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學期真的非常的忙,完全沒時間寫我的部落格。其中原因是我這學期要開一門新課 ─ 公務倫理。
公務倫理其中一項最重要的議題就是corruption。對很多人而言,corruption就是貪污,行賄受賄,分析的焦點都放在政府行政。但我認為corruption不只是貪污,一切在蠶蝕、腐蝕制度,使其失去原有或應有運作效果的行為皆是corruption,這些行為很多是社會性的、習俗性的。政府的corruption僅是社會行為的鏡子反映而已。除了貪污(graft)外,一切行政陋習及陽奉陰為的行為皆是corruption,使制度敗壞。
依此定義,台灣是一個充滿corruption的地方,很多以「人情」為包裝的行為皆帶有corrupt的意味。「有人情味」往往被譽為台灣人的正面特徵之一;但過了頭就是濫情,不分輕重。
有一位修公務倫理的學生要求我為他另外安排時間,提早考試,原因是他當天有另一門考試(在不同時間的),他應該是想減輕溫習負擔。我斷然拒絕了這要求,我說這要求就是一種corruption。有那麼嚴重嗎?不要小看履行這要求帶來的副作用。如果這要求是合理成立的,大家都可以要求按自己的溫習負擔量身訂造考試時間表?就算排除洩漏考題,考試的公平性也成疑問。除非是非常突發性的意外,否則沒有理由要為一位學生作特殊安排。如果應允了他的要求,制度就受到腐蝕,這就是倫理教育的實踐。
香港反貪的經驗不單指向政府部門,也包括商業部門及社區教育,灌輸在日常生活及商業經營上的貪污行為。我在相關香港反貪的課堂上,都會放一段很久之前的香港反貪的宣傳廣告,裡面是一個小學生在抄其他同學的功課,被擔任「風紀」的同學發現,要向老師告發。該學生馬上拿出一顆小糖果給風紀,要求他不要揭發。廣告最後就跳出一段旁白:「今日的小朋友係未來的社會棟樑,如果連小朋友都貪污,香港仲會唔會有[還有沒有]未來呢?」
台灣也有類似的宣傳廣告,但意念就差很遠。故事內容是一位小學生要選班代(即香港的班長),宣傳強調「因為」她很願意服務同學,沒有行賄,「所以」最後贏了選舉。看了後,台灣的學生們都覺得很好笑。關鍵是,這故事脫離現實,真實的情況是班代選舉的贏輸不會僅看候選人服務同學與否,還有很多變項。這因果關係太牽強,連小學生都不會相信,這會有反宣傳效果。
另一個值得注意是,香港過去的宣傳廣告皆是以香港整體利益出發,包括強調貪污影響工商業發展(如1982年的蘋果受蟲腐蝕的廣告),說明貪污對集體利益的傷害。但台灣的宣傳廣告則多以「個人利益」出發,上述的班代選舉廣告是如此,其他的則強調政府官員貪污帶來對民生的影響,例如公共設施偷工減料,鼓勵大家多檢舉貪污。雖然表面上是集體利益,但似乎較從微觀切膚之痛著手。說實在,台灣社會往往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或許民眾對(政府)貪污真的很痛恨,問題是他們是否也有從事相似的行為?只不過不在公部門而已。
而工商業的腐敗行為的確有可能傳染至公部門,這也是香港成立廉政公署時對貪污行為不單針對公部門,也聚焦在商業部門的主因。但台灣的反貪並沒有聚焦在對工商業部門的教育,所以才會有趙藤雄說「送錢是解決大家的困擾」的合理化論述。而台灣近年的食品安全問題某程度上也是一種corruption的表現。所以台灣的反貪工作應朝向更多商業部門及社區教育上才是正確方向。除政府內部的貪污問題外,也應著重社會上任何的腐敗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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