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回歸十二年,已經歷了董建華及現任曾蔭權兩屆特首的管治。香港市民對兩任特首的表現皆現表失望。中共的「商人治港」及「公務員治港」兩大用人路線皆不奏效。大部分港人及主流香港輿論都認為問題關鍵是特首未有直選及立法會未有全面普選,無法使特首及立法機關的認受性提昇,導致政府的管治缺乏問責(accountability)。
就此,我原則上也贊同應盡快直選特首及立法會席位全面普選,但我不相信有了「雙普選」,香港的公共治理(public governance)就會自然解決,這只是治理問題的開始。就算排除大陸「阿爺」干預的因素,我們仍然要面對一個關鍵問題:我們有沒有足夠的自治能力。
我並不認為兩屆特首的管治問題關鍵是「領袖」的管治能力或者「領袖」的權力來源問題。問題的關鍵是我們的官僚體制,負責政府日常運作的官僚體制並沒有在回歸後進行適當的更新。「一國兩制」「五十年不變」政策背後的假設是殖民地的基本體制是有效的,回歸後的新政府只需要繼承並好好運用原有體制便可以了。但治理也如逆水行舟,也會不進則退。特別是殖民地的體制本身是應用在英國人統治架構下,但回歸後是港人治港,不是洋人治港,加上市民期待提昇,整個環境系絡也完全轉變。政府公務人員需要有更多創新的思維及突破才能改善治理,而不是抱殘守舊,執迷於傳統制度在過去風光的日子。
台灣已建立民主的社會,總統及地方政府的首長,以及各層級議會的議員皆是由直選產生,但公共治理問題並沒有因此就解決,甚至因為太多的選票政治考量而變得惡化。代議政制在二十一世紀已經無法適應複雜多變及利益衝突增加的環境系絡。但相對於香港,台灣的公務系統更為活絡,有更多創新及回應大眾需求的作為。雖然台灣的法治精神不及香港,但香港的公務系統則過於封閉保守,一切以程序正當優先,有時所謂程序正當只是作為藉口拖延問題的解決。
在台灣治理系統中,外部學者及專家對公共治理有很高度的參與,也發揮很大的影響力,也帶動創新。例如,台灣行政院及北高兩市的研究考核發展委員會,皆由學者擔任主任委員,這個委員會提出很多的公務改革措施,也負責政府的績效考核工作。縱然,學者擔任公職也有很多的缺點,例如對公務系統內部運作不熟悉,但他們常常能帶進一些新觀念逼使公務系統進行變革,使天生保守公務機關不斷反思。
對照地,香港的學者大都只能在政府機關外,在輿論界指指點點,偶然一兩個學者借調政府機關做首長或顧問,但影響力甚微。香港的官僚領導相對於台灣對學者意見的尊重性低很多,政務官並不認為學者意見是可取的,甚至認為學者參與政務是來攪局。曾經親耳聽到負責政府管理改革的「效率促進組」負責官員對學者想參與香港政府績效管理改革頗為反彈。公共行政學者想做一些政府治理之研究,也被她拒絕說:「我沒有責任協助你做功課。」作為政府管理改革的重要官員竟有如此反應,我們可想像整個政府系統之保守性程度。
相對地,台灣的政府文化是非常接受學者的意見,也時常委託大學學者進行政策研究。很多重要政策都會邀請學者參與發表意見。縱然,官僚實質上不一定會尊重學者的看法,但起碼形式及氛圍上是重視學術界的意見,而學術界也的確發揮影響力。一個很重要的台灣現象是,很多中高級公務人員都會修讀碩博士學位,他們也需要做學術研究,故也以行動表明對學術的尊重。相反,我們的政務官大多只有大學畢業程度,偶然讀一個MPA課程,到了仕途失意才會像黎慶寧及葉劉淑儀去念博士。以上意見,並不是說明有學者參與,公共治理問題就會改善,而是想指出香港公共治理保守性的其中一面,自以為是的政務官菁英已無法回應現代治理的需求。
我認為就算有雙普選而沒有治理結構改革,香港的管治也不會改善;而就算沒有雙普選,但若治理結構能作出變革,香港的管治仍會有明顯的改善。所謂治理結構的變革,其實也包括一些民主的改革,但我不認為間接民主能有效改善治理。我們應該發展更多的「參與式民主」(participatory democracy),民眾應該更多直接參與治理,政府官員應更多直接地回應市民,向市民負責(不是向立法會議員負責)。這參與一方面是教育市民,加強他們的參與意識及對治理瞭解;另一方面是教育官員,除了要他們回應市民外,也要使他們瞭解這世界也有群眾的智慧,不是只有菁英的智慧。
現實上,我們將太多焦點放在「雙普選」的改革,而香港市民也明白這並不是曾蔭權能決定的,北京的政治保守性也不太可能在近期內改變。而這裡也指出,就算真的有「雙普選」,治理問題也不會輕易解決,如果市民搞不清狀況,到時香港就算有了雙普選,大家也會再次失望,亦會給保守者藉口作出攻擊。我們的民主應該是在草根開治,從社區開始,由參與中培養政治人才,市民要求的應是更多參與政策制定的權力,透過各種模式管道左右政策的制定,如公民會議及聽政會等。公務人員也要設法創新,擺脫舊有的思維,多聽民眾及學者的意見,多進修,作出前瞻性的嘗試。那麼香港公共治理才能有所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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