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6日 星期三

臺灣文官制度屬於職涯為基(career-based)類之商榷

對各國文官制度之類別,一般會二分為「職涯為基」(career-based)與「職位為基」(position-based)兩類。前者指文官會將政府工作視為終身職業,除此之外,其還有其他特點如下:

1. 政府主要從剛畢業之同學中選拔文官,培養其以政府工作做為終身志業;

2. 文官選拔主要依賴學歷及/或入職考試作為篩選方法,選才管理也傾向中央集權;

3. 文官之晉升主要是針對其個人品位而進行,而非職位;

4. 不太歡迎職涯半途者(mid-career)入職者加入文官隊伍。

而後者相對地針對為政府職位找最佳適當之人選,大部分職位採公開招募,被選任者之位階依職位而定(rank-in-position)因此相對於職涯為基之進用其較為容許職涯半途者的橫向入職(lateral entry)而選才之管理較為分權

當然,以上二分法是較為簡化故經濟暨合作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and Cooperation Development, OECD)2005年相關成員國公務人力資源政策發展趨勢之調查就提出第三個分類部門為基(department-based)制度這制度是指涉那些設定文官為終身志業但選才管理分權至機關系統或部門的國家所以公務員的職涯發展也較侷限在該機關系統或部門

筆者認為職涯為基與部門為基在設計理念上大致相同,差異只在文官職涯發展是否侷限在個別機關系統而已。

臺灣文官制度一般被理解為職涯為基之分類,因為臺灣文官選拔上的確非針對職位需求作進用,也不會開放所有職位作公開選拔,而大部分能進入文官體系的也會將其視為終身志業。

但在制度設計上,臺灣文官制度並非完全符合職涯為基的精神。職涯為基制度背後的精神是從應屆畢業生中(起碼不會畢業太久)挑選人才,管理者較喜歡白紙般的菜鳥,這較容易由機關形塑他們的工作文化及態度,並且會先安排他們從最低職級入職,經歷練後拔擢當中的菁英人才。

然而,臺灣的文官制度設計從來沒有強調以應屆生作為選才對象,也基於憲法規定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所以大部分公務人員考試不會設考生年齡上限。現實上,近年臺灣公務人員考試報考及錄取平均年齡都在30歲左右,這不是應屆畢業生之年齡。而上年紀考上者也大有人在。以高考三級為例,2018年就有35位年齡在51歲以上者考上。這高齡入職之情況在表面體制上不單不會被排斥,並以「十年寒窗」標榜其成就。這也可能代表制度對職涯半途者之高接納度。

此外,無工作經驗之新錄取者也非以最低職級入職的。一般大學畢業考高考三級,就從六職等入職,如果考高考二級及一級更可以從七職等及九職等入職。

就此,筆者並非說,所有新入職者必須從委任一職等入職。一般而言,世界各國會將文官體系縱向切割成數個層塊,每一層塊的之底層皆可作為入職點,但層塊之間基本上不會有內部人事流通(即多序列等級)。以我國簡薦委三個官等而言,設計上其實可以每個官等的最低一級作為入職點。然而,現實上簡薦委在設計上是一個「單一序列」的等級,考試的入職點只分佈在薦委兩個官等,且不僅在委一及薦六,也在委三、薦七及薦九。過去曾利用特考(甲考)招募簡任官等的公務人員,但遭到猛烈批評,其中一項批評就是阻礙薦任官員的晉升。這正好反映上述單一序列的思維。

相對地,日本會以綜合職考試招募高階文官,香港也會以政務職系招募高階文官(註:這兩者並不是高階文官團)。這種直接進用高階文官的方式並不代表阻礙現職文官之晉升,因為現職文官也可以去投考。關鍵是高階文官與其他文官之培養並不一樣,他們也是從最低職級的高階文官(如實習生一樣)開始(不會讓無工作經驗的人一躍成為高官)。這種方式也可以年輕化高階文官,因為應屆畢業生或青年也是這高階文官招募的主要對象,並透過比一般文官更嚴格方式篩選及培訓。當中的"菁英中的菁英"很快就會被拔擢為文官中的領導者(四十歲左右)。以我國的單一序列的做法,文官真正被拔擢到簡任官已多為五十歲左右。

就以上所述,縱然我國文官官制看似是職涯為基之制度,但實是"神似實不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