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日 星期日

從全景監獄(panopticon)到逆轉式全景監獄 (reverse panopticon)

全景監獄(panopticon)是十八世紀功利主義思想家邊沁(Bentham)構想的一種建築設計。它是一個環形建築,中心是一座瞭望塔。瞭望塔有一圈大窗戶,對著環形建築。環形建築被分成很多小囚室,每個小囚室都貫穿建築物的橫切面。各囚室都有兩個窗戶,一個對著裡面,與塔的窗戶相對,另一個對著外面,能使光線從囚室的一端照到另一端。然後,所需要做的就是在中心瞭望塔安排一名監督者,在每一個囚室裡關進一個囚犯。在這種設計下,高塔中的監視人員可以時刻監視到任何一間囚室,而囚室中的犯人因為逆光效果,無法看到監視人員,會疑心自己時刻受到監視,惶惶不可終日。這樣可以減少監視人員的數量(參看下圖)。




這種獨特設計背後是一種重要的權力運作效果,就是邊沁指出的:權力應該是可見的但又是無法確知的。所謂"可見的",即被囚禁者應不斷地目睹著窺視他的中心瞭望塔的高大輪廓。而所謂"無法確知的",即被囚禁者應該在任何時候都不知自己是否被窺視。

這種建築設計理念後來延伸指涉任何的精密且全面的對社群組織監視系統,福柯(Michel Foucault)稱之為全景敞視主義 (panopticism)。這洞見一般被用來批判現代社會各種對民眾的監視制度,特別是國家的監視行為(如近年各國因為治安或各種其他社會安全理由廣佈監視器),其不僅侵犯個人隱私,更可能變成歐威爾(Orwell)「1984」一書中描述的"老大哥"式極權統治。

其實這系統的權力關鍵是高塔的「不可被觀察性」,擁有權力的人可以隱藏在塔中,在不受圍繞他們的人員察覺下,為所欲為。但如果將這關鍵要素改變,變成坐在高塔的人員也能被圍繞他們的人員目視,這權力關係會大大逆轉,且坐在高塔上的人可能比關在囚室裡的人更難受。

理想的民主政治就是這種逆轉式全景監獄的原理,要求統治者必須暴露在所有人之眼底下。當然,統治者可以視自己為一位偶像明星在360度環形舞台上表演,贏取周圍觀眾的喝采掌聲。

當然,統治者也一樣面對在全景監獄中囚犯的困境,就是「權力是可見的,但也無法確知的」,但他可以透過表演及與監視者(觀眾)的互動策略探知大家的需求,甚至鼓動大家追隨自己,使多數人變成工具。所以民眾的公民素質或獨立、反思及自主性才是這逆轉式全景監獄運作的關鍵。

2014年12月10日 星期三

為什麼台灣要實行內閣制? 一些被忽略的觀點

台灣地方選舉後,近日輿論又再次提出修憲,將台灣憲政體制改為內閣制。台灣應實行什麼政治體制,一向有不同觀點,有人支持總統制,有人支持內閣制,有人支持現在實行的所謂雙首長制。基於多年的觀察及分析,近年來我一直主張台灣應變為內閣制。輿論一直有支持實行內閣制,但支持理據並不充分,無法駁斥反對者的觀點。

有觀點認為,修憲前及現行憲法本就可以建立慣例,行使實質的內閣制。只要在立法院實行倒閣,迫使總統任命合符立委要求的人選做行政院院長;或由新任行政院院長主動要求立法院對他進行信任投票,以獲取授權。過去,有分析一直認為修憲前之體制就具有內閣制的精神,特別以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院長時期作為例證。

但我認為以上要求建立慣例的方式是一廂情願的看法。而所謂蔣經國擔任行政院院長時期是內閣制的實證就更是誤解。

我所支持的內閣制並非修憲前後的中華民國憲法所呈現的可能形態,而是貼近英國的議會內閣制。中華民國憲法第七十五條規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這才是我想點出的真正重點之一。若果立委不能兼任官吏,特別是內閣閣員,這不是理想的內閣制,起碼對台灣而言。

現在所謂由執政黨佔大部分議席的立法院,實際上所有立委都是「在野黨」,因為不管是執政或在野黨的立委,他們的工作就是監督政府,噴口水罵人就可以,要部會首長保證這個保證那個就可以,他們不用動腦筋想替代方案,因為沒有這必要性,在野黨不會組「影子內閣」,因為就算未來在野黨變成執政黨,他們也不必然會入閣,還是立法院的「在野黨」。

不論在修憲前後,立委都欠缺倒閣動機,因為成功了,他們不單要花錢再補選,就算選上,他們還是「在野黨」,繼續噴口水。

內閣制的設計優點是,國會議員不單是監督者,如果所屬政黨成為執政黨,資深國會議員會成為部會首長,領導國家。而選輸的在野黨就在國會監督執政黨,但他們必須有「建設性地」監督,因為如果他們如現在台灣立委般問政,他們有可能會自食其果。現在所謂部會首長「官不聊生」的原因,是因為大家互相沒有「同理心」,大家不會互換角色所導致。

內閣制另一個優點,是首相/總理的低正當性(legitimacy)。首相/總理跟其他國會議員一樣,由選區(而非全國選民)選上為國會議員,然後因其在執政黨之領導地位而擔任閣揆。 而總統是由全國人民選舉產生,不太需要受政黨約束,也提高了總統之正當性。但這高正當性在經驗上會有獨裁及民粹之隱憂。相反地,首相/總理是依賴政黨內部支持才能任閣揆,這是一種真正的制衡力量,甚至在不需要選舉的情況下,由黨內產生新的黨魁,因而更換首相/總理;而民選總統及民選國會之間不是真正的制衡,而是僵局。

首相/總理在施政上遇到阻力時,他可以解散國會,透過選票重新授權他或在野黨。如最近日本首相安倍晉三解散國會提早大選就是範例。同樣地,國會議員面對民意壓力,或對內閣施政不滿下,也可以提出倒閣,解散國會大選。但這倒閣成功之結果完全不同於在台灣現制下之倒閣,因為國會大選可真正導致權力之重分配。台灣立法院選舉,就等同美國的國會選舉,就是國會選舉而已,不會改變執政黨。

台灣修憲成真正的雙首長制是否能解決當前問題呢?即行政院院長需由立法院同意才能任命,使行政院院長「真的」向立法院負責,不是如現在憲法字面上的向立法院負責,實際上是向總統負責。這方法或許對現況問題會有所改善。但我認為若閣揆不是黨魁,且總統仍擁有大量實權(特別是總統與行政院院長是同一政黨時)時,行政院院長仍有可能如現在般成為政治箭靶,而總統仍可在背後操縱一切。

此外,若立法委員不能「執政」,我相信立委現在根深柢固的問政文化是不會改變的。

總體上,我相信內閣制才能達至對國家領導的真正制衡,同時避免僵局。至於有論者擔心是否會因內閣變動頻繁,導致政局不穩,我會這樣回應:的確有可能,但這不是憲制本身的問題,而是社會對重大問題分歧所導致。在總統制及雙首長制下,這類問題之解決只會被延宕,或等問題一直累積,一次地大規模爆發而已。


2014年12月1日 星期一

擔任期刊審查人應有的角色

在大學擔任教授其中一項工作就是從事研究及發表論文。所以十餘年來都要不斷投稿學術期刊,接受同儕審查(peer review),同時也協助學術期刊審查別人投稿的文章,近年也擔任期刊的編輯委員,參與一些審查行政之決策。

在此,我想就作為一位期刊論文審查人應該扮演什麼角色,表達一些看法。

我想論文審查人角色並非只作為一個裁判,挑選合格的文章刊登,把不合格的文章踢走,他應該是作為一個協助者(facilitator),辨識一些具潛質及有意義的論文,並協助它們刊登,傳播新的學術知識,促進學術界的進步。所謂「協助」是指找出論文錯漏之處,提供修正意見及一些參考資料,甚至協助投稿人思考,提供不同角度之論點,幫投稿人腦激盪。總體上,就是協助提升論文刊登時的品質。

相反地,一些沒有意義的論文,就算寫作沒問題,研究方法沒問題,研究發現及結論也沒問題,也應該拒絕刊登。因為這些論文只是「功課」而已,不能增加我們的知識,最多只是為相關學術領域增加多一個註腳。

其實,做論文審查工作也是一個學習過程,瞭解當今研究的趨勢動向,促進自己的思考,有時也要翻一下資料,跟投稿者一起做研究。當中,我認為審查意見撰寫應該是一種「對話」的工具,不是法庭判詞。意見應盡量給予投稿者回應的空間,不要太快下定論。

在國內政治及公共行政學門的學術期刊,很多審查人都將自己變成高高在上的「神」或「審判者」,不太給予投稿者回應的空間,不太以學習的心態做審查。他們以「無所不知」的姿態去否定別人。在否定別人時,又不給予充分的說明,或給予修正的意見,只用不屑的口吻兩三句帶過就算。

我曾經投稿一篇論文,當中討論到一個重要的概念,但審查人對該概念理解跟我不一樣。我在回應時,用了比他三、四倍的篇幅說明我的理解,也引用最權威的文獻做說明。但該審查人複審時只寫了一句:看起來作者不太同意我的審查意見,也沒有太多修改,我只能勾選「拒絕刊登」。他完全不願意跟我「對話」。

國外一些期刊會將審查意見在審查定案後轉發給所有審查人,所以各審查人都會看到其他審查人的意見。這是一個很好的做法,在保有匿名制度下,加強同儕審查制度中之透明度,也促進審查人之間的學習,改善某些審查人閉門造車,孤陋寡聞之情況。我曾在臺灣某期刊編委會上提出採用這做法,但其他人基於「面子」考量,否決了我的提議。

這就是臺灣的情況.....

2014年10月7日 星期二

佔中運動的價值與意義

香港佔中運動仍在進展中,但我們可以預期運動核心訴求「真普選」不會因這場「浪漫主義」的政治運動而可以獲取。這裡標籤佔中是「浪漫主義」並非對其否定。但運動發動者應該很清楚,他們在運動中針對的對象─香港特區政府,是沒有「話事權」的。在普選問題上,梁振英僅是一個擁有「行政授權」的代理人,處理在既定框架下的細節;他沒有「政治授權」處理政策大方針。當然,他也不會也不能代表香港向中央反映民意。中共也絕對不會屈服於佔中帶來對香港之影響,就算運動癱瘓了整個香港,因為佔中不是佔領中南海或天安門廣場,對中共領導而言,佔中實在「太遙遠」。這些簡單道理,難道佔中三子及學生不明白嗎?所以,我們僅能說這是一場「浪漫主義」的政治運動,即是它並非是一種功利計算之下所採取的行動,它純粹是基於對信念堅持下所作出的「不切實際」行動,試圖打動旁觀者的情緒,以周邊的力量包圍(本地)當權者。

從這角度看,他是成功地動員了香港本土社會廣泛的支持或同情,也獲取了海外民主國家及華人的支持。但這運動仍然十分「內向」的,因為運動無法或沒有企圖爭取中國大陸一般老百姓的支持(就算有個別大陸異見者支持佔中),它也不敢直接針對中共/中央政府,將矛頭指向北京。運動的符號、語言(遮打運動)、歌曲皆是本土的。我們(相信未來)不會再唱八九民運時的「血染的風采」。所以無論運動最終結果如何,我可以肯定香港的「分離主義」將會日益明顯。「分離主義」之形成又會進一步惡化中港之民間衝突,使大陸人更站在中共的一方。正如我在「或許香港應實行「雙首長」制」一文已經指出,在北京政權本質不變而香港又不能獨立之前提下,不論北京或香港贏了這場普選爭奪戰,香港的憲政問題都不會得到實質解決,惟我們討論議程好像只有兩種選擇,並沒有第三種的創意(包括我提出的雙首長制)。基進社會運動與威權政體在互相不信任的互動磨擦下好像只能夠導向二元選擇的僵局,但又無法使對方滅亡。

當然,我們不能忽視反對佔中的香港人。佔中或多或少突顯激化了新一輪的香港階級政治。這階級政治是有兩個層次,一層是香港回歸的既得利益者(the haves)與回歸下的受害者(the have-nots); 另一個層次是世代階級, 年輕一代與已成長一代之間的矛盾。既得利者與已成長者相對站在反佔中的一方是可以預期的,就算他們不一定是親中,但他們絕對不想香港得罪北京。他們進一步認為佔中搞亂香港,民生比民主重要。

香港過去一直是經濟城市,對政治厭惡陌生。但現實是香港在殖民地時代吃了一百年多年免費政治餐而不自知。現在是開始付出代價的時候(包括社會撕裂),佔中僅是其中一個開始。我可預期反佔中者將會比佔中人士更政治,以一切政治手段加上中共的支持來抗衡「分離主義」。








2014年9月20日 星期六

公共行政學的定位: 理論性? 應用性?

開學了,又有新一批學生加入公共行政學系的行列。第一次上課我都會問他們為什麼會挑選本系。除了想當公務人員外,也有一些同學會說,公共行政應該是比較實用性。如果要他們比較讀政治學與公共行政學時,他們的即時反應有時會是政治學是理論的;公共行政是實務的。但當他們開始修讀一些課程時,部分學生會抱怨課堂的內容太理論了、太抽象了。的確,公共行政學課程不太可能給他們「操作」的機會。

不過,我對學生甚至某些老師將公共行政學定位為「實務性」的學門並不以為然。所謂「不以為然」並不是否定公共行政學的實務性,而是其實務性並不排除它的理論性。因為理論與實務之間並不是對立的。我們應該從實務中歸納出理論,也可以依理論指導實務

有趣的是,如果政治學是理論,公共行政是實務。那麼政治學的教授應該研究相關政府行政運作的理論,但臺灣的(純)政治學者並不熱衷於這方面的研究,在中研院的政治所並沒有任何公共行政的學者或研究官僚政治及公共治理的學者。而(純)公共行政學者又會自貶身價,不斷做「實務性」的研究,為政府做顧問,出版很多「工具性」的書籍,書名很多時候加上「管理」兩個字。而書裡面並非沒有理論,不過都是「老外」的理論。所以簡單而言他們的著作就是應(套)用「老外」理論於臺灣的實務研究論著。

我在以前的網誌文章及公開場合表示過,臺灣的公共行政是需要發展自己的理論。當學生及公務人員抱怨公共行政太理論時,其實表示了兩方面的問題。首先,所謂理論,很多是西方或美國的理論,他們的理論是基於自己的經驗歸納出來,所以跟本土會有落差。例如Dwight Waldo的「行政國」(administrative state)理論是說明美國憲政民主下的行政(官僚)權力在十九及二十世紀的擴張趨勢。但如果將這理論放在臺灣,變成公共行政的「硬知識」,指官僚權力在現代社會有擴大的必然趨勢,這是「形是實非」。因為不僅是臺灣,就算香港及大陸原本或一早就是administrative state,如果administrative state是指行政(官僚)主導政體的話。實際上,在自由化及民主化下,官僚權力反而是比以往下降的。所以我們所學到的(西方)理論與(本土)現實脫節。這也表明,我國公共行政學者並沒有像美國的同行般做歷史經驗的歸納,而政治學者則「不屑」做這工作;歷史學者則「不會」及「不懂」做這工作。

第二,我們將西方的理論視為「金科玉律」般緊緊追隨。臺灣公共行政學有一個很有趣的現象,就是西方有什麼新概念理論,很快就會有學者帶進來,作為一種「新知識」,趕時髦。有時會進一步認為我們要馬上學習,替代舊有模式。例如,前一陣子流行講 holistic governance、joined-up government,我們也講這個。但人家講這個是有一定的歷史前因。其是基於之前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帶來的治理碎裂 (fragmentation)再加上資訊科技的發展,使其再走向新的集權化。我們有這樣的經驗嗎?或我們需要現階段講這個嗎?作為公共行政學者,瞭解先進國家的發展趨勢是需要的,但我們不能抽出歷史脈絡來談理論,這是臺灣公共行政學者一個明顯的問題。由於臺灣的公共行政學一開始就定位自己為工具應用性,而六、七十年代美國補助臺灣學生到美國特定學校攻讀學位時,也受到早期「發展公共行政學」(development public administration) 影響,似乎將美國的公共行政知識視為一種普世性沒有時空的硬知識來學習。所以他們都欠缺「歷史感」。香港城市大學的公共行政學博士課程要求所有學生必須修公共行政學的學術思想史。雖然所謂公共行政學的學術思想史其實就是美國公共行政學的學術思想史,但學生起碼知道「主流」公共行政學的發展脈絡,為未來的學術討論打好基礎(特別是在投稿國際期刊,因為有這背景訓練才能做好高層次的學術對話)。但臺灣的公共行政學碩博士課程並沒有如此的課程安排,所以學生的比較面及縱向面知識皆十分薄弱。

以上的情況也影響到我們的學術本土化,因為我們欠缺因應臺灣發展脈絡所歸納出來的知識,我們只能告知學生西方的知識,現實與理想(即西方知識)有落差,及對現實的批判。我們無法告知學生我們過去發展的邏輯及系統,我們無法有系統歸納出自身發展的本質,由此導向實務及就自身發展的脈絡提出可行的改革。我們或許有一些零碎的實務知識(是工具理性導向的),但大部分是一些tacit knowledge(隱性知識),不能概念化或批判化地呈現的知識。

本網誌前文批評學者當官的問題。有人認為教授中有不少具實務經驗知識,當官並沒有問題。但所謂實務經驗知識,實際上可能是一些適應當下制度的回應能力(adaptability)或權術。他們甚少從經驗中歸納出一些可有效傳播的 codified knowledge。公共行政學正是需要這種知識的累積。實務者甚少或無法做這類工作(否則應該他們來系上教學),但公共行政學者也沒有多少人做這工作,他們比較喜歡提供「藥方」多於做「深入的診斷」。

2014年8月24日 星期日

教授當官的問題 ─ 他們真的瞭解國家機器嗎?

台灣政治生態其中一個有趣現象就是頗多大學教授被吸收成為政府領導官員。這在我大學讀相關台灣科目時就注意到,當時已對台灣政府內閣成員的高學歷印象深刻,政務官頗多有PhD及是大學教授出身。這好像也是被視為台灣經濟起飛的原因之一。相對地,香港政府直至現在只有三位問責局長是教授出身(李國章、張炳良及陳家強)。香港政府並沒有積極從學術界吸收人才,這也是香港學術界感到鬱悶的其中一個原因。

學者教授作為知識分子論政,或在行政機關以外參與政治(如參加社會運動或進入一些政府諮詢委員會),並沒有什麼爭議性,但應否當官則有很多可議之處。近年台灣輿論就經常批評政府領導官員太多是教授出身,而且他們的表現不甚理想,也常常涉入一些爭議性的問題,多位教授出身的部長因各種原因下台,日前就是蔣偉寧涉及論文掛名問題而去官,但最後還是找政大的卸任校長(即又是教授)補他教育部部長的位置。

我剛來到台灣工作時,對這種「學而優則仕」的文化有點不以為然。主要原因是覺得,對我而言,這些學者從政,並非是「學而優則仕」,而是「學不優而仕」。台灣學術發展(特別在社會科學)不能在國際上有亮麗的表現其中一個原因是很多學者升到教授之後,就開始求官,「不務正業」,學術事業停滯不前。

不過,我也不能否認的就是,學術界涉入政府管理對台灣發展之貢獻。最近因為研究計畫或偶然因素,瞭解到國民黨遷台後,很多的基礎建設皆是留學美國的華人教授來台建立的。例如在研考會擔任十二年主委的魏鏞就是美國奧勒岡大學政治學博士,在美國的大學任教多年,後來被政府延攬回台負責研考工作,為台灣的政府管理引進多項制度及新觀念。在美國留學的經濟學博士劉大中,來台後就擔任賦稅改革委員會主任委員,創立「財稅資料處理及考核中心」,對台灣的財經制度之建立有很大的貢獻。

不過,上述學者所以能發揮功效主要原因是威權時代對技術菁英之器重,而技術菁英只要得到當權者信任,就可以不太受外部約束之下展現才能。而作為新制度奠基者,他們也不用面對後來出現的官僚積弊問題。無論如何,他們從來都不是政治家。魏鏞離任研考會後才開始「真正地」從政,參與立委選舉。但除了第一次當選之外,之後兩次都無法選上。

民主化使台灣的政府管理變得越來越政治化,學者以專業能力從政並沒有太多的優勢。而很多人認為學者「借調」當官,並不會對政府工作有太大的投入承諾,純粹是過過官癮,一旦中箭落馬就回校教書。這也可能是事實的一部分。

對我而言,更關鍵的是,學者是否瞭解龐大且複雜的官僚架構,並駕御之,且同時適當處理外部的媒體及民眾的輿論?近年政府治理出現很多問題,輿論只會將批評聚焦在最高領導人,假設部長們能像神一樣控制一切。我想問題是,不管是學者或其他背景出身的部長,他們對「官僚叢林」的瞭解是有限的,各政策領域的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可能是來自其他先進國家)並不會幫助他們駕御這陌生的國家機器及處理它數十年運作下所沉澱的積弊問題。

現在擔任行政院院長的江宜樺,是研究政治思想的學者。很多人批評他在擔任行政院院長後的作為違背了他主張的自由主義思想,自己打自己咀巴。我的看法就是「純理論研究」(沒有經驗分析)的政治思想學者往往僅是「理想者」,當他們當官的時候,就知道要將他們自己的著作通通燒掉(不用等他們的學生燒)。

作為公共行政學者,我認為我們迄今對自己國家機器運作的真相瞭解是膚淺的(除了一些描述性的經驗外),有時錯誤將我國某些制度等同西方的對應制度(如錯誤將台灣的考試用人簡單等同西方的功績用人)。公共行政學者的應有貢獻就是要更深入瞭解政府的運作,從經驗中歸納出有意義的相關國家機器運作的知識。我認為這些知識不能簡單從西方的經驗及知識框架中獲得,必須建立更為本土的研究及知識。在這前提下,才能推動長遠的治理變革,也為未來政務官在開始操作國家機器前,建立知識框架。

2014年7月15日 星期二

教育商品化的關鍵問題: 買方自我商品化

教育商品化是公部門活動商品化其中一個焦點,但教育的商品化又有別於一般公共服務之商品化,因為教師與學生之間一直存在一個微妙的關係,就是從accountability的角度看,究竟兩者是何者擔任課責者及被課責者?公平而言,兩者皆擔任課責者及被課責者的角色,因為老師對學生的學習態度及成效是有所期待的,但同時學生也會對老師的教學投入及效果有所期待,所以教師與學生是mutually accountable。

當然在不同的學習情境中,這種關係是可以有很大變化。在補習班的教學中,補習老師基本上完全是被課責者,學生就簡單等同消費者去商店買服務一樣,但其所買的其實不是「知識」,而是「考試技巧或捷徑」。而補習班或老師的performance就是由學生在「公開」考試所獲取的成績作為反映。

反對一般正規教育商品化的理由之一就是教育並非為了考試,教育工作並非「賣學位」。但弔詭的是學校的所作所為其實不斷在商品化自己,例如塑造自己是「名牌學校」。當然,此商品化並非等同上述補習班的商品化,而是力求建立或維持自己的「賣方市場」地位,即學生與家長有求於我,多於學校有求於學生家長。所以如在大學教育中,台灣的公立大學相對維持一種「賣方市場」的地位,而私立大學則處於「買方市場」的地位,必須主動到高中招生以極大化學生之吸納。

但由於少子化的問題,加上近年廣設大學,將教育進一步普及化,所以總體上,教育越來越傾向由「買方市場」主導。在一般商品市場中,「買方市場」之建立是一種良好的發展趨勢,因為消費者有更多的選擇,他們基於自身的利益,會理性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

但「教育」這「產品」似乎較為複雜,因為教育本質上並非消費品,對「功利」的學生而言,他們不是來「享受」教育。很多學生愛投考商學院或法學院,其並非因為愛商學或法學,而是考量到未來的事業前途,他們是來自我裝備,說得好聽一點叫「自我增值」。說穿了,他們接受教育其實是一種「自我商品化」,使自己在就業市場中更能「出售自己」。但當他們出售自己前,是否真的受過嚴格訓練?那張證書或成績單真的能反映背後的實力嗎?

問題來了,教育工作者其實應該如「專業監督者」般為社會把關,就業市場是相信經過這「專業監督者」「認證」出來的畢業生是夠水準的。一般教育不同於補習班,補習班本身不會對學生做「認證」,學生必須經過「第三者」即公開考試獲取認可。如果做認證的工作是由「買方市場」主導會如何?很多大專院校為了自我商品化,也不斷尋求各種認證,那些認證工作如果也是由「買方市場」主導會如何?可以想像,只要有錢,這些「專業監督者」可能會降低要求,在認證標準上作出讓步,甚至主動降低標準。

台灣大學的在職碩士專班就是明顯的例子。師生之間有一定的默契,不能對在職碩士班學生要求太高,因為他們白天要工作。但在職班的學生又想領跟一般生(full-time student)相同的證書,且修讀時間也跟一般生相同,台灣沒有什麼兼讀(part-time)碩士班的觀念(即要求比一般生修讀較長時間才能畢業),而在職班的學費會比較貴,這不是變相賣學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