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7日 星期日

一個長期被忽視而極需改革的對象:戶籍制度

今年七月一則新聞以一位新竹年輕北漂族多次無法在台北市抽到社會住宅的故事為題,反映柯市長興建社會住宅政策跳票之問題。縱然台北市未能如期達至興建社會住宅承諾之數量是事實,但我對此新聞更關注的地方是,一位原本沒有台北市戶籍的人可以透過遷戶籍來抽台北市的社會住宅,這代表全台灣各地方直轄/縣市都有潛在來台北抽社會住宅的人,那麼台北市政府應該如何規劃社會住宅的興建呢?這正正反映了一個長期為臺灣公共領域研究學者所忽視的議題 — 戶籍制度存在所產生的各種行政問題。

戶籍制度的設計原本是以家庭為單位,一家一戶,使國家/政府能有效掌握人口、勞動力,以方便徵稅、徵兵及力役,進一步可控制人口流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是一套十分有系統的由上而下的社會控制工具。

從社會角度看,戶籍可以代表一個人或祖先所屬的故鄉,我們過去常強調自己的祖籍或籍貫,縱然自己已離鄉別井多年,甚至多代。所以台灣每逢選舉,大家都會說「回鄉投票」,似乎是一種理所當然或合理之舉動,也表示一種鄉土情懷。

然而,台灣已民主化與自由化多年,人口流動已不受限制,民眾設籍也不必在自己的出生地或故鄉。再加上城市化,人口已往都會區遷移集中,鄉土之意義對大部分人口而言已不復再。當然慣性地,大家仍將「鄉」掛在咀邊,如政治人物仍會大喊「鄉親好」,我回香港會有人說我「回鄉」(其實對我而言,這話語有點怪怪,因為我認為只有農村才叫鄉,但我從出生到現在都是住在都會,一個城市人是沒有鄉土觀念的)。這如同我們現在仍用「馬路」一詞一樣,其實馬路已經沒有馬,只有車。

當然,如果僅是如「馬路」的符號式沿用,戶籍或籍貫的持續沿用與否,並沒有什麼大不了。但戶籍之存在仍實實在在地影響著我們的生活。就算現在戶籍制度已經鬆綁,並沒有限制我們的自由流動,但這法定身分仍豎立了不少框架限制,而政府回應這些限制的方式並非廢除這框架,而是在保留這框架之下,彈性化處理設籍問題。這處理方式不僅沒有解決問題,且締造很多扭曲行為,不公平現象,製造大量誤導資訊,對公共政策制定十分不利。

我2002年來到台灣工作時,是沒有戶籍身分之外來人員。作為沒有戶籍的所謂「流動人口」,當時我是須要定期到派出所報到,填寫流動人口聯單。這反映了二十多年前戶籍是一種對地方秩序的管制工具。然而,在二十一世紀初來台工作時,這報到制度已經形同虛設,只有在申請續期居留時,才會到派出所拿一張流動人口聯單交差。在交通發達人口移動方便之時代,這種對流動人口的控制已毫無意義,所以現在來台居留的外來人士也不用定期報到(2008年廢除對流動人口之登記)。而以前戶政/警察人員定期上門查戶口的工作也撤銷了。因此,戶籍已失去社會控制之功能。這是一件進步之事。但戶籍身分仍涉及很多人身資格及利益分配問題,不可低估其影響力。

首先,當我後來獲取了國民資格,拿到身分證後,我仍要解決一個問題 — 設籍。在台灣,所謂國民其實是有兩個身分 — 國籍與戶籍。我當時沒有自己的房子,是租住人家的地方。雖然法律上在有居住事實情況下,房東不能拒絕給租客設籍在租住地,但現實上房東會因為稅務考量而不想讓租客設籍在居住地的,那麼我只能找同事掛戶籍。這種掛戶籍其實就是造假,因為我並沒有真的住在那裡。但我不得不這樣做,否則我就不能設籍。這對很多最近移民台灣的香港人而言,當他們拿到身分證,而沒有自己的房子時,就會面對這問題。而就算一般台灣人,當他們在故鄉以外地方工作打拚,若沒有自己的房子,就算在外地打拚多年,也可能要面對相同問題。要不然就是找人掛戶籍,要不然就是不遷戶籍到他們打拚的地方,保留戶籍在故鄉,所以仍要「回鄉投票」,無法在其打拚的地方投票。我並不認為「掛戶籍」做法是合理的,但台灣人已習慣了這種變通的做法,只要能解決自己的問題,不違法,管它合不合理。

當然,以上之變通並不會傷害任何人,也沒有什麼利益輸送,似乎是可接受的。但遷戶籍有時是涉及利益問題,例如一些地方的社會福利(如育嬰津貼)。由於各地方縣市的社會福利並不一樣,為了獲取更好的福利,可能會將戶籍遷到該地,但他們可能仍在其他地方生活打拚,這合理嗎?還有,為了讓自己的子女讀名校,民眾也有可能將子女戶籍遷到別地。當然有錢的可以買房子來遷戶籍;沒錢的就是「掛戶籍」,這合理嗎?

國民投票也是依設籍地而定。所以很多政治人物會因應出選之地方遷戶籍,也會有人遷戶籍來投票。有趣的是前者被合法化,而後者則被告為「幽靈人口」。所以後者則認為這是雙重標準,「只准州官方水,不許百姓點燈」,妨礙人民自由遷徙之基本權利。我覺得這爭議的根本是,你真的遷徙了嗎?如果只是「掛戶籍」,人不在,當然是不當。不僅在台灣,在香港也被視為「種票」的罪行。這問題的根本是戶籍制度在自由化下鼓勵了虛假行為,而且是光明正大地虛假。

從另一角度而言,在現代公民社會觀念下,公民參與應該是針對你所生活之地方,即你長期居住的地方,而非遙遠的家鄉。地方政府應向所有在地居民負責,而非對在籍者(而不在地)負責。公民也應該盡在地公民的責任,而非影響已經與你無干遙遠他方的公共治理。試想一下,你在台北市長期居住,但你沒有台北市的投票權,而市府施政直接影響你,這合理嗎?相反,你在台北市長期居住,但你每次地方選舉都回鄉投票,影響當地的公共治理,但你不用受它影響,這合理嗎?

其實,國外大部分國家都沒有戶籍制度,他們只有國籍身分,沒有戶籍身分。相關地方性的權益責任(地方賦稅、規費、福利及投票權),皆以居住地為依據。當然,居住地仍然由你自身填報(但可能要出示證明),你可以隨時更改自己的居住地,你仍然可以造假,但這裡會涉及很多成本(如地方的稅項負擔或城市管理費),不像台灣遷戶籍之低成本。

戶籍制度主要是東亞儒教國家採用之制度,但這些國家不少已取消或變相撤銷這制度。韓國在2008年廢止;越南在2019年宣布廢除,並於今年五月完成改革。日本雖保留戶籍制度,但實施上是以「住民票」為本,人民可以自由遷徙,搬遷後只要至鄰近行政中心登記「住民票」或依  「住民基本臺帳卡」(類似臺灣的身分證),即可依此向當地政府申請所有福利,制度「隨人不隨籍」,也不用回家投票,就在居住地投票,並作為居住地選區的選民,戶籍制度形同虛設。因此東亞國家只剩中國大陸、北韓與台灣仍實質實施戶籍制度。

國內對戶籍制度之學術研究,近年主要是聚焦在兩岸之比較,突顯了台灣戶籍遷徙的自由性,而沒有討論這種「自由」帶來之後遺症。不過,近年已有一些非學術性的評論點出戶籍制度造成的問題,如葉靜倫(2020)點出台灣回家投票的獨有「世界奇景」,以及社會救助認籍不認人之問題;鄭力軒(2022) 則點出戶籍人口資料與現實落差對公共政策制定之負面影響。但他們都沒有直接倡議廢除戶籍制度。反而段宜康在2013年曾提出廢除的說法,但似乎沒有得到很大的反嚮。

明顯地,政府掌握各縣市常住人口資料比戶籍資料對公共政策制定幫助更大,但戶籍之存在扭曲了真實資料,影響公共政策制定的品質;且製造了很多不必要的行政管理問題,但大家往往將問題焦點放在錯誤的地方。如本文開端所示的社會住宅問題,大家僅將問題聚焦在市府政策跳票;上述投票「幽靈人口」問題,變成遷徙自由之問題。最近,不在籍投票安排問題之討論,大家常以國外為例(包括日本),說明其他國家都可行,為什麼臺灣不行;但其實其他國家主要是「不在國投票」之安排(其實臺灣比較難實行不在國投票);我們主要是「在國」但「不在戶籍地」之問題。問題之根本並不相同,該根本是戶籍制度。

隨著人口流動性提高,以及非傳統家庭模式成為主流,戶籍制度已失去原有的功能,並製造大量扭曲錯誤的行政資訊,且豎立了一些行政障礙,締造不必要的人為成本,使民眾必須變通處理問題或鼓勵陋習。

一個制度失去原有的功能,而被賦予之其他功能又不必由這制度來達至,且制度殘餘又產生「反功能」作用,那麼除了廢掉這制度外,已別無他選。

2022年9月21日 星期三

考選部:一個定位設計奇異之政府機關

考選部,一個專責舉辦公務人員與各種重要專業技術考試的中央部會級(ministrial level)之機關,綜觀世界各國,應該沒有如此高地位的考試專責部門。考選部可以理解為對應古代中國皇朝時代的禮部,因為古代的禮部就是負責科舉考試。而中華民國將考試由一個部級的機關來負責,可說對考試重視之反映。就算一直強調有中國特色的中國大陸,也沒有如此「中國」。但正是這樣的特殊制度設計,使我們的文官制度管理設計出現不少奇異現象。

2020年考選部提出參考新加坡的經驗,推動成立「預備文官團」,招募有意從事文官工作的大學生,參加短期訓練。不用多說,如果是公行人都知道,參加預備文官團訓練並不能保證未來能當公務人員,因為通過國家考試才能當公務人員,而參加了這訓練並不會加分。

其實,由一個沒有用人權的機關推動如此計畫,本身就很奇怪。更奇怪的是考選部竟敢以「預備文官團」來行銷計畫,公然誤導公眾。問題是,為什麼考選部要如此積極推這計畫?真的想學新加坡嗎?

內行人都知道,考選部這計畫跟新加坡做法根本是牛頭不搭馬咀。人家是沒有國家考試,從在學生當中挑選菁英培養成未來的文官,且是高階文官Administrative Officer。在現有體制下,台灣根本無法學習,不要說核心理念,連皮毛都學不到。如果以政策學習理論來看,其純粹是一種毫無政策移植可言的inspiration,即將人家的政策標籤抄過來後,就自由發揮地自行創作(連二創都算不上)。

如果考選部不是想學新加坡,它是為了什麼?今年考選部持續想推這計畫,又召集了各大學公行相關系所主管來諮詢,蒐集意見。這次,考選部的構想是與大學課程結合,例如讓學生可以參加考選部計畫時可以與大課的實習課結合,或大學的某些課程可以抵免國家考試錄取者的某些基礎訓練課程等等。

有出席相關諮詢會議的某位系所主管事後跟我講,考選部搞那麼多就是想提升報考率。我恍然大悟,原來是為了業績。所以搞這些花樣都不是什麼學新加坡,就是搞考試行銷。

考選部一直很在意公務人員考試的報考率,我對這定位感到十分莫名其妙。如果是大學系所重視報考率,我還可以理解,因為沒有人讀你系所的課程,你就要關門。但考選部不會因報考率降低而要關門(且一定有人考)。報考率高低跟錄取者的工作適配度高低沒有必然關係,關鍵問題應該是考選部有沒有為機關找"對"的人,而不是有沒有找"很多人"來投考公職。而從全國人力資管理角度看,報考率太高可能代表經濟不景氣。更甚者,政府部門都將社會菁英吸進機關工作其實是傷害國家。只有在中國古代皇權時代才想用科舉來籠絡社會菁英,將所有潛在的反對勢力都收攬為朝廷所用。現在我們是民主資本主義體制,理應鼓勵菁英到私部門工作才是,這才能真正富國。

因此考選部的思考角度是非常本位主義的,而沒有大局觀。如果考選部或考試院,甚至總統將報考率作為考選部的關鍵績效指標,這是領導者腦袋有問題。

更有趣的是,我們時常聽到考選部官員說他們的主要服務對象是"考生"。我不是說考生不是他們的服務對象,但主要服務對象應該是用人機關。考選部公開宣示自己是"為國掄才"。"為國"具體而言就是"為用人機關"。考選部應該向用人機關負責,為他們找"對"的人任職。

當然,正如我及其他學者一早指出,現行考試分發制度不太能幫用人機關找到"對"的人。在制度設計上,用人機關根本無法向考選部課責(用人機關也沒有太大的課責意識),就算部分弱勢機關偶然抱怨一下補缺難之問題。反而,考選部實質上是向考生負責,一來考選部常面對考生壓力而要修改考選制度(如不斷擴大考生對考試疑義提出之範圍);二來考選部重視報考率,即是將考生視為"客人"。那麼就不難理解考選部為何會弄這個「掛羊頭賣狗肉」的計畫。

我們有太多制度設計的奇異現象,但大家又好像習以為常。我這個「局外人」再次多多得罪了。









2022年7月19日 星期二

來台二十年有感

當動筆這一刻,我其實已經來了台灣二十年半。我一直都想在來台二十年時就寫一篇回顧,但一直無法靜下心來寫。正值暑假,我終於扚起心肝來按鍵盤了。

我來台頭十年可說是我對台灣的適應及融入階段,而且一切仍感覺相對美好、前進。某程度是要為我持續留在台灣給予一個合理的辯護理由(如果我在香港,應該沒有如此的事業發展)。近年我已脫離這種心境。一方面,在多年研究台灣議題後,自問對台灣已有一些本地人沒有的心得看法;另一方面,正是因為這種「心得」,我並不太想「融入」這社會。當處在水深火熱的香港人十分嚮往台灣,甚至出現移民台灣潮時,我卻更多是對這社會的「批判」,對某些「政治—社會—經濟」現象的無法認同 。針對一些公共問題,民眾與輿論反應常常都挑戰我的常識。社會充斥著不同的陋習,且大部分人都習以為常,不覺得是問題(如欠缺法治精神、理盲、造假、制度性地鼓勵投機行為.....)。

當2019年香港轉入政治轉折點,一些台灣朋友就慶幸我一早作出明智的選擇來到台灣。但其實我內心十分矛盾,並不感到有多慶幸。一來看到香港的沉淪,心知無法挽回;二來台灣其實也沒有好到那裡去,一連串危機其實正在直撲而來。我覺得唯一慶幸的是台灣是個有民主制度的地方,我也親身體驗到「民主」雖然不是完美,充滿缺點,但沒有它,我們會面臨更可怕的事情。而且我相信「自我修正」在民主制度下有更高的可能性。

不過,「自我修正」並非在民主制度內必然會發生,有可參考的經驗借鑑是一種捷徑。而我認為過去(現在只能是過去式)一些香港制度經驗,是值得台灣學習的。所以我寫了一篇相關香港公務員職系制度的研究;另一篇是相關香港廉政公署的私部門治貪介紹。裡面提及很多台灣人沒有的觀念,且我認為可突破台灣公務員制度發展及處理社會腐敗問題的瓶頸。

當然,這類學術性文章之社會影響力是可能有限的,或需要一段消化沈澱時間,以及看其能否有效傳播到關鍵的意見領袖中,繼而擴散到社會。無論如何,我的一些看法在這裡是有知音的,這已經不錯了。其實,對我更重要的是,寫這些文章是為香港一些善治經驗,在台灣的中文媒介留下歷史紀錄而已。這也算是一種保育工作。如果真的能將香港經驗有效移植到台灣,當然就更顯貢獻。

最近很多香港新移民來到的台灣,一些都會在youtube講一下台灣生活的適應問題,例如台灣很多地方都沒有人行道,感到走路很危險。他們不講,好像我都忘記了有這些差異。我真的已完全習慣這裡的生活,算是很台灣。但始終我不是感性的人,不會滿咀掛著"愛台灣",這裡只是我必須待著的地方,我也必須對這裡要有commitment。這裡的禍福絕對跟我有關,是命運共同體。

因為COVID-19,這世界好像變了一個樣,好像打了第三次世界大戰一樣,一場沒有煙硝的大戰。一場意外衝擊突變之下,世界秩序正在改變,我們生活模式及制度也在不知不覺間開始更迭。我們正迎來這更大的不確定性,但也只能隨遇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