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22日 星期五

普選特首不可能「對抗中央」? 從「中央初選」到「港人初選」

提出「佔領中環」運動的戴耀廷近日指出:普選特首並非是要搞「顏色革命」,推翻一黨專政。他辯解認為,由普選選出具認受性(legitimacy)的特首管治香港,才能解決現在香港欠缺民主治理的困局。為了釋除北京疑慮,他強調:「如普選產生的行政長官,北京政府是不能接受的話,他可以不任命這個人,他覺得他不夠愛國愛港便不要任命吧,這是他實質的憲制權力。我非常尊重一國的權威,我選了出來,你不喜歡而不任命他,再選過,選到他滿意為止。」這說法對北京當權者聽起來好像滿「中聽」的。另有評論認為,從憲政所賦予的權力及武裝力量上,一位普選的特首根本不可能有「對抗中央」的能力,所以北京根本不用擔心普選特首。

這些說法不知能否說服中央?但試模擬設想一下普選特首情境所代表的中央/地方關係之改變是什麼。在沒有「真」普選的情境下,北京中央是扮演「初選者」的角色,北京領導篩選了他們認為可信的人,允許他們擔任特首候選人,不論是1200人選出來,還是全港合資格的選民投票選出來,都是北京領導人認為可靠之人。選舉後的任命程序僅是「形式」,一般不會不任命。

如果香港玩「真」普選,即倒過來香港人扮演「初選者」角色,經競爭選舉產生「候任」特首,再由中央任命。如同戴耀廷的說法,中央可以對候任者進行「實質」審查,若不滿意,可以不任命。再交由香港人再選一次。

如果真的發生這情境,除非中央發現候任人有例如貪污刑事罪、叛國、外國籍等客觀問題,否則,中央作出不任命之舉動應該是一種「憲政危機」,後果如何?很難說。

如果走運地,香港普選產生的特首,中央首肯。另一個問題就是,究竟他的效忠對象是香港人,還是北京;或者說香港人與北京,哪一個是優先效忠對象?按道理,要當特首,首先要過香港人這一關,他的權力來源主體是香港人,但從選舉事後北京中央的「實質」審查,及最終由中央「命任」這條件來看,不能說北京是他的次要效忠對象。

縱然台灣是行單一體制(unitary state),其地方普選產生的首長,首要的效忠對象就是其選民,因為選票是他們唯一的權力來源,在中央政策與地方利益有所衝突時,地方的抵制是常見的,就算中央政府也有全國選民的授權,中央與地方政府也有明確的權力劃分,但地方民選諸候仍可挾民意來對抗中央。

普選產生的香港特首會否挾民意來對抗中央嗎?其實,就算是由先「中央初選」後「港人追認」產生的特首,也可以挾民意對抗中央。實質上,就算梁振英政府所制定的公共政策也有可能跟中央不同調,有「對抗中央」之虞。中國大陸的地方諸候一樣可以在行為上「對抗中央」。

其實戴耀廷及其他支持普選特首者所指涉「不會/不能與中央對抗」僅是指在不會使香港政府行徑超出憲政容許範圍外,但北京所指的「對抗」,可能是指普選產生的特首會否執行中央交給他的一些不能擺上檯面的「政治任務」,特首會否「抗旨」?理論上,普選產生的特首是有可能「抗旨」,當然這就是為何北京不想有「真」普選特首之背後原因。當然,若中央之「命任」是具實質性時,他較有可能「不抗旨」,但這種高層密室政治,會有特首不向公眾交待(accountable)之虞,違反民主。

這種奇異的雙元交待課責(dual accountability)究竟會產生什麼後果?真的很難預料!!!

2013年2月19日 星期二

解讀中港社會關係:從滴灌到洪水

最近看了一則報道,介紹以色列如何用「滴灌」方式使這個乾旱國家有能力生產大量農作物。所謂滴灌就是一種灌溉農作物的方法,以慢慢一滴一滴的方式將水滲透到泥土,使農作物慢慢吸收水份。這方法之好處是一來水份都不會浪費掉,特別對乾旱國家而言極為重要,二來農作物也吸收到充足水份。

上述的「滴灌」方法不僅告訴我們一個農業技術,也告訴我們植物如何成為「本體」,使「水」為植物所用。但植物與水之間不一定維持這固定關係,若果出現大水,水就成為本體,沖垮植物及下面之泥土,成為植物之殺手。

中港關係就如同水與植物之關係。在九七年之前,特別是中國還沒有改革開放之前,中國大陸移民一直是扮演香港發展之「甘露」。香港原本僅是一個沒有天然資源的小地方,外來移民就成為這小都會發展的重要資源。不過,縱然依靠外來移民,但移民必須作為客體,必須融入本土的文化制度。最簡單可見的就是廣東話的使用。我本身是廣東人,但我小時候住在公共屋邨的鄰居,很多都不是廣東人,不會講廣東話。但為了融入本土社會,他們必須學習,而他們的下一代,大多都會講廣東話,反而自己的鄉下話僅會聽,不會講了。這種融入並非透過公權力的強制性達成(如國府遷台時強制使用國語),而是由本地主流社會文化之集體力量達成。而實際上,殖民地政府仍然以英語作為上流文化基礎,廣東文化僅是次級的民間主流。但無論如何,香港廣東文化之本體性並沒有受到動搖,英語文化僅是上流,非主流;僅為工具,非本體。其他外省文化或資源也以「滴灌」的方式被香港吸收,成為養分。

但九七後,中港融合加速,加上中國大陸經濟起飛,中國大陸的(人力)資源進入香港再不是「甘露」,他們已經成為「河流」,甚至是「洪水」。他們不必要「融入」本土,他們甚至可以掩蓋本土,沖走本土的資源。

這次回香港度歲,做了十幾日香港人,的確感受到洪水氾濫,滿街都是拿著行李箱逛街的遊客,就算不是遊客區也是如此,本地人的空間逐漸消失。這些被香港人諷刺為「強國人」的大陸遊客,以自己習慣的行事方式川流於香港這細小空間,形成很多文化習慣上的衝突,也真的像洪水橫掃這都會,帶走很多香港人認為屬於自己的資源,如奶粉。對香港一般小市民而言,香港是否有民主制度可能並不一定很關心,但生活資源及空間被排擠則十分切身。我感受到香港好像慢慢成為如北京、上海及廣州等以來自四方八面高流動性的外來人口作為主體的「全國性城市」。但香港人並不想香港變成「全國性城市」,就算不能做「國際都會」。

我想上述滴灌與洪水論更能解釋中港社會矛盾的關鍵所在。香港人絕對不想與中國大陸隔絕,因為香港從開埠到現在其實一直都是依賴與中國大陸的特殊關係來發展,但只有在滴灌方式之下才能使香港既保有主體性,又能夠成長發展;而河流式甚至洪水式將沖垮香港的主體(或改變香港的主體)。不過,毗連大陸而沒有主權的香港特區是否有選擇呢??

2013年2月10日 星期日

英殖統治最大的貢獻: 建立政治緩衝地

香港回歸十多年後,內地/香港關係不僅沒有改善,反而變差,更出現在示威場面中,有人揮舞殖民地時代的「龍獅旗」,港獨/反中之聲有膨漲跡象。親中人士及中共代言人對此大加撻伐,他們認為香港回歸中國大陸後就算出現諸多管治難題,但總不會比在英殖統治下差。最近中聯辦文宣部長郝鐵川就撰文<水大不能漫過堤 有病不能亂投醫>,引用一些香港頗具權威的學者論述佐證他的說法,包括劉兆佳、呂大樂及李彭廣,甚至引老外葉錫恩的說法,指出華人在港英管治下,貪腐問題嚴重,存在種族歧視,在麥理浩時代及後過渡期之種種改革都不是以港人福祉出發,不應美化殖民統治。

從意圖論來看,沒錯,我們有很多證據證明英國殖民者沒有好心腸;從實質英國人與華人關係而言,後者的確被前者壓制,受歧視。我們並非對殖民統治有什麼好感。問題是,作為殖民地的香港,它有一個偶然性,非殖民者故意建立的特殊位置,就是香港可以作為中國政治的中立緩衝地帶。正如我在「香港難民營」之論述中指出,避居香港者大多為逃離中國大陸政治經濟災難之難民,他們討厭厭惡中國的政治,而香港就是避開這種「厭惡物」的最鄰近方便之地點。所謂厭惡中國的政治,不僅是中國大陸的政治,更是「華人」的政治。殖民統治使華人不用管「政治」,專心於社會經濟生活。當然也有少數好政治的左派右派華人一直利用香港作為基地,從事各種地下政治活動,但對大部分難民而言,殖民統治可有效隔離這令人「煩心」的事情。我們也相信英國定期派來的老外總督,不會簡單成為本地既得利益者的代言人,有一定的政治中和作用。(我們不太介意他們代表英國利益,因為這是遙遠的,沒有貼身感受)

但回歸後,就必然失去以前的政治緩衝性。港人治港不能回避政治,但港人治港意味著既得利益者對政治的可操控性增加,他們會利用政治撈取各種利益,我們必須玩「華人」的政治,而且上面還有個不為港人信任的中共阿爺在欽點吸納一些不為大眾所認同的政治人物。潛意識上,香港人本質上是討厭政治的,也不懂玩政治(註:大陸台灣的學者在大學內比香港的學者更會玩政治),對華人政治人物更加討厭或不信任,特別那些向中共讞媚的。

郝鐵川或其他近年來港的大陸移民難以明白一點就是,在殖民地時代出生的香港人不一定愛殖民統治,但我們絕對討厭中共的統治,及在其統治下產生的惡質大陸文化。我們怕這種文化制度入侵香港;回歸後,香港再不能做政治緩衝地。有些人就視這種大陸文化制度入侵為「再殖民化」- 親中愛國人士視之為十分刺耳的說法。

2013年2月3日 星期日

香港高級難民營2.0: 從大陸難民接收營到大陸治理問題舒緩閥

去年二月在部落格寫關於香港是「政治經濟難民營」之論述時,當時就已發生大陸人來搶奶粉的情況。想不到過了一年後,這問題越演越烈,終於要政府大力干預,制定政策限制出境人士帶奶粉的數量,以遏止水貨客。

奶粉問題與其他相關大陸人自由行對香港人生活空間搶佔的問題在在反映了這超載難民營的本質。但這難民營的發展已超出接收大陸來之難民,現在已「陞級」接收大陸外溢出來的公共治理(public governance)缺失問題。

一直以來大陸難民來港,皆是中國大陸公共治理問題的外溢性(spillover)。從反清革命到中共解放等種種中國大陸之內亂,其效應皆外溢至香港及其他周邊地區。正如去年的文章指出,這些外溢皆有其正向性,或正向性多於負向性,促進了香港之發展。但回歸後,負向外溢性好像超越了正向性。昨天本部落格所談論的「香港核心價值」就是一種對負向外溢性的反彈作用。

想深一層,現在香港難民營所接收的已經不是難民本身,實際上富有的大陸人現在不一定來香港定居,但他們居住地之政府治理是失效的,簡單而言,大陸現在是「經濟起飛,治理墮落」,過去是兩者都墮落,所以僅產生弱勢難民,香港僅接收週邊有限來到香港的難民人頭。香港實質上扮演一個氣閥,有限舒緩大陸內部的緊張關係。數十年後,這氣閥作用其實不斷擴張,我們不是接收人頭,是接收全國各地的治理不彰所帶來的外溢性問題。

今天明報副刊刊登一篇報導水貨客的記實文章。當中指出不僅是奶粉,嬰兒用品、藥物、糧油食品、化妝護膚品、電子產品、玩具零食等,大陸人通通都想要港貨 (其實也不是香港生產的),透過水貨客形成一條供應鏈,將貨品全國發送到北至吉林、遼寧,西至雲、貴、川,甚至西藏,這也太厲害 (恐怖) 吧! 正如該篇文章的筆者所言:「一個1092平方公里的小城 ,竟承載著全國13億人口的物質欲望,精神需求,甚至勞動生計,怎會不爆煲?」

所以這高級難民營已演進成為2.0陞級版,即香港已承包了大陸治理失效所產生的「難民」和「難事」。過去,在殖民時代加上大陸經濟落後,香港人其實一直有「接濟」大陸。前幾天無線播出在1970-80年代的電視新聞片段,報導香港人在那時候都會帶電器用品上大陸給老鄉親戚朋友。我也記得小時候老爸也會帶奶粉給廣州的親戚。但現在跟以往不同是,在放寬香港與大陸出入境限制下,加上大陸人有錢了,所以變成完全由需求導向,從大陸魚貫進出,非由香港新移民供應導向,有限供應。

正如我一年前已說了,這是大陸的問題,不是香港本身能解決的,但香港的「偏安論述」(參看昨天的文章)似乎都集中將矛頭指向特區政府:不要那麼多自由行、控制水貨客....為什麼輿論不說,應向大陸相關官員問責,要他們處理,處理不好下台,中共不是推行責任制、問責制嗎?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先問責,然後各地工商局也要問責,它們是規管貨品品質及商業不法行為的部門。現在大陸民眾對國內產品沒信心,不是這些機關的責任嗎?為什麼這些機關的領導都不吭聲?為什麼溫家寶不出來向香港人道歉?反而要香港政府的無辜者幫你扛??最近不是港區政協選了出來嗎?那些人不要遊手好閒,快點做事,向大陸官員問一下責。

我們的論述為何不能脫離「兩制」的框架?就跟大陸講「一國」,請你弄好你的治理問題,不要香港的治理向你傾斜,應該是大陸的治理向香港傾斜才對。

2013年2月1日 星期五

香港核心價值: 真的有嗎? 是那些嗎?

又回到香港過年渡假。但昨天我參與了一場研討會 - 核心價值、人權與法治,是由香港教育學院舉辦。這場研討會議題部分是原於2004年6月7日,42位不同專業及學術界人士聯署提出「香港核心價值宣言」,列舉香港的核心價值是自由民主、人權法治、公平公義、和平仁愛、誠信透明、多元包容、尊重個人和恪守專業。研討會邀請宣言發起者之一黎廣德、時事評論員王慧麟及香港理工大學的余錦波出席討論香港核心價值問題。

明顯地,受到香港回歸後「大陸化」的威脅,才會產生這宣言。而以上所列之核心價值明顯是一些普遍性價值,且內地現在根本無法履行,也不見得會在不久的將來履行。但若說這些是香港固有的核心價值,似乎又言過其實。昨天,黎廣德以其中一位宣言發起人之身分說明這宣言之由來。在回應我提出香港核心價值宣言應該是針對香港的特殊性,與內地差異性而發展出的價值才對這點上,他似乎並不認為這宣言的內涵是針對香港發展經驗所歸納出的特殊香港值價,也不認為這些價值必然是對香港實然性的描述,也可以是對未來理想的願景。但真的是這樣嗎?

我再從網上查閱這宣言之資料時,發覺宣言的論述似乎是認為以上所列出的價值皆是一直以來港人所共有之普遍價值觀,現在受回歸大陸影響,正在流失中。曾鈺成就曾為文認為這說法大部分不符合現實,特別是香港一直沒有「民主」,也沒有正真的「公平」,「誠信透明」、「多元包容」也發展不長的日子。縱然曾的批評看似是為中國大陸講話,但他所說的是頗中肯。昨天,王慧麟也有引用曾的評論,看也肯定他的說法。

我們可以反思一下,若以上所列真的是香港人的核心價值,即是已普遍內化堅信的價值,那麼怎會那麼容易動搖呢?如果我們將價值與制度分開來看的話,或許我們可以說法治及專業制度的確是有的,也發展頗長時間。但這些相關的價值是否普遍存在於各人心內並紮根,則存疑,特別香港是人口流動性極高的城市。如果價值不穩固,制度自然容易崩壞。

我並不認為香港真的有什麼「原生性」(indigenous)的核心價值,法治和專業都是殖民地外加移植入來的制度。香港真實行為所反映的價值最核心就是「功利主義」。正如過去我所說的,香港是一所「難民營」,難民營內的難民只著重當下的生存;而管理難民營的人則在防止難民間發生激烈衝突之前提下,給予難民競爭發展的空間,做近距離的看守人,及在必要時插手干預一下,分配一下資源。

這種沒有實質價值可言的功利主義在回歸後已變得立不住腳,大陸可能比香港更功利主義(只是管理者在維持經濟社會秩序上沒有做得那麼好),所以也不能說這是什麼香港的特殊價值。確實而言,香港人近幾年才去深思自己的價值定位,過去都是由潛意識引導我們的行為,我們並沒有反思性的。

說實在,正如親中評論所言「香港核心價值宣言」是抗中宣言而已,所謂香港核心價值只是偽命題。我不是親中人士,但也同意這說法,我只怪這些人太扭扭捏捏,太矯情。昨天我一直強調香港核心價值是與中國大陸相對差異性的問題,似乎回應者都不敢直接回應這點,頂多是王慧麟所說的,這價值應該以香港為本位出發討論。其實,如果大陸與香港抱有相同價值,又何需強調香港價值?為何不敢說你大陸的制度有問題,請你改 (就跟你談一國)?我們只敢說維持兩制,河水不犯井水。你說這不就是偏安(註:陳雲反對香港獨立,因為獨立就是偏安)心態嗎?

2013年1月10日 星期四

台灣的行政類型: 學人、仕人、庶人、「德」人

上篇部落格文章提到要建立台灣的公共行政學本土理論。我就坐言起行,自己先寫一篇。

本文想從「為官者」來源及權力正當性來作分類。這裡所指的「為官者」是指廣義的國家機器中任何行使公權力參與治理過程的人,包括行政、立法及監察機關;也包括基層的行政人員,其在古代為「吏」員,非官員。

正如前文指出,台灣的歷史脈絡不同於美國,台灣的行政發展是沿襲中國的歷史發展,是先行政,後民主。而所謂「行政」又超越美國公共行政所指的政治/行政二分脈絡,即政治包括行政,行政也包含政治。所以美國恩庇制(patronage)v.s.功績制(meritocracy)縱然可類比台灣相關的用人方式及管道(如前者是政治酬庸用人;後者是考試用人),但明顯無法完整反映台灣(華人社會)的歷史脈絡。其實恩庇制與功績制之二分也有著美國特殊的歷史因果關係,不能簡單套用到其他國家,包括台灣。

我認為台灣為官者應分為四類:學人、仕人、庶人、「德」人;也形成學人行政、仕人行政、庶人行政、「德」人行政。

學人是指學者、教授及高學歷人士。我一九九零年代在大學念書時,一提到台灣的政治,令人最深刻的印象是台灣的領導官員學歷都是很高,比美國都要高,很多博士教授當官。來到台灣,我親身體會到這種氛圍,就是「學而優則仕」。在西方國家,也會有不少博士教授當官,但其並非建基於上述「學而優則仕」的思維上。其實,在中國古代,學人與仕人是合而為一的,教育目的很大程度就是培養朝廷官員。所以我之前就很驚訝地發現,考試院曾經設想建立一套「教、考、訓、用」的一條龍政府人才培養政策。我心裡一直不以為然,但這反映了一種中國傳統「教育政策」的遺緒。無論如何,現代學人與仕人已經分流,但對很多學者及大學教授而言,為官仍是他們的「終極夢想」之一。有些是愛過過官癮;有些是基於知識分子報國之心,也有一些是為學以致用,不想待在象牙塔內...不論什麼原因,客觀現實就是在政府內的確有大量從學術界跳出來當官的人。他們縱然沒有經過公務人員考試,但社會一直寄予他們崇高的地位,他們為官的權力正當性是來自於社會對學者知識地位的尊重及認同。縱然學人的實務能力常常備受質疑,但學者在公共治理角色整體上是被官方所尊重(起碼比香港尊重千萬倍)或利用,有時行政機關會找學人做他們護盾,擋開外部政治干預或幫他們做政策背書。

仕人是指經正規途徑,即國家考試(尤如古代科舉)入仕的官員。他們是社會認為權力獲取的方式最具程序正當性的官員。縱然我們教科書會強調外國也是以競爭考試方式用人,與台灣無異。但當我們深入剖析後,會發覺台灣對「考試」的執著是遠超過其他國家,這種執著已經有點達到「神聖不可侵犯」的地步。縱然大家都知道通過這「考試」並不代表與工作能力之間能簡單劃上等號,我們仍需要透過工作過程管理達至「功績制」之理想,但正如我在「台灣的公務人員考試是另類「分贓制度」」一文指出,由於公務人員是稀缺性公共財,所以國家必須「公平分配之」,「進入」之管理比任何其他管理都來得重要。

有趣的是,雖然仕人已經有國家考試資格證書 (其他國家不會將公務人員考試作為一種資格),但他們仍保留「仕而優則學」的傳統中國文化,攻讀碩士博士學位的官員十分普遍,有機會也想進入學術界,所以仕與學之間的連帶緊密,這也說明為何學人為官能具正當性或被官僚接受。

最慘的是庶人為官。所謂庶人在古代是指沒有任何朝廷賦予特殊身分地位的一般老百姓。在這裡也是類似的,學人有國家社會認同的學者身分;仕人有正式考試的認可身分。庶人為官,即他兩者身分皆沒有,但政府機關一直由於各種合理(如彈性用人或正式員額不足)或不合理(如酬庸)的原因進用沒有考試資格的人員,他們有時會被標籤為「黑官」,所以他們是沒有權力正當性的。這可類比於古代那些沒有經過正途入仕之人。就算不是賣官鬻爵 ,也有經過公開甄選,但這種「雜途」入仕一直備受社會輿論排斥。例如最近健保局及勞保局一些沒有經過公務人員考試(但有經過其他類型的考試)的金融雇員,機關企圖將他們在行政院組改後納入正式編制,但考試院反對,其理由僅就是他們沒有經過公務人員考試一項,並非他們的工作能力不足。這可回應上述台灣對「考試」執著性之論點。

最後一類是「德」人。德國人?有德行的人?非也,「德」人是指經過選舉政治獲得權力正當性的人,是現代「德」(democracy)先生的新興產物,所以我用引號來表示。它為庶人獲取正當為官開闢另一途徑。華人地區(不包括新加坡)僅有台灣可說是有「德」人為官,但沿襲了封建遺緒,這些「德」人不少變成尤如古代的皇親國戚貴族。這些新貴族認為有民意就有了不能質疑的權力,可以隨意指令仕人辦事,不顧法令程序。「德」人也包括民意代表,他們雖然應在立法系統中,但他們時常滲入行政系統中,所以應付民代各種不合理干預是仕人必須具備的能力之一。正如以上指出,為了對付政治干預,仕人會找學人來對抗「德」人。

「德」人、學人、仕人三者之間並非是純粹型,很多人是兼具多重身分。但四類行政是一種準階級關係,即「德」人處於最高地位,然後是學人及仕人,庶人則處在最劣勢。我相信這「四人」類型學可作為台灣公共行政生態的分析框架之一。

2013年1月6日 星期日

台灣公共行政學的發展問題 - 後發者的包袱

當一些後進國家(如東亞地區)在經濟上急速追上歐美先進國家時,我們會解釋此為後發者的優勢,即落後地區可以透過簡單移植先進國家的發展經驗而不需要慢慢摸索就能快速達至現代化。 但在其他領域上就不一定如此。

我來台灣已接近十一年了,進入公共行政學界也是差不多歲月。我慢慢掌握及投入到這領域,特別是台灣的本土公共行政學界。發覺台灣公共行政學最大的問題是「本土化」不足。「本土化」口號一直存在於台灣的公共行政學界中,但並沒有見到任何實質作為,關鍵問題是:他們所指的「本土化」是什麼?

我所理解學界之所謂「本土化」是指「去美國化」。問題是如何「去」?實現作為上我看不出任何有意義的「去」。或許有一些「非」美國來源的論述,例如以中國哲學應用於行政,講什麼佛學、易經與公共行政,這些都是太抽象、太脫離現實、太規範性,甚至接近玄學的論述。

我們會聽到實務界及學生說,公共行政理論與實踐脫離,將理論與實踐對立起來。好像在抱怨理論不切實際或太理想,公共行政學沒有用。問題是:公共行政的理論並非來自空想的,也是來自實踐的,不過台灣所學的大部分是在美國脈絡下之實踐。這反映了一個問題,就是沒有人從台灣的經驗歸納理論出來。我們僅有「借來」的理論,而沒有本土理論。所謂本土理論並非指上述那些行政思想家所討論的規範性理論,而是從台灣經驗實踐中建立有系統的知識,不是簡單的歷史描述或一些本土的概念用語。例如台灣公共行政學界自稱在人事行政上較能本土化,但在我看來,這所謂本土化僅是一些零碎的概念,並沒有理論可言。

所謂本土化的理論是指,相對於美國或西方國家,我們有什麼不同的經驗,並從這些經驗中建立有意義的構念(construct)及論述。這種理論之意義是在於一種自我認識及反省。例如,當Herbert  Kaufman說美國公共行政三大互相競爭的核心價值是代表性、政治中立及行政領導時,那麼我們呢?肯定不是美國這三個,但從來沒有人問這問題!根據我膚淺的初步分析,美國的公共行政與台灣是有很大的區別,其中一項根本的區別就是美國是先民主,後行政;台灣是先行政,後民主。在這歷史脈絡下,台灣其實較接近歐洲的情況,即台灣一直是一種「仕人行政」(Mandarin administration),即為(事務)官者是兼領政治及行政工作的菁英,政治/行政從來沒有二分,民主化並沒有根本改變這結構,因此幼嫰的民選政治家與根深柢固的仕人之間就會自然產生一些美國不會存在的行政價值衝突。但這猶如「大象在室內」那麼顯眼的現實並沒有反映在我們教科書中!!因為我們的公共行政學界並沒有做由下而上的經驗歸納工作,並將美國公共行政理論變為一種「硬知識」,奉為圭臬。

或許,台灣公共行政學的從一開始就站在一個誤點上,即將它視為一種純應用性學科,有點兒模仿將普遍性(沒有國界)的自然科學理論應用於工具發展上;所以台灣也照樣地將美國理論套用到本土上。但這是錯誤的,因為公共行政並不是自然科學。公共行政也需要理論,需要從本土脈絡下產生之理論。

美國的經驗現在變成我們的包袱,是後發者的包袱,我們的思維構念被外來觀念過度引導。我們一直找外國的流行時裝穿,但時常發覺衣不稱身。其實,我們應該先脫光光,照照鏡子,多瞭解自己的身材吧!最近聽說僅發展二十多年的中國大陸公共行政學術界已開始鼓吹發展本土理論,我也看到一些實際行動。那麼台灣呢?