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10日 星期四

台灣的行政類型: 學人、仕人、庶人、「德」人

上篇部落格文章提到要建立台灣的公共行政學本土理論。我就坐言起行,自己先寫一篇。

本文想從「為官者」來源及權力正當性來作分類。這裡所指的「為官者」是指廣義的國家機器中任何行使公權力參與治理過程的人,包括行政、立法及監察機關;也包括基層的行政人員,其在古代為「吏」員,非官員。

正如前文指出,台灣的歷史脈絡不同於美國,台灣的行政發展是沿襲中國的歷史發展,是先行政,後民主。而所謂「行政」又超越美國公共行政所指的政治/行政二分脈絡,即政治包括行政,行政也包含政治。所以美國恩庇制(patronage)v.s.功績制(meritocracy)縱然可類比台灣相關的用人方式及管道(如前者是政治酬庸用人;後者是考試用人),但明顯無法完整反映台灣(華人社會)的歷史脈絡。其實恩庇制與功績制之二分也有著美國特殊的歷史因果關係,不能簡單套用到其他國家,包括台灣。

我認為台灣為官者應分為四類:學人、仕人、庶人、「德」人;也形成學人行政、仕人行政、庶人行政、「德」人行政。

學人是指學者、教授及高學歷人士。我一九九零年代在大學念書時,一提到台灣的政治,令人最深刻的印象是台灣的領導官員學歷都是很高,比美國都要高,很多博士教授當官。來到台灣,我親身體會到這種氛圍,就是「學而優則仕」。在西方國家,也會有不少博士教授當官,但其並非建基於上述「學而優則仕」的思維上。其實,在中國古代,學人與仕人是合而為一的,教育目的很大程度就是培養朝廷官員。所以我之前就很驚訝地發現,考試院曾經設想建立一套「教、考、訓、用」的一條龍政府人才培養政策。我心裡一直不以為然,但這反映了一種中國傳統「教育政策」的遺緒。無論如何,現代學人與仕人已經分流,但對很多學者及大學教授而言,為官仍是他們的「終極夢想」之一。有些是愛過過官癮;有些是基於知識分子報國之心,也有一些是為學以致用,不想待在象牙塔內...不論什麼原因,客觀現實就是在政府內的確有大量從學術界跳出來當官的人。他們縱然沒有經過公務人員考試,但社會一直寄予他們崇高的地位,他們為官的權力正當性是來自於社會對學者知識地位的尊重及認同。縱然學人的實務能力常常備受質疑,但學者在公共治理角色整體上是被官方所尊重(起碼比香港尊重千萬倍)或利用,有時行政機關會找學人做他們護盾,擋開外部政治干預或幫他們做政策背書。

仕人是指經正規途徑,即國家考試(尤如古代科舉)入仕的官員。他們是社會認為權力獲取的方式最具程序正當性的官員。縱然我們教科書會強調外國也是以競爭考試方式用人,與台灣無異。但當我們深入剖析後,會發覺台灣對「考試」的執著是遠超過其他國家,這種執著已經有點達到「神聖不可侵犯」的地步。縱然大家都知道通過這「考試」並不代表與工作能力之間能簡單劃上等號,我們仍需要透過工作過程管理達至「功績制」之理想,但正如我在「台灣的公務人員考試是另類「分贓制度」」一文指出,由於公務人員是稀缺性公共財,所以國家必須「公平分配之」,「進入」之管理比任何其他管理都來得重要。

有趣的是,雖然仕人已經有國家考試資格證書 (其他國家不會將公務人員考試作為一種資格),但他們仍保留「仕而優則學」的傳統中國文化,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官員十分普遍,有機會也想進入學術界,所以仕與學之間的連帶緊密,這也說明為何學人為官能具正當性或被官僚接受。

最慘的是庶人為官。所謂庶人在古代是指沒有任何朝廷賦予特殊身分地位的一般老百姓。在這裡也是類似的,學人有國家社會認同的學者身分;仕人有正式考試的認可身分。庶人為官,即他兩者身分皆沒有,但政府機關一直由於各種合理(如彈性用人或正式員額不足)或不合理(如酬庸)的原因進用沒有考試資格的人員,他們有時會被標籤為「黑官」,所以他們是沒有權力正當性的。這可類比於古代那些沒有經過正途入仕之人。就算不是賣官鬻爵 ,也有經過公開甄選,但這種「雜途」入仕一直備受社會輿論排斥。例如最近健保局及勞保局一些沒有經過公務人員考試(但有經過其他類型的考試)的金融雇員,機關企圖將他們在行政院組改後納入正式編制,但考試院反對,其理由僅就是他們沒有經過公務人員考試一項,並非他們的工作能力不足。這可回應上述台灣對「考試」執著性之論點。

最後一類是「德」人。德國人?有德行的人?非也,「德」人是指經過選舉政治獲得權力正當性的人,是現代「德」(democracy)先生的新興產物,所以我用引號來表示。它為庶人獲取正當為官開闢另一途徑。華人地區(不包括新加坡)僅有台灣可說是有「德」人為官,但沿襲了封建遺緒,這些「德」人不少變成尤如古代的皇親國戚貴族。這些新貴族認為有民意就有了不能質疑的權力,可以隨意指令仕人辦事,不顧法令程序。「德」人也包括民意代表,他們雖然應在立法系統中,但他們時常滲入行政系統中,所以應付民代各種不合理干預是仕人必須具備的能力之一。正如以上指出,為了對付政治干預,仕人會找學人來對抗「德」人。

「德」人、學人、仕人三者之間並非是純粹型,很多人是兼具多重身分。但四類行政是一種準階級關係,即「德」人處於最高地位,然後是學人及仕人,庶人則處在最劣勢。我相信這「四人」類型學可作為台灣公共行政生態的分析框架之一。

2013年1月6日 星期日

台灣公共行政學的發展問題 - 後發者的包袱

當一些後進國家(如東亞地區)在經濟上急速追上歐美先進國家時,我們會解釋此為後發者的優勢,即落後地區可以透過簡單移植先進國家的發展經驗而不需要慢慢摸索就能快速達至現代化。 但在其他領域上就不一定如此。

我來台灣已接近十一年了,進入公共行政學界也是差不多歲月。我慢慢掌握及投入到這領域,特別是台灣的本土公共行政學界。發覺台灣公共行政學最大的問題是「本土化」不足。「本土化」口號一直存在於台灣的公共行政學界中,但並沒有見到任何實質作為,關鍵問題是:他們所指的「本土化」是什麼?

我所理解學界之所謂「本土化」是指「去美國化」。問題是如何「去」?實現作為上我看不出任何有意義的「去」。或許有一些「非」美國來源的論述,例如以中國哲學應用於行政,講什麼佛學、易經與公共行政,這些都是太抽象、太脫離現實、太規範性,甚至接近玄學的論述。

我們會聽到實務界及學生說,公共行政理論與實踐脫離,將理論與實踐對立起來。好像在抱怨理論不切實際或太理想,公共行政學沒有用。問題是:公共行政的理論並非來自空想的,也是來自實踐的,不過台灣所學的大部分是在美國脈絡下之實踐。這反映了一個問題,就是沒有人從台灣的經驗歸納理論出來。我們僅有「借來」的理論,而沒有本土理論。所謂本土理論並非指上述那些行政思想家所討論的規範性理論,而是從台灣經驗實踐中建立有系統的知識,不是簡單的歷史描述或一些本土的概念用語。例如台灣公共行政學界自稱在人事行政上較能本土化,但在我看來,這所謂本土化僅是一些零碎的概念,並沒有理論可言。

所謂本土化的理論是指,相對於美國或西方國家,我們有什麼不同的經驗,並從這些經驗中建立有意義的構念(construct)及論述。這種理論之意義是在於一種自我認識及反省。例如,當Herbert  Kaufman說美國公共行政三大互相競爭的核心價值是代表性、政治中立及行政領導時,那麼我們呢?肯定不是美國這三個,但從來沒有人問這問題!根據我膚淺的初步分析,美國的公共行政與台灣是有很大的區別,其中一項根本的區別就是美國是先民主,後行政;台灣是先行政,後民主。在這歷史脈絡下,台灣其實較接近歐洲的情況,即台灣一直是一種「仕人行政」(Mandarin administration),即為(事務)官者是兼領政治及行政工作的菁英,政治/行政從來沒有二分,民主化並沒有根本改變這結構,因此幼嫰的民選政治家與根深柢固的仕人之間就會自然產生一些美國不會存在的行政價值衝突。但這猶如「大象在室內」那麼顯眼的現實並沒有反映在我們教科書中!!因為我們的公共行政學界並沒有做由下而上的經驗歸納工作,並將美國公共行政理論變為一種「硬知識」,奉為圭臬。

或許,台灣公共行政學的從一開始就站在一個誤點上,即將它視為一種純應用性學科,有點兒模仿將普遍性(沒有國界)的自然科學理論應用於工具發展上;所以台灣也照樣地將美國理論套用到本土上。但這是錯誤的,因為公共行政並不是自然科學。公共行政也需要理論,需要從本土脈絡下產生之理論。

美國的經驗現在變成我們的包袱,是後發者的包袱,我們的思維構念被外來觀念過度引導。我們一直找外國的流行時裝穿,但時常發覺衣不稱身。其實,我們應該先脫光光,照照鏡子,多瞭解自己的身材吧!最近聽說僅發展二十多年的中國大陸公共行政學術界已開始鼓吹發展本土理論,我也看到一些實際行動。那麼台灣呢?




2012年12月31日 星期一

台灣從來都很「左」,只是現在「家國」遇上民主吧!(寫在2012年最後一天)

好像瞬間一刻,2012年就結束了。大家在慶幸12月21日世界沒有末日之餘,其實希望世界可以重新開始,因為沒有末日也代表問題依舊,甚至繼續累積,不知危機何時爆發。人們希望政府出手干預制止危機,可惜政府一般僅能拖延危機,沒有一位政治領導敢按reboot,最好還是留待「自然審判」。政府干預根本是沒效的。

我是左派思想者(即解讀性或分析性),但我並不是左派行動者,因為我從來不相信在資本主義生態邏輯裡,左派行動者能創造不一樣的社會,特別是認為政府干預能達成左派理想。

最近台灣有「人民向左轉」的聲音湧現,好像突破以往僅有「藍」「綠」沒有「左」「右」二分之局面。但我聽到這論述的第一個反應就是:台灣不是一直都很「左」嗎?當然,這個「左」是指政府干預程度之「左」。台灣的國家政府一直扮演「父母」的角色。在台灣「兒時」,國家是嚴父,但沒錢,所以一方面管得很嚴,又管得很廣很細(戒嚴,除了私人領域外,社會經濟所有領域都要插一腳,管一管),另一方面國家又無法好好照顧眾多的孩子(市場經濟下的經濟落後),所以很多孩子其實都要靠自己打拼。但「野孩子」往往能經得起考驗挫折,茁壯成長。

台灣長大了,國家有錢了,但管不了兒女了。不過,長大了的兒女還是國家的孩子,不過今非昔比,現在有民主了,父母反而要聽他們的。所謂聽他們的,並非是要自立,而是要父母給他們更多,照顧更好,以前「插了的腳」不要抽出來,還要你多插幾腳,不過插腳不是要你「管」我,而是要你「埋單」而已。腳插錯了,插不好,父母還要挨罵,說「怎樣為人父母的」!

以上就是華人「家國」遇上民主的情境。

聽媒體描述政府首長是「父母官」;警察是「人民褓母」,我不禁起雞皮疙瘩。我們仍沒有脫離「家國」思想,縱然是民主了。

當大家今晚觀賞由政府辦的跨年煙火及演唱會時,想想地方政府有必要花這個錢嗎?很多其他地方的跨年節目都是由私人企業贊助的。我並不認為政府有責任花這個錢來哄「孩子」。

2012年11月18日 星期日

公務人員有沒有言論自由?被忽略的"信任論"觀點

「敢言」是我對台灣公務人員其中一項評價。這評價可以是「正面」,也可以是「負面」。正面而言,代表台灣公務人員相對人性化,有血有肉,不會被官僚體系「去人格化」。但負面而言,這代表他們比較不慎言,通俗地說就是台灣的公務人員比較「大咀巴」。或許台灣的公務人員仍秉持著中國傳統「士大夫」精神,敢言直諫,但問題是在民主制度下公務人員應否如古代士大夫一樣的「政治化」呢?

十月中,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 (事務官) 在他的facebook發表批評政府政策的言論(反對陸生加入全民健保及美國給台灣的免簽待遇非真正的免簽),引起輿論的爭議。大家將爭議焦點放在公務人員是否享有言論自由的框架中作討論。一些人認為公務人員也是公民,應享有言論自由;另一些人認為公務人員在牽涉到公共政策領域,特別是自己職掌部分時,不應隨便公開發言。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有規定: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就算沒有牽涉自己負責的職務,基於行政倫理,其行為也不妥。

以上的論述基本上是一種「權」的切入觀點,即公務人員的言論自由權是絕對,還是有限的問題。一些法學專家也插入腳,加入討論,當然他們也是從法律上的「權利」「義務」觀討論這問題。我認為台灣一直以來之討論框架忽略了一個面向,就是如何維持政務官(執政黨)與事務官互相信任的問題。我稱之為「信任論」。公務人員的言論自由不是「法」及個人權利的問題,而是政府獲取公信力的問題;是公務人員如何獲取長官信任的問題。

2009年,台灣立法院通過「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規範公務人員的政治行為,宣稱是世界唯一以典章立法方式規範公務人員政治行為的國家。當主政考試院標榜這「唯一」時,我會反問,為何其他國家都不會以立法方式作規範呢?我的回答是,因為這根本不是「法」的問題,而是政治/行政關係上的「政治管理」問題。而我國的文官中立立法又忽略了文官在非選舉政治上的言論規範問題,使文官中立的「根本性」問題到現在一直沒有被解決。

文官中立「根本性」問題並非如現在台灣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所關注的防止公務人員利用職權圖利政黨或政治人物的問題,而是如何在可能出現政黨輪替之情境下,建立永業制文官與不同執政者的長期合作關係。英國是文官中立制度之始祖,該制度建立的目的就是希望文官隊伍以相同的效能服務不同的政府。以生動方式描述就是文官要做「忠誠的」政治「牆頭草」。要達至這弔詭的境界就要靠所謂「匿名性」(anonymity)機制,即基於部長責任制,文官(特別是高級文官)可參與政策制定,特別在提供政務官意見上,但作為「顧問」角色的文官必須以私下不公開的方式參與決策,以免因曝光而被貼上政治標籤,因而不能擔任不同執政黨的官員。因此,為使這「匿名性」能落實,政治任命官員必須為一切決策及執行後果承擔責任,不能將責任推諉給文官,也不能行使人事權力進行秋後算帳。當然,文官也有義務忠誠執行政治任命官員的決策,不論他有沒有採納文官的意見,或其決策與文官本身想法相違背。為避免出現尷尬情況,文官不能以私人身分對外發表政治言論,特別是相關所屬機關業務之言論,這包括投稿報刊、發表論文及接受媒體採訪。這種要求文官保持沉默的作法是為了避免一旦出現與機關立場相違背之言論會使政府陷於尷尬狀況,及造成資訊混亂

以上規範並非建基於法條,而是一種約定俗成的做法,因為這做法對政務官及事務官雙方皆有好處,所以不需要動用強制力,雙方就有這樣的工作默契。

當台灣在一九九零年代建立文官中立制度時,考試院也有參考英國之制度,但當時銓敘部官員只懂蒐集白紙黑字的條例,對上述非訴諸於文字法條的做法一竅不通 (其實如果有看西方學術文獻就會瞭解),結果台灣考試院官員(包括學術界)一直不懂「匿名性」機制之意義。

「匿名性」簡單而言就是要建立文官與政務官之間的互信,這並非說文官沒有言論自由,或言論自由被限制,而是文官要「發揮」他的「公開」言論自由,你就要承擔所有非法律後果,包括你無法取信於你的政務官上司,他無法再跟你在工作上合作,你自己的政治曝光也會被政治標籤,影響你日後的官運。施文儀的私人政治言論曝光後,馬上被國民黨立委標籤為民進黨的抓耙子。這標籤不一定代表事實,可能對施文儀是一種十分不公道的指摘。問題是,若你不「大咀巴」,誰能夠標籤你呢!

可惜是台灣的學術界及政界一直沒有意識到我上述提出的觀點,沒有這認知,再加上言論自由觀在民主化後不斷膨漲,所以台灣文官欠缺言論「自律」的觀念。或許台灣受到中國傳統士人觀念影響,認為做「官」的,談論國家大事並無不可。實際上,台灣的公務人員常常具名在媒體發表個人政策意見,機關也鼓勵公務人員做研究,在機關或學術刊物上發表文章,又舉辦相關政府行政議題的徵文比賽。當然這做法可改善文官的思考能力,也可成為文官政策參與的方式,但其潛在不少危險陷阱,特別文官發表一些激烈的批評言論時。

美國之音駐台灣記者曾致電訪問我,要我對施文儀事件發表意見。該記者也指出縱然美國沒有「匿名性」機制,但美國的官員都會很慎言,不會像台灣公務人員那麼「大咀巴」。

簡言之,公務人員有沒有言論自由?當然有。但「有」就是否代表不需要自我約束嗎?我認為「信任論」比台灣流行的「泛法律主義」觀點更能點出問題之重點。

2012年10月27日 星期六

台灣民眾不要做「大雄」;台灣政府不要做「哆啦A夢」

我來台灣十年多了,有一套卡通這十年來都沒有中斷的在華視重複播放,就是「哆啦A夢」。雖然很多大人及小朋友都很喜歡「哆啦A夢」這套卡通,我也時常看,但其實我一點都不喜歡裡面的男主角,即大雄,這個沒有出息的人。在平常播放的電視版中,十個故事中大概有五、六個都是說大雄看到小夫(大陸及香港版叫「阿福」)炫耀新玩意兒,很羡慕,然後跑去找哆啦A夢,哭哭鬧鬧的要哆啦A夢弄一個給他玩。雖然這些橋段都很好笑,但在現實生活中,大家不會認同這種哭哭鬧鬧做法,特別是家長。

其實,在台灣天天都在上演哆啦A夢這故事橋段。南韓一直被台灣視為發展的競敵,近年在經濟發展上被南韓遠遠拋離,一直心心不忿。最近,「台北暗殺星」在世界電玩賽中擊敗南韓死敵,奪取冠軍,吐氣揚眉,輿論一片歡呼。但同時輿論也借此時機批評政府不及南韓政府在推動電玩行業積極,沒有相關產業政策。

在悲情DNA作祟下,台灣輿論很愛跟人家比,希望台灣能見度不斷提升。同時,看見週邊國家地區有什麼,我們就想要什麼,今天南韓DRAM很成功,我們要跟;人家電玩很棒,我們也要跟。其實想跟,沒關係;但不要什麼事都像大雄一樣跟哆啦A夢哭哭鬧鬧,哆啦A夢就是「政府」。而我們的政府也真的很像哆啦A夢。不願意,不願意,鬧了一下,政府就會心軟,拿道具出來給大雄用。就對電玩選手升學輔導,立法委員要求教育部做相關配套,蔣偉寧就回應說會制定政策。

問題是,大家有慎思過,真的要發展電玩產業嗎?有隊伍贏了比賽就一定要發展這行業嗎?如果這理由是合理的話,那麼有人在澳門贏了幾百萬回來,是否也要發展賭博事業,在大學培養賭神嗎?身為教育部部長,希望不要那麼反智.......

產業政策是一項策略性議題,不能用起哄的方式制定。也不能人家有什麼,我就跟什麼。過去,台灣高科技產業最成功的部分就是人家沒有的部分,晶圓專業代工是張忠謀自己發展出來的新領域,在八零年代,其他國家都沒有的。相反,你看看其他國家先有的產業,台灣有多少是發展成功的,特別是由政府推動的,汽車、軟體、生物科技....... 通通都不突出。

期望民眾媒體不要做大雄,政府更不要做哆啦A夢。每次哆啦A夢借了道具給大雄都沒有好下場,大雄回家還罵哆啦A夢的不是。這正是台灣政府的寫照,但大家面對這個哆啦A夢應該笑不出口。

2012年10月20日 星期六

台灣的公務人員考試是另類「分贓制度」

所有念公共行政的學生都會知道,以「功績制」(meritocracy)替代是「分贓制」(spoils system)是十九世紀中葉後美國現代文官制度建立的理想。所謂「分贓制」就是民選官員或執政黨安排政黨支持者擔任官職,將官職安排視為一種選戰後的戰利品,所以是一種分贓行為。而「功績制」則是以客觀職業能力進用文官,排除政黨忠誠或政治偏好因素之考慮。

中國傳統上一直以科舉考試用人引以自豪,它有上千年的歷史,就算孫中山要革封建制度的命,也沒有說要放棄科舉考試制度,並要發揚光大之,認為科舉制度能補西方的民主缺失。

然而,在國府遷台後,其發揚光大似乎僅在於程序公平性及匿名性,將古代的考試闈場變成防止洩露試題的考試工作人員闈場,考試更多使用選擇題,避免面試,減少人為操控,申論題大多僅止於答案背誦,欠缺己見發揮的可能性。就算不斷研究如何透過題目設計技巧來增加鑑別度,但公務人員考試大多不能找到突出的人才,題目作答根本不容許創意發揮,因為要將閱卷者的主觀判斷性降到最低,減少爭議性。所以這種考試最多能找到優秀的行政技術工匠,並不能找到公務菁英。

縱然一直有學者批評現今的公務人員考試方式,但考選部似乎只覺得這僅是考試設計技術問題。其實,越追求程序公平性,越不能夠解決問題,越來越走向形式化,變成清朝為人詬病的八股文考試。最終,我覺得台灣的公務人員考試與分贓制無異,不過它是另類分贓制。

怎會?怎可以將公平考試制度污蔑為分贓制?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八條寫道: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這條往往被解讀為一種類似基本人權的人民權利。人人都可以「考試服公職」,但總不可能兩千三百萬人都當官吧!就算每年僅幾萬人要當官也受不了。所以就要「考試」。考試是為了「公平地」分配這些稀缺性公共資源。「公平」是大家天天喊著的絕對價值,不能質疑。當然,要做到絕對公平,用人機關絕不能涉入考試用人過程,先不講有關說用人之可能,各個機關也不可能用單一標準進用人力,A機關覺得好的人,B機關可能覺得不夠好,因為A與B機關需求不一定相同。如果是我們學術機構各自用自己喜歡的人,大家就算了,公職名位是「公共財」,不能!!

就是因為大家將公務人員職位變成「公共財」,但又是稀缺性的,所以大家會覺得公平分配是最重要,不會將私部門以管理者的判斷偏好用人視為具正當性。對不少公務人員而言,能在多年刻苦及激烈競爭中考上公職,是一種猶如古代科舉考到進士的一種榮譽,差不多成為他們的人生目的之一;更可怕的是有些一直考不上的會好像古代那些鬱鬱不得志的秀才一樣,抱憾終身,有時更出現思想鑽牛角尖,憤世嫉俗。

我覺得這個公務人員考試制度實在「太可怕」。縱然我上課時常講考上公務人員沒有什麼了不起,但對台灣一般民眾而言,這不僅是一份job,它本身就是一種榮譽及利益,縱然做公務人員不會使你成為有錢人,但它就有如「魔戒」一樣時常使人喪失理智,甚至精神分裂;當民眾天天罵公務人員表現不佳時,大家心裡其實多想插一腳進去。所以公務人員作為要做事的「公僕」與公務人員作為「公共財」是兩回事。

這還不是一種分贓嗎?不過是一種公平分贓的過程而已。至於分完後,他們是否能滿足公務需求,這是之後的事,與考試不需要有直接掛勾。

中華民國憲法第十八條真實意思應該是:人民有應考試「分」公職之「利」。這才是正解。

2012年9月9日 星期日

從「聽風者」看國民教育

上週五我在「台灣」看了由梁朝偉及周迅主演的電影「聽風者」。在台灣看這部電影其實會有著很特殊的意義。因為這部電影是講述中國大陸解放初期中共與國民黨在大陸的特務戰。當然,這部由中港合作拍攝的電影,不會將國民黨變成正義一方。如果這部電影是在台灣解嚴前拍成,一定不能在台灣上映。現在能在台灣上映一方面表明了台灣已不再是「老蔣」的時代,但也表明了台灣的民主開放。換轉是電影「八二三炮戰」(故事劇情描述在一九五八年期間,台灣官兵及民眾如何共同抵抗解放軍對金門等地的炮擊,保衛大陸的最後疆土),我想就算現在大陸多開放也不能容許它上映。

其實「聽風者」是一部商業電影,不是一些在大陸電視頻道時常看到的擺明歌頌中共的電影或電視連續劇。所以,電影內容並沒有太多政治話題,純粹突顯瞎了卻擁有超乎常人聽力的主角梁朝偉如何透過尋找國民黨的特務通訊電台及破解密碼,為中共打贏這場特務戰。不過,就算是商業製作也非沒有意識形態。在整個故事舖陳上,「聽風者」很潛在地將中共變成正義的一方;而國民黨特務變成邪惡的一方。當周迅的中共特務身份因被國民黨特務群「重慶」識破,而被暗刺身亡時,觀眾的情感會被引領到「同情」這位女主角的氛圍中,並將「重慶」標籤為「壞蛋」;當「重慶」最終被逮到,並逐一擊斃,為周迅報仇時,觀眾會被潛移默化地灌輸「正義終得伸張」。這或許就是香港現在反國民教育所說的「洗腦」。

不過,對出生在不同地方及不同年紀的人,洗腦的效果應不會太一樣,因為洗腦是一種「歷史路徑依賴」的過程。如果一個人從一出生一直都是看類似的電影,不會接觸其他類型的電影,他會將電影給予的訊息視為真實,對其他或相反的價值觀會十分反彈。對中國大陸的觀眾而言,就算已看了很多好萊塢電影,思想變得很多元,但其已累積沉澱多年的主軸價值觀仍應會與「聽風者」的正邪角色分配一致,因為中共就算現在多腐敗,在他們的認知上,打倒蔣匪建立新中國,仍然是中共的「功」。再加上商業包裝後,「聽風者」在大陸票房大賣。

相反,在香港,非常「重口味」的港式電影「低俗喜劇」竟然比「聽風者」票房收入多出幾倍。有論者就認為就是港人對「聽風者」的親共路線之反彈。在土生土長的港人認知上,中共建國並沒有如大陸官方論述上那麼正面,因為我們接收到的資訊及上一代父母的灌輸大多對中共給予不高的評價。正如我在以前的文章指出,香港是難民營,市民大多是從大陸逃難來港的難民,就算我們並沒有經歷上一代在大陸生活的苦難,但在認知上不太可能接受中共那一套,因為我們也有累積沉澱多年的主軸價值觀。所以對現在香港政府推動國民教育的反彈,也是我們過去「非正式國民教育」所產生的本能反應。

由於香港難民營就是逃離「國家苦海」的地方,故香港人的國家認同是混亂的,所以在香港的系絡上,正如我在前文指出,很多人選擇「無國家主義」,大多數人偏愛都會式的「公民主義」。

如果「聽風者」的故事180度扭轉,變成梁朝偉為國民黨特務群「重慶」服務,破解龐大的中共特務群圍剿,解救處於「劣勢」的國民黨特務,土生土長的香港觀眾應該會覺得無所謂,甚至頗為受落,更夠戲劇性!但中國大陸的觀眾就不會埋單,甚至出現如「反日」般的情緒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