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7日 星期三

「外勞」與「外移」: 我們生活在一個愛富嫌貧的社會

近日就香港外地傭工在港居留權訴訟是否應該要求人大釋法一事,各政黨吵得鬧哄哄。各黨派爭論焦點集中在一旦菲傭司法覆核勝訴是否會有大量菲律賓人移民來港。但其實,香港一直都是移民社會,也一直有很多非華裔人士獲得香港的居住權,但我們似乎將那些從外地進入香港生活的人分成兩種 ─ 「外勞」及「外移」。前者一般是指那些純粹來香港從事一些嫌惡性或高體力勞動,本地人不願意從事的工作,他們是被購買來的勞動商品,所以不能有居留權是「理所當然」的。

不過,後者跟前者有很大差別嗎?外移一般是國家/政府刻意從外地吸收的所謂「高質素」人士。他們也是要來香港從事某些職業,但那些職業是需要專業能力,甚至是要高薪挖角聘用的。說實在,他們也是被購買的勞動商品,不過他們有較高的議價能力,也有很多選擇,不來香港也可以。外移也有投資移民,我們「想像」他們是為香港帶來資金財富,所以十分歡迎他們來港定居。

但大家有沒有想過,外移其實也是香港的負擔。我們以高於本地人的薪酬聘用一些對香港沒有歸屬感的人來香港工作,這是否overpay?投資移民抬高香港的樓價,入口通漲,這難度不是對香港的負擔嗎?

說實在,若大家怕外勞來港定居掙福利及公共資源,為何我們不怕外移搶貴物價?我時常想,香港若果不是獨立的特區,原有居民有獨立身分,與內地人區隔,這都會一早就變成曼克頓及東京了,所謂「香港人」大部分人都要移入內陸生活,香港早就變成外勞外移天堂了。

其實外地傭工居留權爭議背後的價值說穿了就是愛富嫌貧嘛!!若果沒有這價值作祟,管她們勝訴與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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