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13日 星期一

為什麼讀公共行政? 就是瞭解政府運作的真相

上週日(6月12日)臺灣公共行政暨公共事務系所聯合會教學委員會舉辦了一場關於教學的研討會。與會者討論了如何改善公共行政的教學,誘發學生對學習之興趣。在討論當中,我發現一些值得深思的問題及論述。

一些老師常對以下幾項問題感到困惑。

1. 老師時常被學生質問修讀公共行政的學科有什麼「用」。
2. 公共行政教學設計是否需要滿足公務人員考試所需?
3. 另外,我發覺在一些比較活潑的教學中,老師會加入「問題解決」(problem-solving)的個案學習,要學生做角色扮演。但我認為就大學課程而言,不宜太專注於「應然性」(如應該如何處理問題) 之討論。

就修讀公共行政有什麼「用」? 對這種「手段-目的」邏輯(誤導)問題,我想對很多老師而言,是一項難以回答的問題。因為這個「用」是指一種「器物」或「手段」之用,公共行政之學問大多沒有工具性的用途,或不能直接對應某一職位或工作項目。在臺灣,最實用就是用來「考國家考試」。但實際上,我們又發現公務人員工作(特別是基層的)很少牽涉到那些學術知識。

我對這問題之回應是:公共行政的學科是培養我們對公部門運作的認知及瞭解其道理,其「用」是在思考及判斷上。如果「手段」與「目的/價值判斷」是兩個不同層次的「用」,學生問的「用」是手段的「用」;我所指的「用」是目的、價值的「用」。不談後者,僅談前者,是捨本逐末。嚴重後果是大學訓練一批「唯功利主義」不明是非道理的公務「工匠」。

對第二項問題,雖然部分老師認為不應將大學教育變成國家考試補習班,但又似乎難以迴避將國家考試連接大學教育。有一些老師則強調應由大學教育引導國家考試,不是反過來。而考試院一向的思維也是將教考用合一。

我對這問題之回應是:教考用是無法完全合一的,因為曾受公共行政教育的不一定適合當公務人員 (我就認為自己不適合當公務人員),公共行政學科的優異生也不一定適合當公務人員,大學也沒有義務或權力預先幫國家做人才篩選。我們也不應將大學教育約化為「社會工廠」生產流程的一個環節。國家如何篩選未來公務人員是人力資源管理問題,曾否受公共行政教育只是其中一項考慮因素,但不是考慮因素之全部。所以公共行政教育沒有必要考慮國家考試,也沒有必要「刻意」帶領國家考試。考用與教育應該是在兩個互相獨立的運作機制,但這並非指兩者不用互相溝通瞭解,而是不要將兩者變成一條「生產線」。因為這會窒礙兩者的發展活力。

最後,對第三項問題,雖然學生投入角色扮演的個案學習是一種不錯的做法,使學習更有趣。但這項學習的前提是,先讓學生先瞭解決策者所處外部公共環境制約,及使其「設身處地」(即站在真實情況的決策者位置)地作決策。其實,要如此模擬並不容易。很多學生就公共議題做報告時,都急於提出「解決方案」。我認為這是「沒學行,先學走」,往往是將問題簡化、單純化,思考上脫離現實。我也會用個案做教學,但其主要目的是透過個案學習使學生更能瞭解上課所教的理論。我也會要求他們思考解決方案,但我總會挑戰他們的想法,使他們瞭解到「世界沒有那麼簡單」。個案教學應該放在對公共行政或政策現象的「解構」,使學生瞭解「真相」(我很喜歡跟學生講:從現象看本質)。這是提出解決方案之前提。不過,我認為大學生能做到瞭解真相這點就已經不錯。

為什麼讀公共行政?其實跟修讀其他基礎學門一樣,就是培養大家對這世界更為深度之認知,不過,公共行政比較集中在公部門運作或公共事務管理上。而公部門跟我們日常社會生活也越來越密切,所以公共行政應該是一種「公民教育」,每位大學生也應該涉獵一些,這對他日後工作、生活及作為一位公民都會有不同程度之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