取到的民主。所以我們現在更急切去思考的課題,是如何將民主制度配套於香港這個特殊社會;同時思考如何將香港社會過渡到民主階段,這不可能在一朝一夕實現的。
筆者相信,「港人治港」應該能在九七年後落實。中共並不欲求在行政上直接干涉香港。因為一方面大陸沒有這方面的人才去管理這個中共本身亦認為十分優越的行政體制;另一方面,給予「港人治港」實在是不想加重中共的行政負擔。當然間接干涉是很難避免的,但在形勢穩定的情況下,這些干涉並不會傷害市民利益。其實問題關鍵是香港人本身能否有效管治自己,這才是我們應該更加注視的問題,亦是九七問題的真正隱憂。
(時為 香港大學政治及公共行政學系碩士生)
2009年7月27日 星期一
台港兩地的食肆營商
香港人到台灣旅遊的其中主要目標就是「食」。其實,台灣人也十分喜歡來香港「吃」,但購物(特別是名牌貨)可能是香港對台灣旅客更重要賣點。台港兩地雖然皆聞名於食,但兩地食肆的經營模式及文化有很大的差異:
- 台灣一般食店是走專業化路線,各店皆有自己的特色賣點,有些店甚至只賣一兩種食品,就招來很多顧客;而香港則走多元化路線,只買一兩種招牌貨是不行的,例如茶餐廳現在基本上什麼都賣:除傳統奶茶咖啡多士通粉外,粥粉麵飯火鍋樣樣俱全。
- 台灣大部分食肆都是個體戶,家庭生意,很多老店都是家族經營,亦沒有企業化。食店一方面強調跟顧客的感情關係;另一方面,食店經營有時也不會以賺錢至上,我常去的一家個體經營的西餐廳,顧客雖然不多,但由於跟老闆稔熟,所以時常結帳都給我打折扣。有些食肆會有週休,我學校附近的一些店甚至會暑休及寒休,幾個月不做生意。台灣也有很多早餐店,只做早上的生意,其餘時間就關門休息。這種經營模式在香港是匪夷所思的。香港的食店就算不是連鎖式經營的,現在也很少見到家庭式的經營,也很少見到食店老闆員工與顧客的感情互動,都是在商言商的生意關係。香港寸金尺土,很多食肆租金昂貴,如果生意夠的話,巴不得24小時營業,更不用說週休。周星馳電影「食神」就反映了香港人的飲食業的經營模式:當「爆漿撒尿牛丸」成功後,經營者想的不再是食物本身,他們想的是大規模生產、上市集資、企業化經營,已經脫離食物本身。
- 台灣與香港都是資本主義社會,但香港的資本主義味道特別重,而台灣的則多一點人情味。食肆也一樣,台灣食店的員工服務態度比香港的好很多,香港食店的員工疏離感(alienation)很重,只有去到高級餐廳,表面服務態度才會好一點;但在台灣,就算一般的餐廳,員工的服務態度都很親切,鏈鎖經營的餐廳也很重視顧客的回饋意見。香港的也會做意見回饋,但大多是形式多於實際。在金融海嘯後,香港的食店還鬧漲價;而台灣的剛好相反,正因為經濟不景,食店是減價促銷。真搞不清楚誰比較是資本主義市場經濟。我想準確地說,香港是「資本主義寡頭壟斷經濟」吧!
2009年7月26日 星期日
民主普選並非香港公共治理改革的關鍵
香港回歸十二年,已經歷了董建華及現任曾蔭權兩屆特首的管治。香港市民對兩任特首的表現皆現表失望。中共的「商人治港」及「公務員治港」兩大用人路線皆不奏效。大部分港人及主流香港輿論都認為問題關鍵是特首未有直選及立法會未有全面普選,無法使特首及立法機關的認受性提昇,導致政府的管治缺乏問責(accountability)。
就此,我原則上也贊同應盡快直選特首及立法會席位全面普選,但我不相信有了「雙普選」,香港的公共治理(public governance)就會自然解決,這只是治理問題的開始。就算排除大陸「阿爺」干預的因素,我們仍然要面對一個關鍵問題:我們有沒有足夠的自治能力。
我並不認為兩屆特首的管治問題關鍵是「領袖」的管治能力或者「領袖」的權力來源問題。問題的關鍵是我們的官僚體制,負責政府日常運作的官僚體制並沒有在回歸後進行適當的更新。「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政策背後的假設是殖民地的基本體制是有效的,回歸後的新政府只需要繼承並好好運用原有體制便可以了。但治理也如逆水行舟,也會不進則退。特別是殖民地的體制本身是應用在英國人統治架構下,但回歸後是港人治港,不是洋人治港,加上市民期待提昇,整個環境系絡也完全轉變。政府公務人員需要有更多創新的思維及突破才能改善治理,而不是抱殘守舊,執迷於傳統制度在過去風光的日子。
台灣已建立民主的社會,總統及地方政府的首長,以及各層級議會的議員皆是由直選產生,但公共治理問題並沒有因此就解決,甚至因為太多的選票政治考量而變得惡化。代議政制在二十一世紀已經無法適應複雜多變及利益衝突增加的環境系絡。但相對於香港,台灣的公務系統更為活絡,有更多創新及回應大眾需求的作為。雖然台灣的法治精神不及香港,但香港的公務系統則過於封閉保守,一切以程序正當優先,有時所謂程序正當只是作為藉口拖延問題的解決。
在台灣治理系統中,外部學者及專家對公共治理有很高度的參與,也發揮很大的影響力,也帶動創新。例如,台灣行政院及北高兩市的研究考核發展委員會,皆由學者擔任主任委員,這個委員會提出很多的公務改革措施,也負責政府的績效考核工作。縱然,學者擔任公職也有很多的缺點,例如對公務系統內部運作不熟悉,但他們常常能帶進一些新觀念逼使公務系統進行變革,使天生保守公務機關不斷反思。
對照地,香港的學者大都只能在政府機關外,在輿論界指指點點,偶然一兩個學者借調政府機關做首長或顧問,但影響力甚微。香港的官僚領導相對於台灣對學者意見的尊重性低很多,政務官並不認為學者意見是可取的,甚至認為學者參與政務是來攪局。曾經親耳聽到負責政府管理改革的「效率促進組」負責官員對學者想參與香港政府績效管理改革頗為反彈。公共行政學者想做一些政府治理之研究,也被她拒絕說:「我沒有責任協助你做功課。」作為政府管理改革的重要官員竟有如此反應,我們可想像整個政府系統之保守性程度。
相對地,台灣的政府文化是非常接受學者的意見,也時常委託大學學者進行政策研究。很多重要政策都會邀請學者參與發表意見。縱然,官僚實質上不一定會尊重學者的看法,但起碼形式及氛圍上是重視學術界的意見,而學術界也的確發揮影響力。一個很重要的台灣現象是,很多中高級公務人員都會修讀碩博士學位,他們也需要做學術研究,故也以行動表明對學術的尊重。相反,我們的政務官大多只有大學畢業程度,偶然讀一個MPA課程,到了仕途失意才會像黎慶寧及葉劉淑儀去念博士。以上意見,並不是說明有學者參與,公共治理問題就會改善,而是想指出香港公共治理保守性的其中一面,自以為是的政務官菁英已無法回應現代治理的需求。
我認為就算有雙普選而沒有治理結構改革,香港的管治也不會改善;而就算沒有雙普選,但若治理結構能作出變革,香港的管治仍會有明顯的改善。所謂治理結構的變革,其實也包括一些民主的改革,但我不認為間接民主能有效改善治理。我們應該發展更多的「參與式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民眾應該更多直接參與治理,政府官員應更多直接地回應市民,向市民負責(不是向立法會議員負責)。這參與一方面是教育市民,加強他們的參與意識及對治理瞭解;另一方面是教育官員,除了要他們回應市民外,也要使他們瞭解這世界也有群眾的智慧,不是只有菁英的智慧。
現實上,我們將太多焦點放在「雙普選」的改革,而香港市民也明白這並不是曾蔭權能決定的,北京的政治保守性也不太可能在近期內改變。而這裡也指出,就算真的有「雙普選」,治理問題也不會輕易解決,如果市民搞不清狀況,到時香港就算有了雙普選,大家也會再次失望,亦會給保守者藉口作出攻擊。我們的民主應該是在草根開治,從社區開始,由參與中培養政治人才,市民要求的應是更多參與政策制定的權力,透過各種模式管道左右政策的制定,如公民會議及聽政會等。公務人員也要設法創新,擺脫舊有的思維,多聽民眾及學者的意見,多進修,作出前瞻性的嘗試。那麼香港公共治理才能有所改善。
就此,我原則上也贊同應盡快直選特首及立法會席位全面普選,但我不相信有了「雙普選」,香港的公共治理(public governance)就會自然解決,這只是治理問題的開始。就算排除大陸「阿爺」干預的因素,我們仍然要面對一個關鍵問題:我們有沒有足夠的自治能力。
我並不認為兩屆特首的管治問題關鍵是「領袖」的管治能力或者「領袖」的權力來源問題。問題的關鍵是我們的官僚體制,負責政府日常運作的官僚體制並沒有在回歸後進行適當的更新。「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政策背後的假設是殖民地的基本體制是有效的,回歸後的新政府只需要繼承並好好運用原有體制便可以了。但治理也如逆水行舟,也會不進則退。特別是殖民地的體制本身是應用在英國人統治架構下,但回歸後是港人治港,不是洋人治港,加上市民期待提昇,整個環境系絡也完全轉變。政府公務人員需要有更多創新的思維及突破才能改善治理,而不是抱殘守舊,執迷於傳統制度在過去風光的日子。
台灣已建立民主的社會,總統及地方政府的首長,以及各層級議會的議員皆是由直選產生,但公共治理問題並沒有因此就解決,甚至因為太多的選票政治考量而變得惡化。代議政制在二十一世紀已經無法適應複雜多變及利益衝突增加的環境系絡。但相對於香港,台灣的公務系統更為活絡,有更多創新及回應大眾需求的作為。雖然台灣的法治精神不及香港,但香港的公務系統則過於封閉保守,一切以程序正當優先,有時所謂程序正當只是作為藉口拖延問題的解決。
在台灣治理系統中,外部學者及專家對公共治理有很高度的參與,也發揮很大的影響力,也帶動創新。例如,台灣行政院及北高兩市的研究考核發展委員會,皆由學者擔任主任委員,這個委員會提出很多的公務改革措施,也負責政府的績效考核工作。縱然,學者擔任公職也有很多的缺點,例如對公務系統內部運作不熟悉,但他們常常能帶進一些新觀念逼使公務系統進行變革,使天生保守公務機關不斷反思。
對照地,香港的學者大都只能在政府機關外,在輿論界指指點點,偶然一兩個學者借調政府機關做首長或顧問,但影響力甚微。香港的官僚領導相對於台灣對學者意見的尊重性低很多,政務官並不認為學者意見是可取的,甚至認為學者參與政務是來攪局。曾經親耳聽到負責政府管理改革的「效率促進組」負責官員對學者想參與香港政府績效管理改革頗為反彈。公共行政學者想做一些政府治理之研究,也被她拒絕說:「我沒有責任協助你做功課。」作為政府管理改革的重要官員竟有如此反應,我們可想像整個政府系統之保守性程度。
相對地,台灣的政府文化是非常接受學者的意見,也時常委託大學學者進行政策研究。很多重要政策都會邀請學者參與發表意見。縱然,官僚實質上不一定會尊重學者的看法,但起碼形式及氛圍上是重視學術界的意見,而學術界也的確發揮影響力。一個很重要的台灣現象是,很多中高級公務人員都會修讀碩博士學位,他們也需要做學術研究,故也以行動表明對學術的尊重。相反,我們的政務官大多只有大學畢業程度,偶然讀一個MPA課程,到了仕途失意才會像黎慶寧及葉劉淑儀去念博士。以上意見,並不是說明有學者參與,公共治理問題就會改善,而是想指出香港公共治理保守性的其中一面,自以為是的政務官菁英已無法回應現代治理的需求。
我認為就算有雙普選而沒有治理結構改革,香港的管治也不會改善;而就算沒有雙普選,但若治理結構能作出變革,香港的管治仍會有明顯的改善。所謂治理結構的變革,其實也包括一些民主的改革,但我不認為間接民主能有效改善治理。我們應該發展更多的「參與式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民眾應該更多直接參與治理,政府官員應更多直接地回應市民,向市民負責(不是向立法會議員負責)。這參與一方面是教育市民,加強他們的參與意識及對治理瞭解;另一方面是教育官員,除了要他們回應市民外,也要使他們瞭解這世界也有群眾的智慧,不是只有菁英的智慧。
現實上,我們將太多焦點放在「雙普選」的改革,而香港市民也明白這並不是曾蔭權能決定的,北京的政治保守性也不太可能在近期內改變。而這裡也指出,就算真的有「雙普選」,治理問題也不會輕易解決,如果市民搞不清狀況,到時香港就算有了雙普選,大家也會再次失望,亦會給保守者藉口作出攻擊。我們的民主應該是在草根開治,從社區開始,由參與中培養政治人才,市民要求的應是更多參與政策制定的權力,透過各種模式管道左右政策的制定,如公民會議及聽政會等。公務人員也要設法創新,擺脫舊有的思維,多聽民眾及學者的意見,多進修,作出前瞻性的嘗試。那麼香港公共治理才能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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