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來台灣已接近十一年了,進入公共行政學界也是差不多歲月。我慢慢掌握及投入到這領域,特別是台灣的本土公共行政學界。發覺台灣公共行政學最大的問題是「本土化」不足。「本土化」口號一直存在於台灣的公共行政學界中,但並沒有見到任何實質作為,關鍵問題是:他們所指的「本土化」是什麼?
我所理解學界之所謂「本土化」是指「去美國化」。問題是如何「去」?實現作為上我看不出任何有意義的「去」。或許有一些「非」美國來源的論述,例如以中國哲學應用於行政,講什麼佛學、易經與公共行政,這些都是太抽象、太脫離現實、太規範性,甚至接近玄學的論述。
我們會聽到實務界及學生說,公共行政理論與實踐脫離,將理論與實踐對立起來。好像在抱怨理論不切實際或太理想,公共行政學沒有用。問題是:公共行政的理論並非來自空想的,也是來自實踐的,不過台灣所學的大部分是在美國脈絡下之實踐。這反映了一個問題,就是沒有人從台灣的經驗歸納理論出來。我們僅有「借來」的理論,而沒有本土理論。所謂本土理論並非指上述那些行政思想家所討論的規範性理論,而是從台灣經驗實踐中建立有系統的知識,不是簡單的歷史描述或一些本土的概念用語。例如台灣公共行政學界自稱在人事行政上較能本土化,但在我看來,這所謂本土化僅是一些零碎的概念,並沒有理論可言。
所謂本土化的理論是指,相對於美國或西方國家,我們有什麼不同的經驗,並從這些經驗中建立有意義的構念(construct)及論述。這種理論之意義是在於一種自我認識及反省。例如,當Herbert Kaufman說美國公共行政三大互相競爭的核心價值是代表性、政治中立及行政領導時,那麼我們呢?肯定不是美國這三個,但從來沒有人問這問題!根據我膚淺的初步分析,美國的公共行政與台灣是有很大的區別,其中一項根本的區別就是美國是先民主,後行政;台灣是先行政,後民主。在這歷史脈絡下,台灣其實較接近歐洲的情況,即台灣一直是一種「仕人行政」(Mandarin administration),即為(事務)官者是兼領政治及行政工作的菁英,政治/行政從來沒有二分,民主化並沒有根本改變這結構,因此幼嫰的民選政治家與根深柢固的仕人之間就會自然產生一些美國不會存在的行政價值衝突。但這猶如「大象在室內」那麼顯眼的現實並沒有反映在我們教科書中!!因為我們的公共行政學界並沒有做由下而上的經驗歸納工作,並將美國公共行政理論變為一種「硬知識」,奉為圭臬。
或許,台灣公共行政學的從一開始就站在一個誤點上,即將它視為一種純應用性學科,有點兒模仿將普遍性(沒有國界)的自然科學理論應用於工具發展上;所以台灣也照樣地將美國理論套用到本土上。但這是錯誤的,因為公共行政並不是自然科學。公共行政也需要理論,需要從本土脈絡下產生之理論。
美國的經驗現在變成我們的包袱,是後發者的包袱,我們的思維構念被外來觀念過度引導。我們一直找外國的流行時裝穿,但時常發覺衣不稱身。其實,我們應該先脫光光,照照鏡子,多瞭解自己的身材吧!最近聽說僅發展二十多年的中國大陸公共行政學術界已開始鼓吹發展本土理論,我也看到一些實際行動。那麼台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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